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说起古代女子所受到的种种悲惨的禁锢,尤其是极腐朽的精神枷锁——贞节观念,都会想到理学,而理学起源于两宋,所以经常有人会误以为宋代的女子受害最深。
其实不然,理学虽然在宋代就出现了,但当时的统治者并不care它,它那所谓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口号与当时宋人的观念是背道而驰的,所以一度被关进了小黑屋——《宋史》记载“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不仅不用,还要严加禁止。
宋人的贞节观,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严格。明清要求女性守节,无论年龄多大,丈夫去世后就要始终如一地守寡,以获得贞节牌坊为荣。可宋人却鼓励提倡女子再嫁,不仅皇室、名门,各个阶层的改嫁都是极普遍、广泛的。
宋代法律,除禁止居丧改嫁、强迫改嫁、背夫改嫁外,其它的都较为宽松,连对妇女守丧期限也比男子更为宽松。
元祐五年(1090),苏轼在奏疏中,就提到应将贫困妇女的守丧期从三年改为三个月,是考虑到女子“弱不能自立”的地位,认为立法应“适时从宜”,不过男子的三年之丧就必须要遵守了。
宋人这种贞洁观的改变,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有关,人们的务实精神增强,更倾向于怎么解决寡妇的生活问题。
这个想法也很质朴,就是你空守着节义有什么用呢,又不能当饭吃,甚至还会饿肚子,一点实用价值都没有,还不如改嫁,改善生活,重新开始。毕竟守节可没填饱肚子来得重要,正所谓“饥肠雷鸣无可奈,礼法虽存何足赖”,就是这个道理。
两宋妇女改嫁的例子,数不胜数。
宋太祖赵匡胤的亲妹妹燕国长公主,一开始嫁给了米福德,后来米福德去世,燕国长公主又再嫁给了勇将高怀德。
宋真宗赵恒的第三任皇后刘娥,甚至还是出身微贱的歌女,遇上刘恒的时候已经嫁过一回人了。
《东轩笔录》里记载说,王安石的儿子王秀因为精神有问题,无端怀疑妻子庞氏给自己戴绿帽,结果对她是又打又骂,还吓死了幼子。王安石很可怜儿媳的遭遇,就亲自做主,让庞氏择婿改嫁。
再说大家都知道的范仲淹,他小时候还不姓范,两岁的时候因为父亲去世,母亲带着他改嫁朱氏,他也改成了朱姓。是后来进士及第,才还姓改名为范仲淹。
范仲淹并不会对母亲改嫁而感到羞耻,他的儿子范纯祐死后,还让其妻改嫁给门生王陶。
范仲淹后来做官,因为小时候穷苦过,所以创建了济贫的范氏义庄,其中就明确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后来修改为“嫁女者五十千,再嫁者三十千,娶妇者三十千,再娶者十五千”。
反正对再嫁者都有一定的资助,由此可看出当时社会对女子改嫁之事的重视和支持。
还有陆游和唐琬,他们才新婚不久,就被陆游母亲拆散,后来陆游写了一首《钗头凤》,简直催人泪下。
可大家在看到他俩的爱情故事时,却总忽略了唐琬的第二任丈夫赵士程。他是宗室子弟,却并不嫌弃唐琬二婚,而且两人感情非常好,在同游沈园时遇到陆游,唐琬真诚地向赵士程说明情况,赵士程也很宽容,同意唐琬向陆游敬了一杯酒。
虽然当初唐琬和陆游也是真心,但前尘已过,她和赵士程之间的感情也同样真挚和睦。
士大夫阶层就如此宽容改嫁之风,一般的老百姓就更不拘束了。甚至在宋人的认知中,寡妇不改嫁才不正常。
因为人们认为女子处于弱势,寡居“非久远之计”,再嫁才是人之常情,毕竟还要吃饭、过日子不是,不嫁才是有悖情理呢,以至于有人因为没有及时帮助寡妇改嫁而遭到攻击,甚至有因为帮不了改嫁者而感到惭愧、不安的——“姊寡不能嫁,儿孤牵我啼”。
当然,这不是说宋代就不注重女子的贞节,对女子没有约束,只是相比起明清两代来说,礼教束缚并不那么严酷。
宋代在重视传统道德的同时,是会充分考虑到社会各阶层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所以即使女子仍处于底层,但还有一些基本权利能得到保护。
而那些理学家们的严格保守的贞洁观理论,虽然产生于宋代,在当时却没有激起什么水花,而是到了南宋末期,才逐渐被统治者重视。
明朝从朱元璋到朱棣,都很重视思想统治,所以将程朱理学抬到了官方之学的地位,此后理学思想泛滥,社会风俗为之一改,女性受到了更严重的禁锢和压迫。
那套腐朽的贞洁观,成了压在女性头顶的一座大山,成了牢牢压迫住女性的精神枷锁,几百年来难以根除。
当然,并不是说允许支持孀妇再嫁就能证明宋代对女子是持平等看法,整个封建社会,女子都未能摆脱夫权制的压迫,只是在“节妇烈女”大行其道的时候,宋代的女性有一定的地位上升,孀妇再嫁便是历史的进步,是对“三纲五常”的抗争。
可惜的是,宋代之后,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简直到了一个报复性压制的地步,那之后,女子再嫁成了可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