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李自成当真把崇祯帝的亲叔叔——福王朱常洵给洗洗刮刮煮煮吃了吗

李自成当真把崇祯帝的亲叔叔——福王朱常洵给洗洗刮刮煮煮吃了吗

明朝藩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第三子,母为郑贵妃。明神宗一度打算废长立幼,立皇三子为皇太子,但是遭到李太后和诸大臣的坚决反对。

明神宗最终让步,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封皇三子朱常洵为福王,封地在河南洛阳。为了“弥补”对皇三子的“亏欠”,明神宗在这个儿子身上花起钱来毫不心疼。

福王举办婚礼,费用高达三十万金,在洛阳建王府,花费白银二十八万两,超过规制的十倍,同时赏赐福王良田四万余顷。朱常洵在封国内横征暴敛,鱼肉乡里,根本不考虑老百姓的死活。

崇祯帝即位后,对三叔朱常洵依然礼敬有加,皇帝的纵容促使福王朱常洵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盘剥百姓。陕西流贼猖獗之时,河南连年发生蝗灾旱灾,以致于出现人相食的悲惨事件,福王不闻不问,赈灾济民给灾民一点粥喝,连这样最起码的表面文章都不做。

朝廷在河南征兵讨伐流贼,饿着肚子的士兵难免牢骚满腹。已经退休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到王府,奉劝福王朱常洵为自己的后路着想,开库赞助军饷,接济贫民,朱常洵视财如命,根本听不进去。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十九日,李自成攻占洛阳,福王府成为农民军的重点攻击目标,朱常洵携妻妾藏匿在洛阳城郊外的迎恩寺内。福王的世子朱由崧出城逃掉了,后来被拥立为“弘光帝”。

体重达三百六十斤的福王朱常洵走路都很困难,根本无法外逃,只能眼睁睁挺着被农民军的士兵发现并捕获。福王被押送回城,途中遇到吕维祺,吕维祺激励他:“名义甚重,王爷且毋自辱。”尔后骂贼不止,从容赴死。

《明史》记载: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杀死,“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农民军把福王的血掺杂鹿肉一起吃了。

《姑妄言》、《鹿樵纪闻》等野史则绘声绘色地描述:李自成把福王杀掉,灌肠洗净,刮掉毛发,拔掉指甲,与几头鹿掺在一起煮着吃了。“那贼遂将福王杀了,称重三百六十斤。脔分肢割,与囿中之鹿同烹,列贼胪食,谓之‘福禄酒饭’。”

1924年,位于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五百米处的福王墓被盗,福王朱常洵圹志出土,其中记载:“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民军逃窜,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死难焉……”通篇没有提到“福禄肉”之事,看来这是有人故意往李自成头上泼脏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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