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确实很残暴,很喜怒无常,这从他写的一些诗里也能看出来,比如官员多说他几句,他就写:“叽叽喳喳几只鸦,满嘴喷fen叫呱呱。今日暂别寻开心,明早个个烂嘴丫。”黄巢好好一首《不第后赋菊》,也被他改成戾气四溢的《咏菊》:“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遍身穿就黄金甲。”
不过这并不代表朱元璋杀人是完全随心所欲的,只是他喜欢迁怒,杀就喜欢杀一大把,而且这一大把人他都要给个理由,理由给多了,有些就奇葩,但不管怎么说,对于皇帝而言有些人该处理还是得处理,就说他和曾秉正这件事上,他把曾秉正阉了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还是打击人口贩卖的经典案例。那么前因后果到底是怎样的?
先说到曾秉正这个人,江西南昌人,朱元璋刚刚把大明支棱起来的时候,被元朝殆尽的科举制度还没有恢复,彼时依然是要求让地方官员推举人才入朝为官,曾秉正就是这么成为海州学正的,在职位谋其职,曾秉正虽然没有特别惊艳的地方,但胜在老老实实不作妖,朱元璋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1377年朱元璋以“天变诏群臣言事”,这时候曾秉正一番上书说了自己的想法,诸如“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旨在说明大明刚开始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现在一定要休养生息,好让百姓们富庶起来,朱元璋也正有这个想法,曾秉正所言正中下怀,于是朱元璋就更喜欢他了。
从海州学正到思文监丞,没多久朱元璋又给他升了刑部主事,不久又是陕西参政,随后朱元璋设置通政司,曾秉正“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属于一个正三品官员,不过或许是终于到了皇帝的身边,所以有些飘了,曾秉正倒是忘了一开始做的很好的,和皇帝应该有的相处之道,以至于每每上书都要气朱元璋一回。
朱元璋一开始忍着他,后来实在是忍不了了,就革除了他的职务,像官员退休或者被革除职务,一般都说都是选择回乡,尤其是被革除职务的人更是如此,曾秉正也打算回乡了,不过当时明朝的首都是在南京,曾秉正的家乡是在江西南昌,现代自驾都要7个小时,火车5个小时,飞机3个小时,曾秉正算来算去,他连路费都不够!
不怪曾秉正路费不够,实在是明朝官员的工资太低,这是因为一开始明朝没建立很好的税收制度,钱都被贪官污吏拿了,正常的官员就只能因为国库太穷而领着低低的俸禄,不过曾秉正完全可以去借,几个朋友凑一凑,或者就去朱元璋那里厚着脸皮哭一哭算了,虽然是朱元璋贬的他,但他偏不,他选择把他的女儿给卖掉。
这件事槽点太多,首先他确实可怜,正三品的官员竟穷到卖女儿,其次他确实清正廉洁,正三平的官员竟没钱到卖女儿,可这女儿多无辜,合着女儿在他那里都是储备粮,没钱了可以拿出去卖一卖?再者他卖女儿的心思很明显还有另一层,否则就不会不想别的办法,他其实就是演给别人看的,就是想告诉别人:当今皇上逼着官员卖女儿!
这样一来,朱元璋能不生气?他虽然是把曾秉正革职,但还真没有打算把他逼到绝境,如果他真那么讨厌曾秉正,还用得着以革职”借刀杀人”?他直接杀了不就得了?总之本来朱元璋没有那么愤怒,现在是怒气值达到了顶,立马就叫人把他抓了,并且阉割了他,这里强调一下,阉割也不是朱元璋随意下的惩罚。
尽管古代不少时期支持“自卖”“和卖”“官卖”人口,但对于“略卖”和“掠卖”政府都是严厉打击的,“略买”是指通过威胁、利诱、欺骗手段拐卖人口,“掠卖”是指直接用暴力绑架的手段来拐卖人口,这两种行为一旦被发现,那么人贩子下场都很惨,如果是秦汉则要被处以“磔刑”,如果是唐宋会按照等级绞死或流放。
明朝对于“略卖”和“掠卖”的惩罚稍微低一点,但也是要仗责和流放三千里的程度,可以说朱元璋以阉割对待曾秉正反而是某种意义上的饶过,只是想告诉他:你这么不珍惜自己生下来的女儿,那以后就干脆不要生了!不过曾秉正确实被阉割了,但最后到底还生没生过小孩就无人可知了,因为他被阉割后就下路不明。
总之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朱元璋的行为其实是没有大问题的,曾秉正本也没有大错,反正年纪也不小了,还乡也是件好事,可惜最后竟然打算“演”朱元璋,朱元璋这种皇帝是不能惹的,一惹就炸,再惹就直接爆了,如果反过来怪这颗炮弹,只能说千万别,因为这炮弹虽然危险,但之前可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