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天下长河》靳辅治河的代价:消失一座城,沉没明朝朱元璋祖陵

《天下长河》靳辅治河的代价:消失一座城,沉没明朝朱元璋祖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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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长河》中,靳辅在陈潢的协助下,开始治理黄河,其中高家堰成了他们治理黄河的重中之重,但这样一来,造成的后果就是一座城、明朝朱元璋祖陵沉入湖底。

据《清史稿》载:

“自明末清口久淤,旧黄河堤决,黄流夺准,水倒灌入泗,州境时有水患。至清康熙十九年,城遂圮陷于湖。”

1、泗州城沉入湖底

泗州方志记载这次沉城的经过为:

1680年夏,“淮大溢,城内水数丈”。当时,淮河上游山水大发,下游由于高家堰的阻拦,水流高出外堤数尺,淮水最终冲垮城墙城门将泗州城没入水底,“州城之文武衙门、仓库沉没水中”。

此后,泗州地方官员坚持在城门楼上理政达11年,但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全城即彻底被沙埋没。

原来繁华的泗州城池从此成了洪泽湖底的一部分。离泗州城13里的明祖陵,在嘉靖中期经测量尚高于淮水2丈3尺1寸,此时,同样沉入到了水底。

泗州之沉,充分证明潘季驯所说的泗州“霖淫水涨,久当自消”的信念是错误的,由此看出他的治河后果具有重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泗州旧城离盱眙仅2华里,因此,泗州被大水淹没后,“官若浮鸡,民尽奔盱”。泗州州治被迫移到盱眙,“州牧或借民房,或驻试院”,由于州治寄寓盱眙,“远隔河湖,声息难通”,有的建议在双沟建城,有的建议在包家集设治。

乾隆二十四年(1759),两江总督尹继善认为:

“泗州寄居盱眙以来,官民相安已久,且泗城本在州之极南,相距盱胎二里,中隔一河,济渡甚便,请将泗州即于盱眙驻扎,毋庸迁徙建城。…将州同、外委把总分驻州境之双沟,其知州、吏目、都司、千总、儒学各衙署,即建于盱眙之麓”。

直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朝廷才批准裁虹为泗,虹县的版图民赋,全部并于泗州,而把虹县县城作为新的泗州州城。

尽管更换了州治,百万生灵挣扎于洪水之中,但泗州仍处于洪水的围迫之中。到后来,连新州城虹泗也再次沉入洪泽湖底。

从潘季驯的本意来看,修筑高家堰,自然不是为了把水患引向泗州。

随着时间的推移,泗州水患逐渐加剧,一代接一代的河臣仍不思更政,基本上一成不变地继承了潘的治水方略。这种不以泗州为重的思维极为明显。可以说,泗州之沉,完全是官僚意志所致。

2、明朝治河为何不淹泗州?

泗州在明代有着政治上的特别意义。治北13里的杨家墩,葬有朱元璋的祖父、曾祖和高祖的衣冠,也是朱元璋在其母陈氏腹中受孕之地,即明祖陵之所在,有明一代成为当时政治上的圣地。

工部的奏疏中写道:

“泗州祖陵系我国家根本重地,王气所钟,命脉所系。实圣子神孙亿万世无疆之丕基也。”

治水者必须首先考虑的是泗州明祖陵的安全问题,保护明祖陵的不受水淹是每位河臣所必须面对的头等政治大事。

潘季驯对此非常明白,他曾写道:

“三祖陵寝,万年根本之地,百祥肇始之区,委的事体重大。”

清朝乾隆年间的才子纪昀精辩地指出:

“明代仰东南转漕以实京师,又泗州祖陵逼近淮泗,故治水者必合漕运与陵寝而兼筹之。”

1592年5月8日,勘河给事中张贞观给万历皇帝的奏折,清楚地说明了明代的治河原则:

“祖陵为国家根本,即运道民生,莫与较重。”

明臣议事时,防治洪水所应考虑的各事项次序为:“陵寝、国计、民生”。工部在一份奏疏中特别强调:“祖陵水患为第一义,次之运道,又次之民生。”

在治水实践中,明臣均奉行这一原则,战战兢兢、认真周到、不遗余力地营建维护明祖陵这一政治工程,而对与于百万百姓生命财产、生产生活相关的工程,却常常忽略不管。

有人建议,把运道改从淮河上游入汴水,再由汴水过黄河进入沁水,以避清口之险。明臣应该知道这一方法的优点,却不敢施行。

因为,“濠泗为有明发祥之地,而祖陵复在其间。当时臣子既持地脉之说,又恐于此行漕,堤防万一不固,变生意外。所以极知其利而不敢言淮黄虽迂险劳费,势有所不惜也”。不论改道之说是否可行,但其对明臣心理的分析,却是非常贴切的。

