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王安石VS司马光,功利主义的变法者与敬天法祖的卫道士

王安石VS司马光,功利主义的变法者与敬天法祖的卫道士

北宋名臣王安石和司马光,这两位相爱相杀的君子,一直都是让人争论不休的话题人物,就是现在,写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文也有很多很多,不过多是讲他俩的政治分歧,今天猴格借助三个历史事件,不怕贻笑大方,来简单聊聊两位相公的性格和处事原则。

01,登州阿云案

登州阿云案,或者说是律敕之争,是熙宁初轰动朝野的案子,也是王安石和司马光争端分歧中的一个插曲,两人的性格在本案中显现的是淋漓尽致。关于这个案子,网上传播的很多,虚构瞎编内容的也很多,猴格依据史料也简单叙述一下:

治平四年(1067)夏天,山东登州女子阿云,在为母服丧期间被许配给韦阿大,至于是谁做主把阿云许给韦阿大,史书没有记载,而阿云则嫌弃韦阿大长得太丑,在新婚期间,趁着韦阿大熟睡之际,拿刀去砍杀他。

阿云毕竟不是专业杀手,没有经验,对着韦阿大就是一通乱砍,熟睡的韦阿大猝不及防下连中十刀,虽然没被砍死,但手指头却被砍断一根。官府很快就把怀疑对象锁定阿云,还没有开始拷问,阿云自己就崩溃,主动承认自己是凶手,杀人动机就是不愿意跟丑八怪过一辈子。

这个理由很强大,嫌人丑就要人命?长得丑就活该被砍死?县官依据大宋法典《宋刑统》中的条款,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斩首,这时候时间已经来到熙宁元年(1068)。

阿云案报到登州府后,知州许遵以阿云的婚事是在为母亲服丧时订的,属于违法行为,按《宋刑统》规定,子女在父母丧期间的嫁娶活动是不被法律承认的,阿云在母丧期间许嫁,自然是不合法的,所以不能按谋杀亲夫论,且又有自首情节,可免死,判处流放二千五百里。

许遵的判决在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时被驳回,审刑院和大理寺认为,即便不算阿云谋杀亲夫,按《宋刑统》条款“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韦阿大连中十刀,手指还被砍断,很明显,阿云属于谋杀已伤,应该判处绞刑。

许遵不服气,又上奏陈述阿云主动供认犯罪事实,就应该按自首论处,而恰巧神宗在熙宁元年曾签发一道诏令:“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许遵以此为据,认为阿云应该减二等处罚,免去死罪。

案子被交到刑部,判处结果和审刑院、大理寺一样,依然是死刑。这时,许遵已被提拔到大理寺,他再次反驳刑部的判决,认为应该把阿云从轻发落,随即被御史台谏官弹劾枉法;许遵又请求皇帝把案件发给翰林学士们讨论,至此,王安石和司马光开始介入本案。

了解案情后的王安石、司马光并没有达成共识,反而得出相反的结论,王安石支持许遵,认为应该按神宗的敕令来量刑;司马光则支持刑部,认为应该按律令来定罪;朝廷也分成两派支持律、敕,争论不休。

王安石认为律令量刑过重,应该给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按照敕令,自首就能减刑,这样就可以鼓励更多罪人选择自首。

司马光认为罪犯谋杀人,让受害者已经受伤,罪犯就不能适用自首减刑的条例,再说,如果罪犯自首就减刑,那其他罪犯杀人后也跑去自首好了,反正可以减刑活命,这不是为罪人开自新之路,而是助长罪犯的杀人气焰,让小人得志好人受苦。

总之一句话,就是王安石认为律法过重,应该按敕令走;司马光认为必须按照律法,当律法和皇帝敕令发生冲突时,就应该以律法为是,维护律法。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熙宁初的王安石和神宗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几乎是王相公说一条神宗就批准一条,这次也不例外,熙宁二年八月,神宗下诏阿云案以王安石的意见结案,诏阿云免死。

