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到万历年间,以侯一文为代表的官员团体是明代修志的主力——嘉靖二十年(1541),乐清知县欧阳震建名宦、乡贤二祠。嘉靖二十八年(1549)毁于飓风,嘉靖三十一年(1552),乐清知县杨錀重修文庙成,侯一元作《乐清县学重建孔子庙碑》以记其事。
隆庆五年,知县用宾始建启圣祠于庙东,万历十一年(1583),县令胡汝宁出资,对殿庑、明伦堂、学门及泮池等修理扩建,侯一元应乐清县学师生之情,作《重修乐清县学记》以记其事。同样万历十二年(1584),永嘉知县陈其志修永嘉县学圣庙,请侯一元作《重修永嘉县学碑记》。
此外还有一些为了表彰有功之臣的祠庙的建立作记,这些祠庙的建立是为了表彰有功之臣。张公祠为温州参将张鉄建,嘉靖年间任温处参将。嘉靖三十七年,倭寇攻乐清城,以张鉄力战防守,城得保全。邑人感戴其德,立生祠以祭之。
万历五年(1577),杨邦宪从温州知府任上离任,郡人建生祠以祀之,请侯一元作《郡伯杨公生祠记》。侯一元虽然并未实际参与到这些工程的兴修之中,但县学、文庙和祠庙,是官府创建来,传播儒家文化,教化民众的地方,侯一元为之重建所作之记、序,是他参与到地方事务中,以及拥有地方文化权力的体现。
嘉靖二十年以后,温州地区自然灾害频发,侯一元积极参与到赈灾和救荒措施的讨论中。嘉靖二十四年,温州因为连年荒旱,出现大饥荒,谷价大涨。“永、乐、瑞、平皆然,惟泰顺稍稔。邻邑荒民多就食,斗米值二百钱”。在南京做官的侯一元写信给当时的温州知府洪垣,条陈救荒之策。
侯一元的救荒之策
侯一元提出三条措施,一是平价,因为连年灾害,常平仓的补给受到影响,丰年购进粮食储存,歉年卖出粮食以稳定粮价的功能受到限制。
侯一元提出,可以借鉴范仲淹的“不限米价,米更以贱”,因为“他郡抑之,公更增之。已而米商云集,价亦随之减”。二是劝粟,即鼓励富户捐献粮食。要在官府的主导下,考虑到不同富户的情况。
三是闭籴,不许往邻州郡卖粮,粮食只能在温州五县内流通,此为不得已之政。侯一元的建议是否被洪垣采纳不得而知,但洪垣确是因为此次饥荒中,饥民杀人,被罢官。“知府洪垣以富户闭廪,下令定价平粜,违者加之罪恶少辈遂藉此要之。于是富户虞贾害,竞通外境人贸籴谷遂罄。”
洪垣要求富户平价卖粮,结果海上米商望风而来。导致米更少,价格更高,平价政策并未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万历二年,永嘉发大水,“永嘉大风雨禾稻多淹,连水三次城中可通舟楫,江溪之民溺死者众。瑞安亦然,邑令周悠、主簿汪玄寿发仓廪赈恤。是年八月乐清大雨,水浸半壁,伤晩禾。”再次引发饥荒,仓谷不继。
侯一元在给温州知府杨邦宪的信中提出,要临时减免应收的租赋,以缓解谷价上升带来的风险。此外侯一元也曾就渔税征收的事情写信给地方官员,“濒海小渔苦税,豪猾多洼置,而细民屈抑,即与耄老坚请方伯兄白之有司,得减税半。”
侯一元为赈灾与救荒之事、渔税征税之事,积极的向地方官员为民请愿,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发挥着作为士绅在地方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侯一元与地方文化权利的博弈
隆庆五年(1571),侯一元受乐清知县胡用宾之请,总领志局,主修乐清县志。至次年六月告成,修成隆庆《乐清县志》七卷。但风波也随之而起,侯一元认为正德、嘉靖年间的赵性鲁以书法而授内阁中书,不是正式功名而不予立传,这引起了赵氏家族的强烈不满。
赵氏不但多次要求当道主持公道,还把新县志的错误逐条摘出,刻成《邹人颡嚣》一书,广为传布。在此情况下,侯一元不断写信给地方官员和相关人士,对赵氏的指责进行辩驳。侯、赵之争最后由于浙江按察使萧廪的介入,侯一元取得了胜利。
侯、赵之争表面上是由赵性鲁是否应该入传而起,本质是地方大族对县志编纂权的争夺。侯一元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之后的“车参将仆碑”一事说明,其实地方士绅在向地方政治和文化权利网络扩张、渗透的过程中,也会遭遇反弹,其影响也有限度。
明代温州的修志群体
明代温州地方志的修纂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据洪焕春的《浙江方志考》统计,明代温州共修府志5种,县志15种,共20种,流传至今的有9种,除《永乐乐清县志》,大都集中于明中后期。
