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日报,7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雄安新区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协议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机制、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调研机制、知识产权司法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大保护同频共振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宣传区域联动机制、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常态化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会商联动机制、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机制九大机制。
京津冀三地高院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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