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北宋末、南宋初抗金名将、民族英雄。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宋高宗以谋反罪名赐死岳飞,宋孝宗为之平反,追谥武穆、后追赠太师、追封鄂王,改谥忠武。
岳飞像
岳飞于北宋末年投军,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
位至将相
”。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
宋高宗、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
金字牌
”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岳飞在收到十二道金牌班师回朝之时自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岳飞回到京城之后,向高宗请辞。高宗当时没有答应他的辞呈。次年(绍兴11年)四月,拜枢密副使(从一品)。但是这次,岳飞请求拿回兵权,未得允许。
杭州岳王庙
完颜兀术遗秦桧书曰:“
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
。”绍兴十一年七月右谏议大夫万俟卨(xiè)、御史中丞何铸和殿中侍御使罗汝楫等相继弹劾岳飞。八月,罢岳飞之职务。此后岳飞闲居庐山。九月八日,岳家军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向王贵告发岳飞在庐山曾致信鄂州张宪、岳云,要求张宪起兵造反,以迫朝廷恢复岳飞军职。十月,岳飞、岳云父子被逮捕,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寺卿周三畏审讯。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1142年1月27日),刑部大理寺发布《刑部大理寺状》,认定岳飞“
坐观胜负,逗留不进
”、“
指斥乘舆
”(对皇帝不恭)、“
致张宪意待谋反
”等罪名成立,“
飞狱成,寺官聚断,咸谓死有余罪
”。大理寺按律:“
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
”当日夜,高宗下诏“
特赐死
”,命岳飞于风波亭自鸩(zhèn),并把岳飞枭首。一般史家皆认为岳飞的死是件冤案。
南宋刘松年所作的“中兴四将”图(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岳飞全身立像)岳飞为左起第二个
事实上,岳飞真正的罪名还是“
坐拥重兵……逗留不进
”,宋朝皇帝的“
祖宗家法
”就是猜忌武将,绍兴七年(1137年),高宗已经警告他“
犯吾法者,唯有剑耳
”,只是当时议和还没成功,高宗仍需要岳飞来抵抗金人南侵,但从皇帝角度来看,岳飞已无法驾驭,高宗对岳飞的猜忌只有日益深重,绍兴十一年议和已成定局时,高宗再无顾忌,必杀岳飞“
示逗留之罚与跋扈之诛
”。
岳飞治军,以身作则,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他率领的“
岳家军
”号称“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金人赞叹“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岳飞是南宋初唯一成功组织大规模进攻的统帅,他反对宋廷“
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
”之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
连结河朔
”之谋,主张河北抗金忠义豪杰和宋官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之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其不朽词作《满江红·写怀》,是千古传诵的名篇,岳飞著作编成《岳忠武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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