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险公司总公司名单。
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的公告》显示,新名单包括12家人身险公司和10家财产险公司。
较原银保监会上一次披露的调整名单,新名单减少了2家人身险公司和2家财产险公司,具体包括英大泰和人寿、泰康养老、都邦财险、国元农险。
所谓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2013年印发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印发的大病保险五项制度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个监管制度。
《办法》对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退出机制也作出了相应安排。根据《办法》,保险公司退出大病保险项目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协助政府相关部门选择其他列入大病保险名单的保险公司予以代管。退出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平稳过渡的原则,配合新承办的保险公司做好材料、信息移交,保费结算,服务对接等工作,形成记录或报告,并经相关各方签署确认。
附动态调整后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
一、人身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