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宋太宗对弟、侄的迫害,是亲兄弟明算账,还是另有所图?

宋太宗对弟、侄的迫害,是亲兄弟明算账,还是另有所图?

宋太宗自开宝九年(976年)十月,乘太祖病危时夺得帝位,终于实现他蓄谋已久的计划。即位后为三弟廷美,太祖二子德昭、德芳加官晋爵,对太祖廷美的子、女,也称皇子、皇女,以表示一视同仁,来减轻弟侄们的敌对情绪。又为宰相、执政大臣们加官晋爵以示安抚,使他们能更好地为新皇帝服务。然而,就在太宗认为他的帝位已经巩固,而且由他率军消灭最后一个割据政权“北汉”,建立了中原一统的不世功勋之后不久,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七月,在攻打辽燕京(今北京)的高梁河战役中,当他中箭受伤落荒而逃、下落不明时,竟然发生了些将领想立随征的宋太祖的长子,本来有可能继承帝位的武功郡王赵德昭为帝的事件。

据载,太平兴国“四年,从征幽州(今北京),军中尝夜惊,不知上(太宗)所在,有谋立德昭者,上闻不悦”说明宋太宗夺位已四个年头,仍有人对他心怀不满。本来此次北征宋太宗带着赵德昭,就可能是担心把他留在京城贻下后患,没想到在北征中自己只有一天下落不明,就有将领在溃军中要立赵德昭为帝,只是由于他很快到达涿州(今河北涿州)赶上溃退的大军,才没有演变成为现实。关于谋立将领名单,史无确载,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兵败受到责降处分的石守信、刘遇、史珪三人,都同太祖的关系密切。

石守信是太祖“义社十克弟”之首,宋朝开国第一功臣,且对高梁河之战并无具体过失,罪以“督前军失律”,南宋史学家李焘在编撰《长编》时注说:“守信失律事,《实录》、《正史》都不详。”而刘遇、史珪都是建宋后被太祖任为殿前司步军第一班直“御马直”的军官,史珪更是太祖刺探外事的亲信,对于此二人“所部兵逗挠失律”,李焘说:“《刘遇》、《史珪》传载失律事亦不详。”接着推测说:“恐《国史》或有所避忌”,显然不相信三人受责罚是因为“失律”,暗示与立赵德昭之事有关。上述事件的发生,使宋太宗感觉到太祖诸子的存在,对自己的帝位始终是个威胁,进而认为弟弟的存在也是威胁。

宋太宗曾说:“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焉”,不知是否即是因此有感而发。同年八月,赵德昭劝太宗应该对攻灭北汉的将领行赏,他终于将隐忍多时的怒气发作,“上(太宗)大怒曰:待汝自为之,赏未晚也”。赵德昭知道灾祸降临,也许是为了避免株连亲族,回家后“取割果刀自刎”。而《国史》或《实录》的赵德昭“本传云:德昭好啖肥猪肉,因而遇疾不起”。李焘在编撰《长编》时,弃本传的说法而采用司马光所载,保留了宋初史官回避和隐瞒曾有人想立赵德昭为帝,德昭因而被太宗迫害致死的事实真相。

太平兴国六年三月,宋太祖的次子赵德芳病死。赵德芳原是太祖病危时准备继承帝位的人物,他的死亡算是消除了对帝位最大的潜在威胁。太祖的两个儿子虽已死去,但太宗认为对他或他儿子帝位的潜在威胁还是有的,那就是弟弟秦王赵廷美。他想消除这个潜在的威胁,却又无隙可寻。也许是使他日后致死的箭伤(高梁河之战时中箭)频频发作的缘故,宋太宗觉得有必要尽早消除这种可能的潜在威胁。于是在太祖次子赵德芳死后半年,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太宗指使他当晋王时就是亲信的柴禹锡告发“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窃发”;另一个告发者,也是晋王府的旧人赵镕。在准备惩处赵廷美之前,太宗决定问计于赋闲多年的故相赵普。

赵普是个心狠手辣的人物。宋太祖当初只是对赵普说起冯瓒有才能,是当世少有的奇士,想重用他。赵普就感到冯瓒对自己相位的威胁,不仅将他出为地方官,而且阴谋诬告,使其落得削官流放海岛的悲惨下场。而这只不过是不少类似事例之一。赵普终因擅权而于开宝六年(973年)被罢相,出任河阳三城节度使。太宗即位后,他原指望能够重新起用,但却被授以太子太保荣誉衔留住京师,奉朝请而已。相反,太宗却给放还不久的冯瓒授官任职,也间接反映了太宗对赵普的反感。宋太宗现在要打击其弟赵廷美,终于想起心狠手辣而工于心计的赵普,而闲居“奉朝请数年,郁郁不得志”的赵普也感觉到重新掌权的机会终于到来。

所以,当太宗问他如何处理赵廷美时,他并不向太宗献计,而是说:“愿备枢轴以察奸变。”也就是说让我当宰相,由我办理此案。宋太宗没有表态。可能是赵普感到宋太宗最在意的是夺位的名不正言不顺,至于处理赵廷美的事没有他赵普也可以办好。于是他编造了一个后来称之为“金匮之盟”的故事,是说建隆二年(961年)杜太后病重时,为防止骨肉相残,要宋太祖传位给二弟赵光义,赵光义(太宗)传给三弟赵廷美,赵廷美再传给太祖长子赵德昭,等等;赵普还说是他撰写誓书,藏入金匮。

宋太宗一听,简直是顿开茅塞,困扰自己多年的夺位合法性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宋太宗立即对赵普检讨说:“人谁无过,朕不待五十,已尽知四十九年非矣。”这是指太宗刚夺位不久,赵普由河阳来朝觐时没有及时起用他为相,否则不用为此烦恼多年了。赵普随即以北宋时最高的宰相衔“侍中”任首相,而秦王赵廷美终于在赵普罗织的罪名之下,一贬再贬。太平兴国七年五月,秦王赵廷美被降封为涪陵县公,房州(今湖北房县)安置。雍熙元年(984年)正月,赵廷美终因“忧悸成疾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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