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澶渊之盟后,霸州地区成为宋辽双方交界处,居民兴亡苦乐皆系于此

澶渊之盟后,霸州地区成为宋辽双方交界处,居民兴亡苦乐皆系于此

澶渊之盟后,宋辽双方约定以白沟河(巨马河)为界,霸州地区边毗邻白沟,隔河与辽境相望。

霸州作为边境之州自然与内地之州不同,尤其是涉及到与辽人相关的事件,处理不当甚至会引发外交争端,因此合理处理双边关系,是朝廷应严肃的对待的一项问题。

霸州地区紧邻北界,最是极边。澶渊之盟后宋辽之间关系大体和睦,但在霸州地区却时有双边军民发生争端的情况。

北宋对于河北边境的治理,一直以维持边境稳定为主要目标。霸州地区除知州和通判以外,对于边境进行管理的主要机构为沿边界河巡检司,设巡检三员。

其中“以一员屯独流寨,一员屯信安军,一员居霸州治本司事”,巡检每月都要在自己所辖范围内出巡,“一月一出廵每季番休相代”,以确保边境安定。

太祖在位时,秉持休养生息,避免与契丹之间爆发大规模冲突之策。

然而在开宝九年(976)年,时任瀛洲防御使,监霸州军马仁瑀“擅发麾下兵入敌境,掠夺生口、羊马”,擅带兵进入辽境内,掳掠人口以及牛羊,这种行为导致同样镇守边关的李汉超对其十分不满,二人由此交恶。

太祖担心这种行为会招致契丹人不满,且边关大将不和,恐生边变化,遂一边严令边军勿轻入敌境界,一边赐予马仁瑀大量黄金玉帛,以示安抚。

宋辽双方以拒马河为界,双方边民皆在界河中从事捕鱼活动,宋廷屡禁不止。

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北界之人在界河中打渔,并且抢劫界河巡检官船,界河巡检赵用“引兵北渡,焚族帐”,辽方因此数次侵扰边境,并横亘士兵四十余里向宋施压。

神宗遣使调查,反而认为是赵用主动挑衅,应当对赵用予以惩罚,以平息边患。

事后朝廷将赵用下狱,霸州知州、监军皆受到牵连,并责令霸州出酒食招待辽军,敌遂退去,这一起边境纠纷才得以平息。

分析此次事件起因,当辽境边民发难在先,宋方越过界河缉捕盗贼本是师出有名,但奈何界河巡检处理方式不够得体,反倒是落得辽人口实。结果是宋辽双方皆是不得利。

如何有效处理这一起边境纠纷,宋廷十分棘手。霸州地处边境,而界河双方都可进入,擅自越境执法本就是极其复杂的外交事件。

再加之于辽境内纵火掳掠,更是性质恶劣,而北宋朝廷的处理方式则是息事宁人,尽量维持边境稳定,这也是其一贯做法。

元丰三年(1080年),宋辽双方再次在霸州地区发生边境纠纷:“信安军地分界河内,有北人渔船,知军王惟纯指挥约栏须管,却入元出来鹿角口内,而北人益以人马,却要向下去,以致各曾放箭。”

有辽人渔船驶入信安军境内的界河,知军王惟纯要求辽方渔船在靠岸时,应驶回其出发的港口,而辽方的渔船却执意要从下游河港上岸,双方爆发口头争执,冲突加剧之后双方甚至互相放箭对射。

河北沿边安抚司就此事上奏朝廷,认为此事信安军知军王惟纯不占法理,此后应当对辽人渔船委婉劝诫,避免因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导致北人闹事。

朝廷同意这种处理方式,维持边境稳定,避免与北界发生冲突。宋辽双方在霸州地区爆发最激烈的一次边境纠纷,当属霸州修桥导致辽军入侵霸州榷场一事。

事件的起因是,霸州榷场外有一元祐年间修建的桥梁,后为大水冲坏,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沿边安抚司令霸州重新修缮,辽方曾经派人来交涉抗议。

北宋方则每以婉言应付,“北界屡以兵来,即令婉顺应答,过作堤防”,辽人对此颇多微词,终于在六月辽方派出千余士兵及船只,“夜围榷场,叫呼拆桥,梯城射伤戍卒四十六人,其一人死;未明即遁去,”

拆毁桥梁并向守卫榷场的北宋士兵放箭,四十六人因此受伤,并导致一名戍守士兵死亡。

事件发生之后,北宋朝廷并没有及时得到霸州方面的奏报,后通过调查得知竟是霸州知州、通判及界河巡检在面对来势汹汹的辽军时,没既有及时处置,也并未坚决的予以反击,反而畏祸故意隐瞒。

