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ocal government financing vehicles,简称LGFV,又称城投平台、城投债)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根据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19号文,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至2013年银监会发布10号文,直接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定义为“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表现形式为地方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投公司)。其名称可以是某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
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向银行举借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和票据等方式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基本功能是:以政府信用为支撑,以实施政府政策为目标,直接或间接地有偿筹集资金,将资金投向急需发展的领域、行业和项目等。其作用包括:可以较有效地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大大加快城镇化过程,促进了民生改善,有利于拉动民间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