在这里要为司马缸辟个谣,阿云在结案后就不见记载了,宋代留下来的所有史料记载中,从来没有司马光当政后处死阿云的记录,网上所谓的司马光重翻旧案杀害阿云纯属瞎编,不要以讹传讹。

02,周世宗改姓始末

大家都知道,赵宋的江山来自郭周,是赵匡胤趁着郭宗训母子孱弱,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在大宋立国后,赵匡胤还命郭周的宗正卿郭玘祭祀他郭家的宗庙。

赵匡胤也知道自己背叛恩主在道义上有点说不过去,为了显示赵家的正统性、合法性,开始有意无意的给周世宗郭荣复姓柴,表示既然姓柴的都能继承姓郭的江山,我老赵代替老柴坐天下也实属正常,我们都属于异姓相传嘛!

郭威和柴荣属于异姓相传吗?当然不是,柴荣从小就过继给姑妈,在嗣父嗣母家长大的,是郭家正经的长子,人家一直都是姓郭的,就算继位后也没有恢复姓柴,反而对待亲爹柴守礼以元舅之礼,终生不见。所以说后周是郭周江山,而不是柴周,后周管理皇族事务的宗正卿都是郭氏子弟,而不是柴氏。

老赵家为了在道义上站稳脚,只能在周世宗的姓氏上做文章,从隐隐约约称呼郭荣为柴荣,到仁宗时就开始光明正大的让姓柴的去祭祀后周了,封赏郭荣生父柴守礼的子孙十几人为三班奉职。

并在嘉祐四年(1059)采纳著作郎何鬲的建议,选择柴氏后人最年长的柴咏,封崇义公,以奉周祀。从这可以看出老赵家的不地道,人郭家的宗祠偏给整个姓柴的去祭祀侍奉。

到了熙宁四年(1071)十二月二十五,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司马光弹劾崇义公柴咏,批评柴咏不知典故,性情庸鄙,祭祀后周不符合礼法,丝毫没有恭肃之心,实在不配奉侍周室。周朝本来姓郭,周世宗是柴皇后的亲侄子,过继给老郭家了,就是老郭家的孩子,如今为周朝立嗣,怎么能封姓柴的呢?应该封郭家子孙去侍奉周祀。

神宗看到司马光的奏折,不知道是否在心里怀疑司马相公在影射他爹英宗赵十三过继给仁宗还不要脸闹濮议,年轻的官家就问王安石的意见。

王安石很是义正言辞的说:我们大宋接受的是周世宗的天下,周世宗他可是姓柴的。神宗到底年轻脸皮还不顾厚,不好意思的说:虽然姓柴,但他已经过继给郭家了,就该是郭家的孩子。

王总有理就说:异姓过继是不合法的,所以他们的过继行为就是无效的,周世宗还是姓柴,虽然他接受了郭家的天下,难道就能因为这个理由去改姓抛弃亲爹娘?

在这里要说下,律法中的确禁止异姓过继,但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执行过,民间都承认姑侄、舅甥等异姓过继,就像承认律法禁止的中表婚、独子不出继等等一样,后来民间习惯法还影响改变了律法。是故,王相公用异姓过继非法来给周世宗改姓,理由实在太过于强词夺理了。

