《满江红》和《狂飙》,近期分别在电影和电视圈掀起观剧热潮,各有各的妙处。
然而大众很少知道,在真实的南宋历史上,竟然有一个人,与这两部剧都能扯上关系。
这就是南宋孝宗朝的宰相史浩。
提起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都毫无印象,但他涉及的一桩历史大案,却是家喻户晓的:岳飞被以莫须有之罪名处死。
史浩坚持为岳飞平反,当时也面对着很多压力,就像《狂飙》中的安欣一样,坚持追求正义。
而与安欣不同的是,史浩并不像安欣那样过于刚烈执着、险些被黑恶势力反噬,他平反岳飞冤案相对来说做得比较聪明,事半而功倍。
我们从头说一说此人此事。
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岳飞与岳云、张宪同时被杀。
岳飞被冤下狱至被处死的前后,就有不少坚持正义的人相继营救岳飞,或是在其去世后上书为其申冤。
比如岳飞刚刚下狱时,主理此事的大理寺丞李若朴、何献猷两人上书反对这场冤狱。秦桧把持朝政,指使罗汝楫弹劾李、何二人,说他们干扰决狱,请有司查实并处以罪责。
御史中丞何铸,在秦桧起初构陷岳飞时,由于一时未察,也参与了弹劾岳飞。
秦桧让何铸主审此事,何铸当时是带着为国除奸的态度去审理的。但审讯过程中,岳飞悲愤地揭开衣服,向何铸显示他背上所刺“尽忠报国”四字,何铸大为震惊。续后审理,并没有发现岳飞谋反或其他违法之事,何铸感觉此案有冤,便向秦桧报告实情。
但秦桧以“此上意也”为理由,拒绝撤案。何铸难掩愤慨,说,我岂是为了一个岳飞而求情?当今金贼未灭,无故枉杀一员大将,失去军心,以后将如何与金贼作战。
秦桧无言以对,后来改用万俟卨(音:莫其泻)主审岳飞案,并最终锻成冤狱,杀害岳飞。注意,此人不姓万而姓万俟,这是五胡十六国时开始出现于史册的胡姓,是胡语的音译而来。北魏末有起义军首领万俟丑奴,东魏时又有大将万俟普和万俟洛。与宇文、豆卢、慕容、独孤等姓出现的道理是一样的。
秦桧嫉恨何铸不听他的,派他出使金国,商请金朝将徽钦二帝的遗体归还南宋。这件事是金宋之间的敏感问题,金朝一直将徽钦二帝视作他们的战利品,活着时扣着不还,死了也要保留着当政治象征。
所以何铸明白,这种差使去金国很可能触怒金朝,就算不被杀也有可能被扣留至死。因此他比喻自己就像唐朝安史之乱时,受命到叛军中的颜真颜一样,会死在敌人手中。
后来虽然侥幸没有被扣押,安全返回南宋。但秦桧依然不及不饶,让万俟卨上书弹劾何铸,说他数黄道黑,说岳飞并没有谋反。秦桧本欲把何铸贬到岭南——这种处罚在那时基本相当于政治死刑,很多大臣到岭南后基本上不会复起,有些身体比较弱的因为水土不服而去世。
宋高宗没有同意,只把何铸降级贬到徽州了事。
这一幕,与安欣查案不成,反而离开刑侦工作,去当了个不咸不淡的宣传科长何其相似。
质疑岳飞冤案的人还有很多,包括一些很有地位的人,比如韩世忠。韩世忠起初也曾因为兵多势大,并坚持主战,而被秦桧嫉恨,只不过韩世忠有平苗刘之变、力救宋高宗复位的大功,无人能撼动他的地位。
即使这样,当韩世忠质问秦桧岳飞何罪时,秦桧以经典的“莫须有”答之,韩世忠也感到岳飞案背后非同寻常,此后优游西湖,绝口不问朝事,才得以躲过政治风波。
越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史浩坚持为岳飞平反,越能彰显其正义感。
