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中国古代,社会阶级分为四大类别,分别为:“当官的士、耕地的农、做苦工的人、经商的人”,统称为“士农工商”四民。
四民当中,等级分化高低贵贱。当官的士为四民之首,最为高贵;耕地的农民略次之;最后一个就是商人了,居于四民之末,最为低贱,遭人鄙视,就算你是非常富有的商贩,也依然比不上做苦工的平民。
但从唐代开始,商人的地位逐渐的走上历史舞台。直到宋代时,官员们甚至宁愿将子女与商人通婚,也不愿意与皇族通婚,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其中的原因。
宋朝豪华酒楼攀楼
商人的地位从中唐虽有所提高,但依旧富而不贵
在唐朝初期,依然有明文规定:“士大夫不杂于商,工商之子不当仕。”意思是当官的不能经商,而经商的就算是子女也不能当官。可以看出就算在唐朝初期,商人的地位依旧是被瞧不起的。
但到了中唐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中唐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士不出于商”的礼法已经动摇,代之而起的是社会上最富有的往往并不是被视为“贵者”的达官,反成为了局四民之末的商人。
唐玄宗曾对长安巨商王元宝说过:“至富可敌贵,朕天下之贵,元宝天下之富。”可以看出,在中唐时期巨富已经是比皇上还要富有了。四民中特别是在处于两个极端的当官的与经商的之间联系加强许多,并且开始互相转化成“官中有商,商中有官。”
唐玄宗
“士无钱,商无权,各取所需”宋朝开始士商通婚越来越盛行
宋朝随着关口贸易的开放,商品经济的发展及自身经济实力的增长,商人的地位也有所提高。据记载:“宋朝时的GDP占全世界的百分之八十。”
但商人有着千年的“贱商”历史,在那个封建顽固的时代是很难改变的,所以在宋朝初期,商人的地位仅从四民之末提升到第三位,次于农民。宋真宗时期,人们对于子孙更希望是成为“士”,而非“工商”。
宋真宗时,有个破败的官员因无钱还债,只能将女儿卖于商人做妾。当女儿告别父母时,全家抱头痛哭“泣声甚悲”。
当时还只是一介布衣的曾公亮得知此事,告诉欲卖女的官员说道:“商人转涉无常,且无义。爱驰色衰,则弃为沟中瘠矣。”并拍着胸脯说:“吾士人也,孰若与我?”那位破败的官员当即表示:“以女与君,不获一钱,犹愈于商人之数倍。”
以上白话意思是:“这位破败的官员准备将女儿卖给商人,以此换取些许银两。但还未走上仕途的曾公亮表示:“商人居无定所,而且没有情义,如果你们女儿色相衰老了,便会被弃之一旁。曾公亮还拍着自己胸脯说:“我是走仕途的,可以把你们女儿交给我。而那位即将卖女的官员当即说道:“若将女儿许配给你,我不要一分银两,也要强于卖给商人数倍。”从这则记载可见当时士大夫多么不愿意将女儿嫁给商人,又何等希望能有个读书人做女婿。
宰相曾公亮
也正是在这种风气下,商人是相当自卑的,纵使是腰缠万贯,但也会觉得低人一等,常会叹息:“官非我能比,若是劳工和农民则和我平等。”所以商人虽然有钱,但是无权。有的巨富虽然家有千万,但依然会为了一个小小的士官而去拼了命的争取。商人为了集“富者,贵者”于一身,拼命挤入仕途,力争由商转士。但主要途径就是教子读书考科举,花费重金买官。
反观“官员虽然有权,但是无钱”,北宋后期,位居显位的李清臣曾感叹道:“身虽挂仕版,名虽荣圣世,而无资以继其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宋朝没有钱是买不到很多东西的,就算是当官的也是为了捞钱。于是,整个官员集团,上自大夫,下自穷书生,一齐来经商。就连进京赶考的书生都会带些紧俏的商品来赚取差价,更有甚者是弃学经商。
就这样,虽然在宋代“士商”不通婚的传统仍然存在,但有确实存在很多违反这一传统的通婚现象。“士商通婚”更像一笔权与钱之间的交易。
宋朝巨富王元懋
官员的确从中得到了钱,而商人也从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权。如南宋时期,经营海外贸易而成了巨富的泉州商人王元懋(mao),由于与当朝宰相留正、吏部侍郎诸葛延瑞结为姻亲,从而自己也成为了宋朝时的从义郎,虽然只是一个低阶武官。但从中可见士商通婚,双方都得其利,因而不断发生,朝廷很难制止。
商人通过与官员通婚混的低阶官职得不到满足,逐渐的商人集团将目标移向了外戚集团,也就是皇上嫔妃的家族。外戚的情况与官员大体相同,都是缺钱,但他们的后台要更硬、门路也比官员集团要更多,就这样,外戚集团成为了商人的理想通婚对象。
因此商人与外戚通婚的事例也出现很多,其中最著名的为马季良。他本来是北宋时期的一个茶商,仅仅因为去了宋真宗刘皇后之兄的女儿为妻,便步入仕途,并青云直上,很快就爬到了兵部郎中的官位。
从此便更加嚣张跋扈,直到宋神宗刚继位,马上下旨“禁止豪民与嫔妃之家通婚,并许诺告发有赏。”可是由于这个事例越来越多,而且很多外戚姻亲扎根很深,导致这条禁令收效甚微。
宋真宗
宋朝宗室“不仅无实权更无钱”,所以宗室更愿与商通婚
在宋代有着“宗姓多贫”之说,这是由于宗室人数逐渐增多以及朝廷对宗室特权的打压造成。北宋宗室贫乏的问题,到南宋时更是有宗室会沦落到以卖酒为生、靠宰牛度日也有。
可以明确的说,宗室比官员更缺钱。但朝廷有明文规定:“宗室姻亲,与三班奉职。”三班奉职指的是宋朝时的低阶武官,这样的官职虽然达官看不上,但是经商的却异常眼红。从而商人集团开始“赂宗室求婚”,便能求的一官,从而进入士人集团,跻身官户行列。
宋朝服饰
就这样,商人们为了争得与宗室通婚,更是愿意出个好价钱。宗室一方认为既然女儿能有人高价抢购,便索性定好价格,公开出卖。商人为此虽然花了很大笔钱,但却得到了官职,也非常满足。这也正是宋朝流行的“宗室以女卖婚民间”的现象。
宗室与商通婚比较成功的有宋时建安县(今福建省内)茶商叶德孚通过与宗室通婚,成为吏部侍郎。还有个叫王永年的商人,娶宗室女,得右班殿直,监汝州税。苏州巨商朱冲一家通婚宗室,其子更是官至节度使,成为了宋徽宗时大权在握的大臣之一。
宗室与商人通婚,实惠如此巨大,宗室有了钱,商人有了权,从此宋朝想恢复“士商不通婚”也无奏效了。
宋神宗
结语:
反观宗室与皇族联姻是非常之少。主要原因就在于宋朝时对待宗室有一条基本原则,即“只授予虚衔,不给予实权。”
宋朝时为了避免唐朝出现的宗室祸乱,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皇权对后妃、亲王、公主、外戚的权势加以遏止,后妃不得顾私,外戚不得干政,亲王不得擅事,驸马无实权。
就这样,达官显宦们通过与皇族通婚并得不到实权的增大,反而成为实权缩小的表现,从中即得不到钱也得不到权。所以,他们权衡利弊决定宁愿与商人通婚得到金钱,也不愿做一个空有头衔的皇亲国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