远在嘉靖初年,明臣在治理黄淮灾患时就非常谨慎地考虑祖陵的风水问题了。

1550年4月29日,总督漕运右副都御史龚辉、巡按直隶御史史载德上奏,认为泗州地势低下,又因黄河水冲入淮河,“为陵寝之忧”,请求开凿直河口,修筑二陈庄、刘家沟2口,并请求派钦天监官员1名,“相度祖陵地脉”。这项工程当即被工部批准。

1575年,黄河崔镇等处北决,准水又从高家堰东决。当时,“徐邳以下,至淮南北,漂没千里”。

明臣对如此巨大的民生灾难,熟视无睹,却生怕洪水浸渍祖陵的柏林,随即开始修建长226丈的石砌陵堤,直到1577年才完工。

而洪水这样的灾患又绝非局部治理所能收效。因此,尽管河臣们不断牺牲其他许多地区的利益,对祖陵的关护无微不至,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祖陵所受的威胁。这种治理方法是典型的“一隅之利,全局之祸也;一时之利,百世之祸也”。

1595年6月3日,因泗州祖陵水患愈演愈烈,万历帝下旨将总河舒应龙革职为民;相关官员如陈洪烈、刘宏宝,“降极边方杂职”。9月4日,以科臣勘河失护祖陵罪,勒令原浙江巡抚常居敬闲住,到万历后期,明朝君臣为了保护运道和陵寝,更是明目张胆地放弃对民生的关怀。

1604年初,工科都给事中侯庆远疏称:

“泇河成而治河之工可以徐图,但不病漕与陵,则任其所之,稍防疏焉,而不必力与之斗。”

崇祯年间(1628一1644),出于水患更加严重,明代君臣对祖陵的关护愈加急切,而对民生方面的关注则更少。1633年5月29日,大理寺左寺丞吴甡、翰林院编修夏曰湖等人反对开高家堰三闸的合疏中,首先担心的就是祖陵的风水,其次,在议及“淮泗诸水,滔滔东注”时,关注的则是漕粮运输问题,高宝漕堤受损,“运船牵挽无路,则数百万粮,何由而达京师?”

再次,洪水淹没两淮地区,“各盐场尽被渰没,煮海无策,则百余万盐课,其问诸水滨乎?”

最后,明臣们也意识到了洪水会吞没数百万百姓的生命财产,但这绝非对百姓本身的人道关怀,甚至没有统治者常见的重视黎庶之类的应有套话,而是关注“数百万粮税,谁为供输乎?”

由此可见,明代最高统治者从来就没有奉行过“民为邦本”的理念,而是时时刻刻警觉任何有损其“龙脉”的鸡毛蒜皮之事。至于长期牺牲像淮北这样一个地区百姓的生命财产来维持其统治,也就不足为怪了。

3、靳辅治河的代价

到清代,统治者治河者不再关注明祖陵的安危,少了许多政治方面令人生畏的禁区和不可触及的原则,并注重解决危害民生的水患,以获得政治上的稳定。

这也是清代盛世比前代显得可贵的地方。但反对加筑高家堰的泗州士绅,也从此失去了护卫明祖陵这一政治制高点,泗州成了必然被牺牲的地方。

1683年12月23日,康熙给吏部尚书伊桑阿等的面谕中称:

“朕车驾南巡,省民疾苦,路经高邮、宝应等处,见民庐舍田畴淹没,朕心深为轸念。访问其故,具悉梗概。高、宝等处湖水,下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淤,遂致壅塞。今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可免水患。自是往还每念及此,不忍于怀。此一方生灵,必图拯济安全,咸使得所,始称朕意。尔同工部尚书萨穆哈往被水灾州县,逐一详勘,期于旬日内复奏,务期济民除患,总有经费,在所不惜。”

17世纪后期,由于康熙的开创精神,国家工程方面的潜力被有效地运用到改善影响黄河的各种因素中。

像1688年开筑中河、1699年加固高家堰这类庞大工程的完成,实实在在地显示了一个王朝在其青年时代的活力。

必须说明的是,庞大的治水工程的完工,使得其后大约60年里没有发生严重的洪灾,这主要是由于地方官员的积极参与、河工的经济和有效征用,以及在早期阶段尚少官僚习气的清帝国所呈现的小康状态。

1699年4月4日,康熙皇帝巡视高家堰。

11月4日,谕大学士、学士、九卿等:

“今岁朕南巡,看得黄河逼近清口,黄水每多倒灌,以致淤垫。洪泽湖水不出,自高堰各坝,流入高宝诸湖。自高宝诸湖流入运河,以至下河田地尽被淹没,淮扬所属钱粮,虽频年蠲免赈济,动帑修理堤岸,群黎尚在水中。”

从这里可以看出康熙皇帝对水患祸民确实较为关注。

尽管康熙处处宣称以民生为重,实际上,清中央政府仍把运道安全视为无与伦比的最高利益。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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