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朱元璋革中书罢丞相、明朝内阁兴起、唐宋宰相官制之重简说

朱元璋革中书罢丞相、明朝内阁兴起、唐宋宰相官制之重简说

作者:史遇春

关于明初丞相的废除之事,需从朱元璋洪武朝说起,其中的关键人物,为汪广洋、胡惟庸。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汪广洋被朱元璋征召,进入京师(今属江苏南京),担任中书省参政;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出任陕西参政。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李善长患病,中书省无官,汪广洋被召为中书省左丞。当时,右丞杨宪专权,为避猜疑,汪广洋对杨宪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但是,他仍被杨宪忌恨。后来,杨宪唆使御史弹劾汪广洋,言其极不孝顺母亲。为此,朱元璋切责汪广洋,将他贬逐回乡。对此,杨宪还不罢手,他再次劾奏,汪广洋又被迁置海南。本年七月,杨宪被诛杀之后,朱元璋又将汪广洋召还;本年冬,朱元璋封汪广洋为忠勤伯,食禄三百六十石,并在诰词中称赞他善理繁难事务,屡献忠策,还将他比作刘邦身边的张良、蜀汉丞相诸葛亮。

本年,胡惟庸官拜中书省参知政事。

李善长因病辞官后,朱元璋便以汪广洋为右丞相,参知政事胡惟庸为左丞相。在职其间,因提不出建议,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后来,朱元璋又将汪广洋召还,担任左御史大夫。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七月,因李善长推荐,胡惟庸担任右丞相。

大约在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胡惟庸进职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本年,朱元璋又任汪广洋为右丞相。其时,汪广洋沉溺酒中,虽与胡惟庸同为丞相,但他只是随波逐流,保持官位而已。为此,朱元璋曾多次对汪广洋进行告诫。

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九月,占城国进贡,胡惟庸等未报朱元璋。宦官外出,看到此事,遂进宫奏告。朱元璋为之大怒,敕责中书省大臣。胡惟庸和汪广洋虽当面叩头谢罪,但暗中却将罪过归咎于礼部;礼部大臣又将罪过推给中书省。因为这样,朱元璋更加愤怒,下令将相关臣僚全部关押,究问主责之人。不久,朱元璋赐汪广洋死;汪妾陈氏随其而死。事闻,朱元璋询问情由,得知陈氏乃是籍没入官的陈知县之女,他勃然大怒,道是:“籍没入官的女子,只给功臣之家;怎么会被文臣得到?”于是,朱元璋敕令法司,对事情进行调查。结果,胡惟庸及六部属官,按律,都应被判处罪行。次年(公元1380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上奏,告发胡惟庸。当时,御史中丞商暠被贬为中书省吏,他也告发胡惟庸。朱元璋震怒,下令廷臣轮番讯问,胡惟庸的供词连及御史大夫陈宁、涂节。廷臣说是:“涂节本来参预阴谋,见事情不成,这才将变乱上告,不可不杀。”于是,朱元璋下令,诛杀胡惟庸、陈宁和涂节。

胡惟庸死后,到了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李善长之弟、胡惟庸的女婿李佑之父、太仆寺丞李存义也被人自首告发。最后,李存义得以免除死罪,在崇明安置。

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十月,林贤罪案(明州卫指挥林贤,有出海招引倭寇事)确定,胡惟庸通倭之事爆发。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蓝玉征讨沙漠,抓获封绩,李善长未予奏报朱元璋。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五月,事情败露,封绩被逮押,审出当时情况,胡惟庸案情更加严重。此时,李善长家奴卢仲谦自首告发李善长和胡惟庸的往来情况,又有吉安侯陆仲亨家奴封贴木自首告发陆仲亨与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等与胡惟庸共谋不轨。朱元璋大发雷霆,开始所谓的肃清逆党,词语相连,被诛杀者,竟达三万余人。当时,朱元璋还组织编撰《昭示奸党录》,并布告天下。

此案株连蔓引,直到数年之后,仍旧没有清除干净。

因胡惟庸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位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宣德侯金朝兴、靖宁侯叶升等一公二十一侯。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全被处斩。