嘉靖到万历年间,是明代修志的高峰期,据巴兆祥先生统计,明代共修志3470种,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共修志1707种,占明代方志总数的49%。
这一时期,也是温州方志纂修的高峰期。考察隆庆《乐清县志》的修纂背景,有必要把其放在明代温州方志修纂的整体情况中进行思考。府、县志的修纂是地方事务中的重要事件,政府和地方社会均高度重视。
一般都是34方官员为主持,比如知府、知县,聘请本县人士来纂修。温州几部县志的主修人员基本上都是以丁忧或退休居乡的官员为主,他们进士出身,学识渊博,有丰富的修志经验,都是明代温州著名的官员、学者,并且出现了修志家族,掌握着地方的文化权力。
《弘治温州府志》的主修者王瓒是温州府永嘉场人,弘治九年(1496)中进士,殿试得一甲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十年(1497)奉旨纂修《大明会典》。
弘治十二年(1499)为父丁忧回乡,父丧丁忧期间,应温州知府邓淮之请,会同蔡芳于南塘日新寺编纂《弘治温州府志》,总为二十二卷,越六月而成。王瓒曾参与编修《大明会典》,积累下丰富的编纂经验。
《嘉靖温州府志》由张璁独自纂修,是一部私人纂修的温州地方志书。张璁是正德十六年进士,嘉靖八年(1529)任内阁首辅,嘉靖十四年(1535)退休回乡后,为“藉方志之体,抒一家之言”,纂修了《温州府志》。
嘉靖《永嘉县志》修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主纂者是王叔果,王叔果是温州府永嘉场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官至广东按察司副使。
嘉靖四十三年(1564),王叔果引疾乞休归乡后,即着手修撰嘉靖《永嘉县志》。王叔果在任湖广右参议时,曾有过编修《承天府志》的经历。万历《温州府志》的主纂者王光蕴,是王叔果的儿子,嘉靖四十年(1561)举人。
王叔果编纂《永嘉县志》时,王光蕴自始至终参与。万历二十六年(1598),温州知府林继衡,敦请王光蕴、王继明主持修订《温州府志》,到万历三十三年(1605)刻成付印。
王叔果、王光蕴父子,主纂了嘉靖《永嘉县志》、万历《永嘉县志》、万历《温州府志》三部志书,尤其是万历《温州府志》价值很高。另外一个在修志上用力颇多的就是侯一元了。
侯一元在隆庆、万历年间,致仕回乡之后,也参与了温州三部方志的编纂。侯一元最早在嘉靖三十六年(1557)就以大名兵备副使的身份,主持纂修《大名府志》,并为府志撰写了一篇序文。
隆庆五年(1571),侯一元受温州平阳县令朱东光邀请为隆庆《平阳县志》整齐次第,删润文字。朱东光所作序中说到:“乃因暇日搜罗故实,摭葺成编,请于府公而就方伯二谷先生正焉。盖先生志文与道闻于国人,无几何,则削繁刈浮,绪正而事核。爰属季氏,校付梓人。”侯一元在所作序中写到自己“整齐次第,述而不作”。
隆庆《平阳县志》最早见载于《千顷堂书目》,后世著录多袭之。《千顷堂书目》卷七载:“侯一元《平阳县志》八卷,隆庆辛未修,邑人。”
侯一元并不是平阳人,县令朱东光却选择邀请侯一元来为县志把关并作序,以至让后人认为侯一元是隆庆《平阳县志》的主纂者,可见此时侯一元在温州社会的声望。
无独有偶,万历元年(1573),泰顺知县王克家修泰顺县志,也是请侯一元及弟一麟订正义例,删润文字。根据王克家所作朱东光:《平阳县志序》,隆庆《平阳县志》,清康熙年间增补抄本。
侯一元:《平阳县志序》,隆庆《平阳县志》,清康熙年间增补抄本。(明)黄虞稷撰,瞿凤起、潘景郑整理:《千顷堂书目》,的序文,“属乡大夫士张君庆昉、毛子一兰、胡子良工厘辑成帙”、“请于方伯二谷侯先生暨其季舜昭氏订正删润”。
可知《泰顺县志》的主纂者当为张庆昉、毛一兰、胡子良等人,侯一元和侯一麟仅为校订者。而侯一元在《二谷山人近稿》中的《重修泰顺县志序》写到“愧余衰病,不能为役,而余弟也”。
可见侯一元连校订也未参加,不过《泰顺县志》序文中将此句删去了。但《千顷堂书目》和雍正《浙江通志》都认为侯一元、侯一麟是《泰顺县志》的主修者,《千顷堂书目》卷七载:“侯一元、侯一麟《泰顺县志》八卷,万历癸酉修,乐清县人。”直到清末孙诒让的《温州经籍志》中才将此问题说清。
总的来说,侯一元在修纂方式上,虽然从《弘治温州府志》开始,已经设志局,组织地方士绅作为修纂群体共同书写,但事实上仍以这些居乡官员和学者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