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之所以会否定君主高高在上的地位,拉近君臣关系,是因为随着朝代的更替,君主的权利也被无限的放大和集中,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也被无限的太高,到了晚明,千年的君主专制可谓将做到了极致。
饱读经书的顾炎武,总结了中国历史上朝代的兴亡、天下的治乱,特别是在其亲身经历了明王朝灭亡之后,深深地感受到了君主独断专横,君主的权利不受任何制约之害。顾炎武和黄宗羲都认为君主权力的高度集中,是造成政治昏乱、政府腐败和社会动乱的根源,因此他们主张要限制君主权力。
既然人人有私欲,那么君主亦可以有私欲,如果集权在手的君主只按照自己的私欲行事,滥用权力,只图一己之利,最致命的是没有人或者制度,能够制约徇私枉法的君主,那么天下必将大乱。由此,他们提出对君权限制的改革方案,也是于情于理。
顾炎武和黄宗羲,对君主权力的分化和制约思想,是有一定的先进性的,也可以说是带有一些资本主义色彩,这也与其生活时代资本主义开始萌发相符。因为,封建社会、自然经济是不可能产生分权思想的。在这种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为特征的封建政治生活中,想要君主分权不仅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而且是不现实的。
顾炎武主张,重启封驳制,利用封驳来制约君主的权利,以此避免君主滥用私权。封驳制度起源于汉代,实际上是一种检查制度。其最初设立的目的是,对皇帝颁布的失宜诏命,进行封还并署列理由或者意见。
到了清代,大理寺所拥有的封驳权利,已经和最初的封驳大不相同,它指的是发现不便施行者,可以封还;错误者,可以驳正。这时的封驳实际上已经不是对皇帝的制约,而是司法机关之间的一种监管。
顾炎武认为春秋时期和汉代,没有将封驳明文规定成一种政治制度。或许是因为职计和士师有良知、有勇气,才敢不执行齐景公的命令,王嘉、钟离意也有不惧圣上的气概。又或许换做其他没有节操,或者喜爱奉承的官员,君主的非理性命令就能顺利执行,这是万万不可的。
唐代名臣李藩对坚持采用,黄纸批之而不改用白纸的行为,和对此的解释;以及宣宗时萧仿封还任命,李燧为岭南节度使,并得以迅速成功的事例,都很好地展示了,将封驳制度化后的好处和优点。由于封驳被合法的制度化,那些敢于向皇帝的命令提出质疑,和建议的官员们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明朝已经废除了宰相制度,而后又罢门下省长官,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君主权力的集中,但政府毕竟还保留了六科给事中的官职。顾炎武说在明代的给事中品卑而权特重,给事中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帝王之诏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且能制约六部官员的行为,因此,这个已经被弱化的封驳还是能发挥其余热,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顾炎武用历代封驳事例在各朝政治体制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来很好的说明,一个政府想要维持政权的稳固,天下的稳定,在朝廷之内就必须,要有人能与君王唱反调,要有人能给君王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且要使得这些人能真正发挥,对君王权力的制约作用,就不得不用合法的制度来保障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