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丞相者,处以重刑。

丞相废除之后,原本由丞相执掌的职事,遂由六部分理。

此后,遂有内阁之兴。

起初,内阁诸臣的作用,也就是预备顾问而已。

明成祖朱棣朝,解缙、胡广等人,全都是以侍讲、侍读的身份,进入内阁办事的。侍读,翰林院属官,正六品,执掌讲读经史。侍讲,明朝翰林院置,员额二人,正六品,执掌讲读经史。

当日,杨溥(谥文定)是以太常少卿进入内阁的。太常少卿,明初称太常司少卿,协助太常卿管理礼乐宗庙祭祀事务,分领诸署;洪武三十年 (公元1397年)复旧为太常少卿;员额二人,正四品。明孝宗弘治七年 (公元1494年) 以后,增设一员,提督四夷馆,掌翻译事务。

那时,这些进入内阁的官员,没有担任各部的职位,也没有被加封散官的头衔,所以,虽然他们近在皇帝身边,但是,他们的权力是非常小的。所谓散官,明朝时,亦称阶官,指获有散阶的官员;散阶属荣誉称号;明初,沿承元制,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定文、武官员散阶,文官自特进光禄大夫至将仕佐郎,共四十二阶;武官自特进光禄大夫至忠显校尉,共三十阶;文官由吏部验封司给授,武官由兵部武选司给授,宦官散阶不从此例。

当日,虽说内阁官员权力很小,但是,朝廷之中,各个衙门上呈的章奏,全都要送到内阁之下,进行票旨。所谓票旨,是指凡朝廷重要文书,六部百司各类奏章,先由内阁拟定批答文字,并以墨笔写于票签之上,送请皇帝批准;也称为票拟、条旨或调旨;这实际上,也就是代拟“御批”稿本,供皇帝采纳。

虽然,相关政务,票旨之后,最后的拍板定案,还是皇帝的御批(或称“批朱”),但是,因为事权所在,故而,内阁官员势必处于不得不被重视的地位。

后来,三杨〔即杨士奇(文贞)、杨荣(文敏)、杨溥(文定)〕在内阁时间很久之后,逐渐开始兼任六部尚书的职务。此后,内阁大臣,也开始被加以散官官衔。而且,内阁官员所加散官官衔,级别都高至太保、太傅(正一品),少保、少傅(从一品);太子太保、太子太傅(从一品),太子少保、太子少傅(正二品)。在这种情况下,内阁大臣虽无宰相之名,但有宰相之实。

说到这里,就看看历史上有名有实的宰相的简要情况。

唐代李颀《杂曲歌辞·缓歌行》中,有句云:

“三省官僚揖者稀”

也就是说:

为官高位之后,即便是贵为三省的官员,也很少有人有资格对我作揖的。

这里的三省,指的是中国古代的行政机构,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的简称;自南北朝至唐代,三省同为国家的最高政务机构;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书,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

《新唐书》卷四十六《志第三十六·百官一》载:

“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

也就是说:

最初,唐代沿袭隋朝的制度,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共同议定国家的政务,这三者,就是宰相的职务。

唐宋时代的官制设置,都有三省存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之职。其间,虽有变化,但大体认知如此。

三省之中,官属如下。

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中书侍郎、左丞、右丞、左右司郎中、中书舍人,这些都是中书令的属官。

门下省,也就远古唐虞时代,所谓的纳言之官;后来明朝的通政司,明人认为,就是发挥以前门下省的作用。门下省设置有侍中,为其长官。侍中门下、侍郎中常、侍武骑常、侍散骑常、侍给事中,这些都是侍中的属官。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设有尚书之职,执掌六曹,而六曹皆设有子部,其所属则选部、考功仪部、驾部、金部、仓部、比部、虞衡水部之类,子部之中,全都设有郎中、员外郎等。所谓六曹,隋、唐定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合称六曹,亦称六部。

三省行事,大体如下:

凡是朝廷有大的政令发布,则由门下省呈上奏章;然后,发送至中书省审阅研究;议定之后,再发送至门下省,由门下省传至尚书省,实施执行。

明代时,给事中每天在六科署廊接本,这依然还存留古代的意旨。所谓六科,乃官署名,明清监察机构之一,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给事中原来并不是谏官,其执掌为封驳之事。所谓封驳,亦称“涂归”;即驳正臣下奏章的违误,封还皇帝失宜的诏令;汉代已有此例,但无定制;唐代制度,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执掌;宋代规定,皇帝制敕行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的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代,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

