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绅,字公垂,亳州谯县(今属安徽亳州)人,生于大历七年(公元772年),中书令李敬玄曾孙,父亲李晤曾任职乌程、晋陵(江苏常州)县令。
李绅和诗人元稹、白居易常有来往,交情不浅,为新乐府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著有诗集《乐府新题》,《全唐诗》现存四首。
李绅六岁时父亲去世,与母亲迁居到无锡,目睹了底层百姓终日辛苦劳作,却依旧吃不饱穿不暖的悲惨现实。
在没有踏入仕途之前,李绅就是很著名的诗人,曾写过《古风》二首(一作《悯农》二首):“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可谓世人耳熟能详。
另一首:“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堪称妇孺皆知。
但李绅入仕后,性情大变,一改朴素的作风,追求奢靡生活,待人刻薄无情,留下人生污点。
《本事诗》记载:唐朝诗人刘禹锡考中进士后,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因为放荡不羁,遭到同僚的排挤,被贬为苏州刺史。
李绅任职司空的时候,仰慕刘禹锡的声名,就邀请刘禹锡到家中做客,准备了丰盛的酒宴。
两人喝到酒酣耳赤,李绅命妙龄美妓唱歌助兴。
刘禹锡即兴赋诗一首:“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
诗歌暗讽李绅生活奢靡,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寻常事,身为朝廷命官,却不顾百姓生活的艰难,劝诫他有所收敛。
成语“司空见惯”即典出于此。
刘禹锡同时在诗中也表达了对歌妓的仰慕之情,李绅没认识到刘禹锡的谴责和劝诫,认为刘禹锡是在羡慕自己,于是慷慨地将“妙妓”送给了老刘。
《云溪友议》记载:李绅还没发达的时候,每次去族叔李元将那里,都会恭恭敬敬称呼李元将为叔叔。
李绅富贵之后,翻脸比翻书都快,见到李元将来求见爱搭不理,牛皮哄哄。
李元将自称是弟弟,李绅仍不肯搭理他,李元将自称是侄子,李绅还是用下巴看他,李元将最后自称是孙子,李绅这才表示原谅李元将,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有个崔巡官,当年和李绅是同科进士,算得上故交。
有一天,崔巡官去拜访李绅,刚刚在宣州驿站安顿下来,他的仆人和一个路人发生争执,后来开始互殴,打了起来。
李绅得知此事,将那个仆人和路人处以极刑,同时下令将崔巡官抓捕起来,斥责道:“我虽然认识你,可是你到了宣州为何不来见我?”
崔巡官慌忙磕头谢罪说:“我刚刚到驿站的旅馆,觉得天色已晚,就没有打扰,并不是我故意失礼,请大人可怜我,让我回去吧!”
崔巡官被押送流放秣陵,一路上“貌若死灰”,连哭都不敢大声哭。
时人感叹说:“李公的宗叔反而成了孙子,故人却成了流放的囚徒。”
会昌五年(845年),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有人诬告江都县尉吴湘贪污公款,还强娶民女为妻。
李绅接到举报,没经过认真的查证,就将吴湘抓进大狱,判处死刑。
后又言官认为此案有问题,朝廷派御史崔元藻到江都县复查。
结果证实,吴湘贪污数额不大,不足以判死刑,而强抢民女纯属无中生有。
李绅却固执己见,将吴湘处以死刑。
事实上,扬州都虞侯刘群想要迎娶美女颜氏,而颜氏的养母却把她许给了江都县尉吴湘,刘群气急败坏,就唆使他人诬陷吴湘。
《册府元龟》记载:李绅之所以一意孤行要除掉吴湘,是因为他曾想把阿颜送给上司李德裕。
李绅曾屡次请求吴湘割爱,遭到拒绝。
李绅就诬陷吴湘有罪,将其杀害,结果李绅也没得逞,美女颜氏自尽身亡。
会昌六年(846年),李绅病逝于扬州,享年七十四岁。
大中元年(847年),吴湘冤案得以昭雪,朝廷削夺了李绅的爵位,判处其子孙不得入仕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