不过,史浩与安欣式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太一样,安欣式的查案过程未免过于直接、缺少一定策略,所以若不是后来指导组下沉京海一线,安欣的余生可能就会笼罩在彻底的悲剧中,眼睁睁看着黑恶势力当道。
史浩不一样,他有效地利用了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以性价比最高的方式,给岳飞进行了平反昭雪。
我们大致看看史浩的信息。
史浩生于1106年,只比岳飞小三岁,可以说,他是一步步看着岳飞从普通军将,成长为建节大将,成为朝中首屈一指的功臣。
史浩是明州鄞县人,今属浙江宁波。其家虽有耕读传统,在政治上却并无什么事迹和显要人物。史浩39岁才考中进士,40多岁开始在余姚县尉、温州教授(这是一种学官,而非后世所谓学校的教授)。不惑之年开始做官,史浩从一开始就没有那种汲汲于名利的庸俗之态,以及处事平和深沉的风格。
史浩在温州当教授时,与当地郡守张九成结识,后来通过张九成的举荐,逐步进入中央系统,成为王府教授,开始与少年时期的宋孝宗接触。
多说一句,由于宋高宗在躲避金兵追击时受了惊,一直无法生育,早年所生一子夭折,高宗无法,只能从皇室近枝中选择两位作为未来的接班人培养。两人一个封为普安王(即后来的孝宗赵昚,曾用名为赵伯琮、赵瑗、赵玮),一个封为恩平王(赵璩)。
高宗为了考察两个皇子,对两个皇子多次试探考验。有一次,高宗让二子各把《兰亭序》抄五百本。史浩知道,这是高宗对二王的考验,就劝说二王:“君父之命不可不敬从。”后数日,普安王写了七百本进献给高宗。而恩平王,却一字没写。
给二王各恩赐了十名宫女。史浩告诫普安王,这些宫女都是皇帝的,于你有庶母之义,不能动她们一根毫毛。普安王依其嘱咐而做,事之以礼。一个月之后高宗召宫女还宫,发现赐给普安王的都是完璧归赵,而恩平王那边的都临幸了。
普安王后来在二子竞争中胜出被封为建王。金兵南侵,建王上书请求请兵为先锋。史浩一听非常着急,赶紧劝建王说,皇帝忌讳宗室领兵,尤其是你,怕你与掌军大将有来往,对皇帝产生威胁。
建王赶紧再上书,请求伴随皇帝一起出征,不再提率兵之事。
高宗正在疑忌发怒,见这道书就转怒为喜了,得知第二封上书是史浩所为,对他非常赞赏。
由此可见,史浩是一个思维缜密、处事稳妥之人。
史浩对岳飞案有清晰的判断和自己的立场,他也认为岳飞是冤死的,但目睹秦桧势力正炽,连皇帝也对其忌惮三分,多少朝臣因为为岳飞说话而遭受贬谪,史浩隐藏自己的态度,从不发表意见。
1161年,也就是岳飞罹难十九年后,宋金形势再度紧张起来。金海陵王完颜亮整兵南侵,南宋不得不备战迎敌。
到了用人的时候,朝廷慌张起来。
岳飞在鄂州的旧部联名上状,要求为故帅岳飞平反冤案,哭声如雷。
太学生程宏图、宋苞上书,为应对危机献计献策,其中要求:
(1)宋高宗下罪己诏。
(2)首正秦桧之罪(秦桧在1155年病死)。
(3)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
史浩看在眼里,并没有跟风上书,因为他知道,构陷、杀害岳飞的,并不是秦桧一人,如果没有高宗的授意,这件大案是办不成的。此时徒然上书,并不会有什么效果。
果然,宋高宗虽然在军民上书的第二年,传位于孝宗,自己躲起来当了太上皇,也发布明诏,宣布蔡京、童贯、岳飞、张宪等人的子孙,不再实行管制,所在的各州一律放免,恢复自由。