此事在朝中引发激烈讨论,时任宰相章惇与知枢密院事曾布对此事的看法一致,“章惇与曾布皆言,敌闻西羌丧地,颇不自安。

探报多言求助于敌,而敌亦自惊疑,云有收复燕幽之举,因此欲生事”,都认为辽方如此大动干戈并根本原因在于,宋在西北方向接连收复被西夏所侵占的领土。

辽方疑虑北宋在霸州修桥有试探其意味,甚至是为了将来收复燕云地区做准备,因此才派兵入侵南界。

辽方声称此桥属北界,应当由辽人来修,当是为其入侵寻找理由。霸州修桥一事最后的处理结果为“昭珙降一官。

权通判寇毅并依冲替人例。推官梁涣差替。界河同巡检王溥、勾当榷场徐昌明各追两官。

刘家涡莫金口巡检贾岩、刀鱼巡检杨拯各追一官,并勒停。河北沿边安抚使、东上阁门使、资州刺史李谅落遥郡,别与外任差遣;

副使刘方降一官”,河北沿边安抚使调任,河北沿边副使、霸州知州、通判、以及刘家涡、莫金口、刀鱼三寨巡检全部官降一级;界河同巡检王溥、勾当榷场徐昌明作为直接责任人则官降两级。

修桥一事北宋本无过错,反倒是辽军肆意破坏桥梁与榷场,杀伤榷场的守卫士兵。霸州从知州到巡检从上到下处置失当,不仅危害到了北宋边境的安全,更使大宋有失国体。

面对霸州地区官员对此事的不作为,朝廷予以惩罚,意在警醒霸州官员,其担负着守卫边境安宁,维护朝廷安全的重担,当有敌军危害国家安全之时候应当坚决反击。

此外,北宋还诏令霸州等边境地区官吏,“如北人来修桥,无得与争,须俟其去,却行毁拆”,发现北界之人来修桥,不得与其发生冲突,等他们离开之后,才将北人所修之桥拆毁。

此时北宋正在拓边西北,在霸州等河北边境面对敌人蓄意挑起的纠纷应尽量保持克制,不率先发难,尽量维持河北边境的平稳。

除以上宋辽官方之间的纠纷以外,霸州地区亦存在双方边民之间的产生的纠纷。

景德二年(1005年),霸州一起民间纠纷引起了真宗的注意:“得北界永清都监牒,部民李加兴先以钱二十千赎得南界掠来妇人阿杜为妻,近同至霸州鬻席,为前夫齐鸾擒去”,辽境内边民李加花费两万钱,赎买一名辽军从霸州境内掳掠的妇女,名为阿杜。

后李加带该女阿杜到霸州贩卖草席时,被女子前夫齐鸾发现并强行带回,后北界永清都监送来公碟进行交涉,要求霸州抓捕该女并遣还部民李加。

宋方认为阿杜本是霸州居民齐鸾之妻,没有理由送回,但又不知如何回复辽方,遂将此事上奏。真宗认为该女是被辽军掳去辽境,其本有夫婿,如若

北界之人仍来索要,当有霸州官府出资,偿还李加赎买费用,“此乃修好前所掠,或再有求索,当官为出所赎钱以还加兴”。

此事虽不大,侧面反映了宋辽修好之前,霸州的确存在过边民被辽军掳掠的情况。

在这一起事件中,除了辽军没有受益者,李加虽得到赔付但也失去了妻子,齐鸾妻子失而复得本算是一件美事,但也曾品尝过失去亲人之苦。

而霸州官府则要承受这两万钱的经济支出,反倒是劫掠妇女之人多得两万钱。

真宗的处理方式非常得体,通过花钱平息双边百姓之间的纠纷,是代价最小的方式,既能体现对于边境子民的爱护,维护大宋百姓的利益,又能为此后边境地区处理类似事务提供范例,平稳的处理双边居民关系。

总之,北宋在霸州地区处理边境纠纷之时,秉持尽量克制的原则,小到北界之人捕鱼采苇,大到辽人越境劫掠伤人,北宋朝廷始终将事态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避免扩大与辽之间的争端。

官吏遇有边境纠纷时,首先应当向辽方官员递交文牒,统治辽方管理其边民。

若有无法处理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朝廷,由朝廷定夺,私自以暴力方式处理或知情不报者都会受到严厉惩罚。

北宋政府的这种边境政策,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所能施行的较优的办法,霸州虽地处边境,但也大体上保持了百余年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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