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名为《关于商请协助推荐连花清瘟胶囊委托生产企业的函》在市场间流传,该函件落款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12月12日,记者从国家工信部以及以岭药业双方确认了这一函件内容属实。工信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联系各地委托生产连花清瘟药品工作的具体部门是该部消费品司医药发展处。以岭药业方面的一位负责人回应记者称,此举是源于工信部的想法,希望能够加大产能生产连花清瘟产品。对于目前以岭药业在连花清瘟方面的产能情况,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工信部商请各地委托生产连花清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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