三省行事过程中,中书省在审阅研究过程中,如果发现政令、奏章不当,即便诏旨已经下发,也可以封驳。一旦事体不妥当,即使来回十次,也还不会终止。

所以,尚书拜相,则称之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如上所述,中书、门下二省,本为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

由此可知,当时的政体,是互相节制管辖,事权有所定分,这样就使门下、尚书二省的官员坚持官守,互相之间不能庇护纵容。

所以,宰相的权力,最初,也是比较轻的。但是,相关事体的审阅研究,全都是由中书主掌,所以,各种政事都是由中书决定的。

相关政事,如果给事中不能进行封驳,那么,尚书只有谨慎奉行政令,实施执行。这样的话,宰相之权,地位怎么能不日渐尊贵呢?

故而,唐宋时期,就已经有权相,如元载、卢杞、秦桧、贾似道等人的出现。其中的原因,大约就如以上所述。

到了明代,朝廷六部的事情,全都听命于内阁,这就不用说了。

当时,即便是吏部有官员缺额,也要揭帖送到到内阁。所谓揭帖,明代始为正式进呈文书之一,属上行文;凡官员上题本等疏章,皆须另备“呈文揭帖”,备言其事之始末情节,利害缘由,抄送有关衙门;揭帖一度为内阁直达皇帝之机密文书,后使用渐广,以至私人启事亦称;带有揭发性内容而不具名者称“匿名揭帖”。

吏部的揭帖,需待内阁看过之后,然后才选定官员,注授官职。

不知道,胡惟庸、汪广洋当国秉政时,是否也是这样?

天下的事,大体如此:

如果威权日盛一日,那么谤议就会一天一天累积;

如果谤议累积越来越多,那么祸患就会越来越深。

所以,自明世宗以来,宰相几乎没有能够保全性命、保全名声而去职的。

难道说,这也是威权太盛所导致的吧?

这里,顺便看一看明世宗以来首辅的结局,例如:

杨廷和,因“大礼议”事件与朱厚熜之意不合,被罢归故里;又被削职为民,逝于故里新都。

蒋冕,议大礼时,因反对朱厚熜为生父立庙,被夺职削官,卒于家。

毛纪,“大礼议”时,朝臣伏阙哭争,全被逮系,他上疏乞宥,被传旨切责,遂致仕;《明伦大典》成,追论其责,夺官。

杨一清,被张璁等诬陷,落职,病死。

翟銮,为严嵩所不容,使人弹劾其子举进士舞弊,勒为民,卒。

方献夫,持论和平,而舆论视为奸邪,连被劾;又见皇帝恩威不测,三疏引疾归。

夏言,官居首辅,遂骄;与严嵩相齮龁;因赞决陕西总督曾铣收复河套事,罢官归;复被攻击纳铣贿赂金,交关为奸利,被弃市。

严嵩,御史邹应龙、林润相继弹劾严嵩之子严世蕃;严世蕃伏诛,严嵩被革职、抄家,不久病死。

徐阶,牵复言事得罪诸臣;后为高拱所扼,于隆庆二年致仕归。

李春芳,以不为高拱、张居正所容,辞官归。

高拱,为张居正、冯保所排斥,被放逐;居家数年,卒。

张居正,及帝渐长,心厌之;卒,谥文忠;未几,弹劾者即纷起。次年,追夺官爵;又次年,籍没家产。

申时行,言官论其巧避首事之罪,排陷同官;被迫求罢归。

赵志皋,性柔懦,为朝士所轻,诟毁四起;及日本封贡事败,被弹劾,乞休,不许;卒于邸舍。

王锡爵,因拟三王并封旨,被言官所攻;八疏求罢而去。

沈一贯,被弹劾,求归;家居十年卒。

……

唐代时,中书舍人年纪比较大的,被称之为“阁老”;到了明朝时,直接把宰相称为阁老,这也是流传因袭过程中出现舛错的结果。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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