表面上看是给岳飞、张宪子孙加以恩惠,其实依然不是平反的意思。把岳飞、张宪这两个大忠臣,和蔡京、童贯这种奸臣并列,实在是用心险恶,依然不承认岳飞案是冤案。
这也更加说明了,要杀岳飞的根子,在宋高宗那里。
史浩拜为右相后,在高宗、孝宗面前的话语权逐步提升。如果按安欣的行事风格,掌握大权之后,肯定会全力出击,不顾其余。《狂飙》剧中王力之死,说实话,安欣办事就不是太稳妥,应该考虑的更细一些,给王力提供一些必要的保护。
包括此前调查枪击案时,陆寒因为看不出此事背后的凶险,不知道自我保护,冒冒失失地出击,虽然正义之心可嘉,但行事风格过于简单直接,完全就是安欣的翻版。
我们赞赏并崇尚这种正义之心,但并不认同这种过于直接的行事风格。毕竟对付黑恶势力,就要有比黑恶势力更高明的手段。
在这方面,史浩显然做得更好。
他并没有鼓动宋孝宗公开为岳飞平反昭雪,因为这样做必然意味着宋孝宗与高宗的彻底决裂。高宗虽然退位,却仍拥有强大的政治能量,如果彻底摊牌,高宗完全有力量废掉孝宗另立新君。
人之处世,固然有以死全节的必要,如晚清戊戌变法,谭嗣同义而赴死,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但当孝宗登位之初,如果为了给岳飞平反而导致皇位更迭、南宋政治秩序大乱,这于国于人,都是不划算。
史浩的策略是,尽量不刺激高宗敏感的神经,不寻求彻底、重新、巅覆式地平反,而是渐进地、温和地逐步平反。
具体来说,就是先在一些诏书条文里对岳飞案进行局部重描。
比如有这样的语句:
会中原方议于櫜弓,而当路力成于投杼,坐急绛侯之系,莫然内史之灰。
什么是绛侯之系呢?西汉时名将周亚夫,同样因为莫须有的谋反罪名,被汉景帝下令投入狱中,周亚夫后来不食吐血而死于狱中。
周亚夫之死是历朝史书全都承认的冤案。
南宋的诏书能够这样写,实际上就是一定程度的翻案,承认岳飞也是冤死的。
就这已经是了不起的一步了。
岳飞的后人被释放后,岳飞原来的封爵也都陆续赐还。孝宗还在朝中召见岳飞的儿子岳霖,鄂州岳家军比较集中的驻扎地,还得以为岳飞立庙。
但是史浩所做仅止于此。
他并没有完全而彻底地寻求在官方表述上,把岳飞案定为冤案。
他从一个细节看出了宋孝宗的真实立场。
朝中讨论给岳飞追赠谥号,有关部门最初提供的是:忠愍。
忠就不用说了,愍意思是,岳飞冤死,为士民所悲愍。
孝宗断然否决,命令改议,最后定为武穆。
这两个谥号的区别在于,忠愍,意味着公开明确地承认岳飞是冤死的。
而武穆,则巧妙地避开对冤案的讨论,只对岳飞的军事功业予以肯定。虽然格调也非常宏大,但仍然避开了岳飞的死因。
为什么这样做呢?
第一,高宗未死之日,孝宗绝不会给岳飞彻底翻案。
第二,金军南下,又必须重新树立岳飞这一旗帜,以振奋军心。
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扭扭捏捏、避开核心问题的平反。
这也是史浩身为宰相,所能尽的最大努力了。
他虽是孝宗的老师,也深受孝宗信任,但他明白,人力有时而穷,哪怕是贵为天子,也有不得不妥协的地方。
我们必须承认,史浩主持和推动的为岳飞平反之事,虽然对岳飞泉下之魂没有最终解脱,但对活着的人却是最好的安慰。
比起那些行事刚烈,但失之暴烈的人,史浩这样的,才是真正能做一点实事、真正能够伸张正义的人。
正义与务实兼具,千载之下,我们或许更应学习这样的行事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