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二十九岁中进士,为官二十多年,从知县干起,一直做到了枢密副使,期间,包拯出任过知州,并在刑部、工部、礼部都当过官,还出任过开封府尹,这样一路上来,也可以看出包拯的厉害之处。
我们知道,包拯是清廉的代表,无论身居多么高的位置,包拯都能够秉持初心,兢兢业业的为百姓办事。包拯之所以能够这样做,笔者认为,和当时包拯的工资水平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有学者推算过,包拯为官巅峰的时候,年薪能够达到1300多万元。
我们就来看看包拯的工资水平吧,包拯坐镇开封府的时候,他兼任宋廷三个官职: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同时还是权知开封府事,包拯出任的这三个官职,都是有薪水的。
宋仁宗嘉佑年间颁布了一条规定,这条规定就是关于当时官员工资的,规定叫《嘉佑禄令》,根据该禄令的规定,身为龙图阁直学士的包拯,每年有1656贯的工资,除了这些钱之外,朝廷还赏赐包拯十匹绫,三十四匹绢,两匹罗和一百两绵的实物收入。
《宋史·职官志》中也有记载,包拯在开封府做老大的时候,每年有三十石月粮,月粮包括十五石米和十五石麦,于此同时,每月政府还会发二十捆柴火(二百六十斤),还有四十捆干草以及一千五百贯公使钱。
在包拯为官巅峰的时候,他是宋朝外藩府的高级官员,所以土地也比较多。《宋史》描述,朝廷划拨给包拯的土地是二十顷,也就是两千亩,而且宋朝规定,包拯每年可以从这些土地中收租,而且还不用纳粮。
如果一亩地收租一石两,每年包拯又会多两千石粮。上文说了,包拯身兼三职,还有一个就是权知开封府詹事,因为这个官职,朝廷每月给包拯额外一百贯的钱,而且每年冬天还多给包拯二百二十五斤的木炭。
所以,有学者统计,如果将包拯每年获得的实物和工资全部折换成钱,总共接近两万两千贯。这也就是包拯的年薪,还有学者统计过,如果按照当时四百文铜钱的购买力和现在的二百五十元购买力相当来计算的话,一贯钱就是一千个铜板,也就是一千文。
那么一贯钱也就是六百多元,那么包拯接近两万两千贯的工资,放到现在就差不多一千三百多万了。可见,在当时的宋朝,包拯也是高薪之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