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热传一则“理想汽车高速公路无人驾驶”的视频,视频中一辆理想汽车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以120km/h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警示!危险驾驶、请勿模仿!)
视频画面显示:车辆行驶在渝蓉高速往重庆方向,时速达到120km/h,主驾驶位空无一人,但座椅系了安全带,方向盘上插着饮料瓶。与此同时,副驾有乘客正在使用手机,副驾屏幕正在播放视频,后排乘客也在使用手机拍摄,并说到“你看这个理想好牛X,我们坐在后排、它自己帮我们开,我们在追剧”。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是一项涉嫌违法的危险驾驶行为,请勿效仿!
视频曝光后引发热议,网友纷纷呼吁严查此类危险驾驶,高速交警表示已介入调查,理想汽车官方也随即发布声明。
理想发文称:我们注意到,有用户在社交媒体上展示了不文明的驾驶行为,他们绕过系统的监测,或在系统警告至缓退期间进行一系列危险的操作。例如使用辅助驾驶时平躺看剧、或为了营造“无人驾驶”,甚至在使用功能过程中,人离开驾驶位等。这是我们坚决杜绝的,现阶段仍然是辅助驾驶,不是自动驾驶。并附上前不久发布的《智能驾驶团队的产品经理的一封信》。
对此,网友们并不买账,并提出质疑:关于辅助驾驶/智能驾驶,理想的宣传是否存在误导?理想的DMS系统(驾驶员检测系统)是否有效?理想的电容式感应方向盘为何一个水瓶就能规避?为何在座位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开启辅助驾驶而没有限制策略?理想是否有针对汽车SOTIF(预期功能安全)的考量?
这里补充一点:SOTIF即Safety of the Intended Functionality(预期功能安全),该安全考量是指,在车辆系统设计时需要将用户潜在的滥用行为考虑在内,并且通过设计策略去避免这些行为,应是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重点。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该事件应当严肃处理,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且不利于智能驾驶行业技术发展。因为此事件已经不仅仅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120km/h的时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有可能导致车内人员以及第三方的重大伤亡,所以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且车内其他人员的拍摄行为也起到了不良引导作用,承担次要责任。
大家牢记:在我国目前的道交法框架下,机动车尚无法脱离驾驶员而成为独立的交通参与者,也就是机动车只有通过驾驶员的驾驶方可上路,机动车上路承担道交法义务的第一责任人是驾驶员。
目前,涉及到“辅助驾驶/智能驾驶/自动驾驶”等的功能本质上都是“辅助”功能,尚没有任何一家厂商的技术能够完全代替人的驾驶。车企需要在销售环节谨慎宣传,对智能化配置客观介绍,避免带给消费者错误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