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选题缘由
(一)选题背景
丁忧是儒家丧礼文化的重要内容。从东汉开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到了唐代。有了新的发展。
唐政府将丁忧期间的一些规范要求纳入《唐礼》和《唐律》。这就使得丁忧从个人行为转化为国家制度。
丁忧完成制度的转变后。为官员阶层普遍遵循。而且。唐代奉行“以孝治国”的基本国策。
孝成了统治者选拔人才的依据之一。因为丁忧也是子孙对长辈尽孝的途径之一。官员丁忧是孝道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唐代官员遭遇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丧事时。丁忧去职已成必然。
可以说。唐代官员遇丧丁忧与其仕宦生涯息息相关。
唐代沿袭了儒家三年之丧的传统。即官员要解官守丧三年。但在实际上。唐代的三年之丧期限为二十七个月。
这意味着官员要离开官场三年。而唐代职官体系中职事官的数量有限。官员丁忧去职。空缺出的职位便会由他人补入。
以维持政务的正常运行。官员服阙后。会根据他们自身的地位以及空缺出的官职重新选授新职。
而且唐代社会文化发达。官员阶层的生活丰富多彩。但是丁忧期间。官员不能如以前般生活。
要遵守礼法规定。对自己的生活进行约束。这就使官员的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唐代官员丁忧的史料丰富。但是到目前为止。学界对丁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丁忧制度的考察。
并且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而对于丁忧对官员仕途产生的影响、官员丁忧期间的生活。还没有专门的研究著作。
相关论文对此研究也不够深入。主要体现在对史料的把握不够充分。因此。这一问题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为此。笔者企图深入挖掘丰富的史料。对该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以探究唐代官员丁忧对仕途和生活带来的变化。
(二)概念界定
丁忧又称丁艰、居丧、守丧。一般是指古人在直系亲属去世后居家守丧的一种礼仪制度。
同时。丁忧也是中国古代五服制度的组成之一。五服制度依据血缘关系。按照亲疏远近。规定了不同亲属的丧服等级。
而丁忧只是对直系亲属的服丧行为。郑天挺、谭其骧在《中国历史大辞典》中将丁忧分为两类。
一类是子为父、承重孙为祖父的丁外艰。一类是子为母、承重孙①为祖母的丁内艰。①此种说法有可商榷之处。
笔者在唐代史料中所见的丁外艰和丁内艰只针对父、母亲而言。而丁内艰仅指子对生母。
丁母忧还包括丁继母忧、丁嫡母忧。丁继母忧又叫丁继亲忧、丁后母忧。庶子丁嫡母忧又叫丁尊夫人忧。
(三)研究意义
丁忧在唐代成为了官员遵守的制度后。对官员的仕途和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通过探查丁忧对唐代官员的仕途影响。
可以补充学界对丁忧制度的相关研究。对官员丁忧前后官职的把握也可完善唐代官员仕途迁转的研究。
而考察唐代官员丁忧期间的生活。可以完善对唐代官员生活史与文化史的研究。
同时。丁忧又是官员行孝的方式之一。讨论官员的丁忧。可以推进唐代官员阶层的孝文化研究。
丁忧是中国古人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尽孝的一种途径。今天丁忧制度已不复存在。
但对唐代官员丁忧的考察。对我们思考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如何行孝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二、唐代官员丁忧影响研究评述
丁忧既是儒家丧礼的重要内容。也是官员对孝道的重要实践活动。而丁忧在唐代取得了很大发展。
成为一种制度。因此。学界目前将丁忧研究大都置于唐代官员的守丧制度和唐代孝文化之下进行论述。
(一)唐代丁忧制度的研究
关于唐代丁忧制度的专门性研究。笔者仅见一篇。杨兆国《唐代丁忧制度研究》是最早系统地研究唐代丁忧制度的论文。
作者从《唐律疏议》、《大唐开元礼》以及唐代社会习俗规范三个方面梳理了唐代丁忧的规章制度。
并从史书和墓志里统计了326位官员丁忧的例子进行归纳分析。概括出丁忧制度在唐代官员中的执行情况。
有丁忧如礼者176人、夺情起复者139人、在丧毁卒者11人。接着对唐代官员丁忧守制的原因、夺情起复的对象和原因进行探讨。
对于唐代官员丁忧守制的原因。作者认为有情感补偿、道德品行收益、仕途转机、避难消灾等。
夺情起复作为丁忧制度的变通。实施对象一般为高级官员。如身居宰辅、位列台阁者。
武人、节度使为代表的外官、高品级宦官其原因有仕途蹉跎、俸禄损失。维护集团利益。贪慕虚荣。
作者认为丁忧制度在唐代得到发展和完善。也得到较好的实行。杨文搜集了大量的史料。
在史料充足的基础上充分进行论证。得出了比较信服的结论。作者将搜集到的326位官员列成表格附在后面。
为后人研究唐代丁忧提供了极大地方便。而且表格内容详实。为后来学者进行后续研究铺垫了夯实的基础。
唐代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又一高峰。社会的发展给丁忧制度也带来了新的发展变化。
