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财经 北京住建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北京住建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作者: hao333 发布:2023-06-07 15:23:16 6961阅读 1548评论 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