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中村冼村施工现场。视觉中国 资料图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依据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为特大城市。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超大特大城市里的城中村改造,可以改变市容市貌,可以通过提高容积率的方式增加住房供给,也可以减少火灾等安全隐患,对城市建设有好处,对房地产市场来说,也可以加大城市租赁住房的供给力度。而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基建配套和基建投入,也能拉动和扩大内需。
“在超大特大城市中,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普遍较差。通过改造,可以增加居民的住房购买需求,同时扩大房地产投资以及下游产业的复苏,为超大特大城市的增长提供动能,并进一步带动周边城市群的经济发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钟辉勇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炉,其中提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此次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亦强调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受访专家均认为,民间资本的优势之一在于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提高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效率,能够更加合理地配置大城市城中村的土地资源。
“房地产行业已经是非常市场化的成熟行业,民间资本具有非常成熟的城中村改造经验。”钟辉勇说,此外,民间资本的加入能缓解政府部门财政压力,更好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
不过,盘和林也进一步指出,在民间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好衔接作用,“政府要在产权业主和主导城中村改造的民间资本之间进行协调。”
当前,民间投资低迷,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下降0.2%。
盘和林认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民间资本带来投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励民间投资。
钟辉勇认为,房地产行业仍是中国经济的重要产业,城中村改造有助于增加民间投资信心,尤其是通过房地产投资增加来拉动上下游产业增长,降低房地产行业风险,进而带动经济的整体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