但王安石的观点引起神宗感情上的共鸣,抑郭氏、崇柴氏,从大的方面说,是为了渲染赵家的合法性和正统性,郭传柴,柴传赵,都是异姓传承。

从小的方面说,也迎合了英宗神宗父子从小宗入继大宗后,既想提高自身帝统的合法性、还想抬举亲爹濮王系的隐秘心理,所以,周世宗就只能姓柴,周朝就该由姓柴的去祭祀。

这件事的结果,就是神宗对王相公的话“深以为然”,令老迈昏聩的柴咏致仕,让他的儿子柴若讷承袭崇义公,继续侍奉后周庙寝。

03,僖祖太祖的宗庙始祖之争

赵匡胤前脚欺负完恩主郭荣的孤儿寡母,他弟弟赵老三光义后脚就欺负好哥哥的小寡妇,郭荣奔波的一切为赵老二做了嫁衣,赵老二又为赵老三做了嫁衣。

当然,虽然北宋的皇帝除赵二外都是赵老三的后裔,但赵二在大宋的开基之主是没人敢抹杀的,以至于老三的子孙们在祭祀宗庙时总有点理不直气不壮的感觉。

到了神宗在位时,太庙里七世八室已满,始祖(太祖)正位的问题就不得不面对了,按照历史惯例,正位宗庙始祖(太祖)位的人不是该朝的始封之君,就是开基之主。

比如汉朝刘邦是始封兼开基,稳坐太庙始祖(太祖)之位;隋朝、唐朝的始封之君是杨忠、李虎,所以杨家、李家的宗庙始祖(太祖)就是杨忠、李虎,而不是开国皇帝杨坚和李渊。

大宋朝的始封之君和开基之主都是老二赵匡胤,按理说,宗庙始祖(太祖)之位是非他莫属的。但是,如果要以赵匡胤为宋朝宗庙的始祖,后代皇帝都是赵老三的子孙,而非始祖的直系,祭祀时的尴尬就可想而知了,想象晋元帝司马睿要是以司马炎为始祖的窘境。

不管什么时候,总有人会迎合皇帝来着,熙宁五年(1072)四月,神宗下令商量始祖正位的问题,集贤校理、同知礼院赵彦若率先上奏,请求按照唐玄宗开创的九室庙制,把已经被迁祧的僖祖赵朓(赵老二的高祖父)重新奉回太庙。

秘阁校理王介迅速上书反对,还直接请求以始封之君兼开基之主太祖赵匡胤正始祖之位,理由就是太祖为大宋子子孙孙建立万世无穷之基业,如果不能占东向始祖之尊,与礼不合。王介为太祖赵匡胤发声的结果就是在八月十四出知湖州,被赶出朝廷。

随即翰林学士元绛等一堆人就开始拼命吹僖祖,说僖祖就是大宋的契、稷(对商周有功的始祖),就应该以僖祖为大宋始祖,谁敢说不是,那就是不知道尊敬祖先。

翰林学士韩维等一群尊太祖为始祖派的大臣,反驳元绛等人,认为僖祖虽然是太祖的高祖父,但他并没有功业,比不得商周的始祖契、稷,应该以太祖为始祖。

神宗本人虽然觉得韩维、孙固等人所言甚是,但他不是太祖直系子孙的身份注定了他的立场,肯定不能支持太祖为始祖的言论。

这时候,王相公发话了,强势的批评老韩、老孙不对,怎么能让高祖父屈居子孙之下呢?如果让太祖为始祖,那太祖的高祖父该怎么尊崇?

熟悉宗庙礼法的人都能看出来王相公的蛮横无理,祖宗之上还有祖宗,自然是有功的祖宗才有资格被尊崇,其他的要被迁祧出去,僖祖对大宋一点功劳都没,凭啥尊他为始祖?

但是,为了迎合皇帝,王安石是铁心要把赵匡胤踩下,把僖祖抬上始祖之位,来压制太祖赵匡胤,坚决不能让赵匡胤占据始祖之位,给太宗后代子孙现任皇帝添堵。

神宗当然明白王相公不占理,但是,他又不是赵匡胤的直系子孙,怎么可能尊太祖为始祖,而把自己(太宗)一系置于尴尬的境地呢?

