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韩国历史上分别有新罗、高丽、朝鲜等称呼。而高丽,又叫王氏高丽,是洪武二十五年之前,存在于朝鲜半岛上的一个政权。
自打公元918年立国开始,高丽就始终依附于中原王朝。当然,为了不被中原王朝纳入直辖,高丽国王每年都要把大量的昂贵物产作为贡品送给中原王朝,艰难求存。
元朝建立后,先后7次征伐高丽,高丽国王故技重施,向元朝进贡大量獭皮、细紬、细苎、绵子和人参等物,以祈求成为附属国,避免被吞并。
不过,元朝对于这些土特产显然看不上眼,他们有一个特殊的癖好:高丽女奴。
当时的元朝达官显贵喜好相互比拼拥有高丽女奴的多少以及相貌美丑,女奴少而且相貌丑的往往会被其权贵嘲笑。所以,元朝不断向高丽索取年轻女子。
1287年,忽必烈再次下令,要求高丽全国的处女必须登记在册,否则不得出嫁。到了1307年,干脆改为13岁以上16岁以下的高丽女子供元朝挑选过后才能出嫁。
除了元朝的王公大臣,元朝军队也大量从高丽挑选女子给士兵做配偶,由于需求量巨大,高丽国王不得不成立一个特殊的部门:结婚都监,专门负责这项工作。但即使是这样,依然无法满足元朝需求。
所以高丽国王又成立了寡妇处女推考别监,搜寻孤儿、僧人之女和罪犯妻女充数。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废除了元朝的诸多不合理政策,但唯独对于高丽女奴这项政策特别欣赏。
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用白话圣旨给高丽王下诏:“我这里有几个孩儿,恁高丽有根脚好人家女孩儿,与将来教做亲。”
到了朱棣继位后,对高丽(此时已改国号为朝鲜)女奴需求更胜,多次下诏要求对方献处女。当时的李朝国王叩头答曰:臣敢不尽心承命。
不过对于进贡来的女子,朱棣显然并不满意,说:“去年你这里进将去的女子,胖的胖,麻的麻,矮的矮,都不甚好。”国王吓坏了,干脆禁绝国内一切婚嫁,以待中使求处女。
这项政策一直执行到了嘉靖年间才告一段落。当然,对于元明两朝的这一特殊癖好,韩国历史书是不敢写的,因为他们一贯认为自己国家历史上与中原王朝是平起平坐的,甚至一些教授还编造了高丽曾经统治过中国的内容。这段历史,又怎么敢写进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