较早注意到这个变化的学者是丁凌华。在其《中国古代守丧之制述论》一文中。探讨了先秦至明清时期的丁忧制度。
他认为中国古代丁忧制度。历经了从习俗到礼教、再从礼教到法律的三个发展阶段。
而在唐代。丁忧制度在《唐律》中被系统完整地加以确认。开始了丁忧制度的全面法律化时期。
②丁氏提出的唐代丁忧制度呈现全面法律化的特征很有见地。深刻影响着后来学者对唐代乃至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研究。
此后。赵澜从新的角度切入阐释唐代丁忧制度的变化。在其论文《唐代官员服丧行为的全面制度化及其社会意义》中提出。
唐代官员的服丧行为在礼仪制度、行政制度和法律制度三个方面已经实现了全面制度化。
同时。赵澜也指出了唐代丁忧制度全面制度化的社会意义。那就是唐代官员服丧行为的全面制度化。
是统治者用儒家礼法思想对官员阶层进行的文化整合。而这个文化整合的影响逐渐扩散到整个社会。
最终使统治者理想中的父权制家庭和家族秩序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共同价值取向。
③赵澜的观点给了笔者很大的启示。正是因为唐代丁忧的全面制度化。使之成为了官僚士大夫阶层普遍遵循的社会规则。
所以。丁忧对唐代官员的仕途才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官员遭逢丁忧要解官守丧。
方面的研究笔者找到有两篇。根据罗彤华的研究。丧服等级不同。官员解官的时间也不相同。
其论文《唐代官人的父母丧制——以“诸丧解官”条为中心》在研究《永徽令》、《开元令》中“诸丧解官”条后。
得出解官、心丧与服纪等级相关。丧期长短便成为解官、心丧期限的重要依据。因父母丧的服纪轻重不同。
守丧期与解官期自然也要相应地发生变化。但二者应该是一致的。如三年之丧的守丧期既以二十七月为限。
则三年齐斩的解官亦应定在二十七月。那么齐衰期的守丧期为十五月。解官理应也是十五月。
至于庶子为后为其母。服纪为缌麻三月。则解官期至多三月。同时。他也指出“诸丧解官”条规范的主体是一般官人。
皇帝皇族的丧制被排除在外。女性官人按理也应解官。④罗氏的观点很有创见性。给予笔者很大的启发。服纪等级不同。官员丁忧解官的期限不同。则对仕途的影响也不同。
丁忧时间越短对仕途的影响越小。丁忧时间越长。对仕途的影响越大。
金正植在《唐代官员父母守丧与解官制度的特点》一文中认为。唐朝皇帝通过严格官员的守丧制度。
使官员隶属于国家礼法。以此控制他们的政治活动。甚至于皇帝还有机会利用官员的守丧对他们进行淘汰。
官员的丁忧去职。也是唐政府解决从武则天时代开始“选人多而官阙少”现实问题的一种手段。
金氏的观点为笔者提供了新的思路。唐政府通过对丁忧的控制。以期解决官多阙少的局面。①在笔者看来。这也是丁忧对唐政府的意义之一。
学界对唐代丁忧制度的研究已取得较多丰硕成果。以上研究均认为丁忧在唐代实现了制度化。
丁忧制度确立后。唐政府便大力推行。使官员阶层必须遵守。这是因为丁忧制度对于维护唐王朝统治有着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丁忧。用儒家礼法思想对官员进行文化整合。最终形成社会主流价值观;另一方面。
丁忧符合孝道思想。可以用以选拔官员。也可以对官多阙少的局面进行调整。
(二)丁忧对官员仕途影响的研究
丁忧对官员仕途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丁忧解官直接中断了官员的仕途。
服阙后重获官职充满了变数;二是官员丁忧期间的表现也会对其仕途产生影响。
1.丁忧对官员仕途的影响
唐代官员丁忧解官。意味着要在较长时间内脱离官场。对官员仕途有重大影响。
朱海在《唐代忠孝问题探讨——以官僚士大夫阶层为中心》中认为。丁忧是对官员尽孝的严峻考验。
三年丧期的脱离职权岗位对为官者的升迁具有重大影响。②丁兆倩也持此看法。
其论文《唐代官员的休沐制度初探》第三章《唐代官员丁忧假期制度》统计分析了103位丁忧终制的官员。
认为丁忧给官员带来最为直接的影响。是其官职的变动及其仕宦命运的改变。除了少数官员在丁忧期满之后。
还可以官复原职之外。绝大多数官员遭逢丁忧解官之后是不大可能重回以前官职的。
③丁文由于研究重点不是唐代官员的丁忧。所以对官员丁忧前后官职变化的分析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而且在史料的搜集方面限于两《唐书》和《册府元龟》。没有补充墓志资料。这也是进一步可以丰富的。
黄修明《中国古代仕宦官员“丁忧”制度考论》认为仕宦官员丁忧不仅事关其孝道操守的官场道德评判。
而且与其仕途任职乃至官场政治风云变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丁忧给官员带来最直接的影响是其职务的变动以及仕宦命运的改变。
普遍而言。绝大多数遭逢丁忧的官员服阙后不再可能回到原职。其职位已由他人顶替。丁忧期满后。
他们只能在与原官职品级大致相当的范围内另做安排。中国古代是一个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官本位社会。
对官位的贪恋和对权力的追逐是仕宦官员的共性。对那些官运亨通的官员。三年丁忧影响更大。
可能会让他们丧失大好的机遇。朝廷会对官员丁忧期间的表现做出奖惩。
这是因为古代官场上的丁忧从来就不是一种纯粹的孝道伦常行为。而是一种具有浓厚色彩的官场人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