所以,神宗闭着眼、捂着脸认同王相公尊崇祖先、不去计较有没有功德的歪理,于熙宁六年(1073)正月初七下诏,以僖祖为太庙始祖,正式确立僖祖在宗庙老一的地位,而始封之君兼开基之主的赵匡胤,只能委委屈屈的屈居与其“太祖”名号并不相配的昭穆之位。

04,猴格说

通过上面三件事可以看出,王安石显然是功利实用主义者,灵活机变;而司马光则是迂腐不懂变通的礼法卫道士,端方迂阔。两人相比,司马光更尊重体制些,比较死板,没有王安石敢打破一切的魄力;而王安石更不讲规矩些,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牺牲一些东西。

譬如在阿云案中,王安石认为皇帝的指令高于一切,司马光则认为法律才是高于一切,律敕有冲突就该以律为准,即便是皇帝也要遵守。显然,王安石更抬高皇权,而司马光则希望皇帝(皇权)接受制度的制约。

猴格以为,在不确定皇帝是明君还是暴君的情况下,司马光的观点更稳妥些,皇帝采纳大臣的劝谏,接受制度的制约,自然不会出现皇帝独裁专制的情况。而王安石则更鼓励纵容皇帝乾纲独断,把皇权从制度制约的笼子里放出来,那样很容易出现专制,一旦遇到皇帝昏聩,权利就会集中在权相手中。

在郭柴之祀和始祖之争中,为了维护当前皇帝的利益,王安石可以践踏礼法制度,可以无视先帝,只不过是迎合当前皇权而已,因为他觉得这些虚无的东西并不重要;和他相比,在濮议中死扛的司马光显得更端方、更有节操底线,因为他觉得礼法是构建古人精神世界的支柱,所以不能被践踏。

而在面对他们效忠的对象——皇帝时,在王安石、司马光心中也是不同的,在王安石眼中,国和君是完全等同的,为了满足君主的私欲,他可以不顾百姓的苦难。

熙宁六年(1073)十一月,神宗把听到民间反映老百姓埋怨新法的事告诉王相公,王相公毫不介意的说:老百姓对天寒下雨还有怨言,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神宗反驳他说:要是老百姓对天寒下雨都没有怨言,岂不是更好?

通过这件小事可见,王相公为了他的富国大业,是可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的,在他眼中,民利显然要服从君利,个人利益要为国家利益让步。

但在腐儒司马光眼中,他更希望皇帝能够接纳臣子对他的劝谏、制度对他的制约,在儒家思想、天意民心、祖宗法度构建的框架中做个圣人,但很明显这是不可能实现的,皇帝是拥有巨大权力、又有血肉有情欲的人,怎么会甘愿做神龛里的泥胎,所以,神宗对司马缸是敬而远之。

对循规蹈矩的司马光来说,天理民意要顾及,祖宗法度要遵循,阻碍他的东西有太多,他没有勇气、也没有魄力去打破这些,所以他有时候死搬教条,显得迂腐不堪,让人恨不得敲爆他的脑袋。

对勇往直前的王安石来说,没什么不能打破的,天变没什么可怕的,祖宗也不值得效法,流言更不值得在意,皇帝你自己就可以当祖宗,不用听从太庙里的木牌牌的死教条。

但是,又正是王安石不敬天、不法祖、不在乎流言、以自我为中心的言论,才为年轻的神宗打开新世界的大门,没有了天意、礼法的制约,不论是皇帝,还是新士大夫们,都开始变得忽略道德、更加功利化,也让北宋的政治环境从宽容逐渐走向专制。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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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参考资料附后:

(王安石)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续资治通鉴卷第七十九)

熙宁二年(己酉,一○六九)三月戊辰朔,壬辰,上问措置宗室事,富弼曰:“此事诚当出於陛下,外人谋之,则为疏间亲。”公亮曰:“此亦当自外裁定。”弼曰:“为之当以渐,恐致纷纭。”安石曰:“此事但欲於恩义间无伤,使被者可安而已,不论渐不渐也。今欲裁恩泽,何能免其纷纭!但陛下不为恤,则事可为也。”上又问裁定亲疏之宜,公亮以为当从上身为亲疏。上曰:“当以祖宗为限断。”安石曰:“以上身即是以祖宗为限断也。”(《纪事本末》卷六十七。)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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