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历时近3年的华晨集团重整又有新进展。
华晨金杯 视觉中国 资料图
6月15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车,600609)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称,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晨集团”)及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资产公司”)的《告知函》。
《告知函》称,6月14日,中选投资人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相关投资安排将被写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
据金杯汽车此前公告,5月29日,沈阳汽车被确定为华晨集团等12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资产(不包括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已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的中选投资人。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是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金杯汽车公告,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持有金杯汽车18.53%的股份。
同在6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沈阳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向沈阳中院提交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
同时,沈阳中院表示,定于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2020年11月20日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华晨集团的重整案已持续了近3年。
2020年11月13日,华晨集团债权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11月20日,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债权人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2021年1月26日,华晨集团管理人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1年3月3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此后,沈阳中院已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但《重整计划(草案)》并未获通过。
华晨集团旗下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1114.HK,华晨中国)在3月29日发布的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公司营收为11.31亿元,同比减少47.21%;毛利为2.36亿元,同比增长30.35%;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为71.49亿元,同比下降40.25%;基本每股盈利为1.42元。
财报显示,由于向宝马出售华晨宝马25%股本权益于2022年2月生效后,华晨宝马由合资企业重新分类为联营公司,2022年华晨宝马贡献的净利润由2021年的145.15亿元减少83.6%至2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