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西晋军事制度:承袭曹魏,使军权赋王

西晋军事制度:承袭曹魏,使军权赋王

前言

司马家族在曹魏的政权争斗中获得胜利,司马炎从曹奂手中接过帝位,开启了司马晋时代。而司马炎刚刚成为世子,没有政治根基,仅能靠父亲司马昭留下的资本与朝廷内外相抗衡。在这种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司马家族将建立什么样的军事制度来稳固父辈们几经筹谋得来的天下呢?

曹魏都督制度

枭雄曹操出身于沛县曹氏,一个宦官之家。这样卑微的出身导致曹操在三国称雄时缺少有力的背景权威。于是在三国时期他积极笼络了河内温县的司马家族。司马家族是世家大族,而这种公族豪门的力量源自汉朝以来演变的人才制度——九品中正制。随着曹魏政权的逐步扩大,曹氏一方面需要依靠世家大族巩固权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另外一套制度来约束他们。

1、都督政策

都督制的设想起源于西汉,其目的旨在能够让中央监视地方军事。曹操派遣夏侯惇督二十六军。魏文帝曹丕从父亲手中继承了这种制度,他设立了七个都督,将全国划分出东西南北中等七个军事战区。七个都督中有三位曹姓子孙,两位夏侯子孙,两位异姓亲信。七位曹氏政权的核心成员,代表着中央意志将地方密切地监视起来。并且能够起到北抗胡族,南防蜀国吴国的作用。

2、都督制度的弊端

都督制度虽然在中央行使职权方面提高了效率,但人治的弊端没有办法凭借简单的都督制度消灭。所以曹丕在设置都督军事职权时加重了砝码。其一,都督统兵却没有实际调兵的权力,都督的调兵权需要通过中央审批。其二,为了避免专权,都督并不是终身制,会有岗位调动。其三,都督背后还有加一层监诸军来制约都督的行动。

曹丕在创设之初能思虑到如此长远,说明其政治远见是有的。可曹丕的局限性是,都督作为国职执行地方,就意味着他们离开了中央。最开始的确可以依靠核心成员的凝聚力维护中央的地位。随着地方的发展,都督的权益也相应得到发展。由于中央高度限制无法给都督带来的利益可以转由地方输出。这也给司马家族的篡权创设了可能。

3、其他军制辅助

曹操时期州郡的屯兵基本被消灭或者混编了,地方武装接近为零。有趣的是,文帝延康元年,司马懿的大哥司马朗向文帝建议允许州郡屯兵,这就是允许发展地方武装势力,而文帝竟然同意了。但文帝反应过来后及时纠正错误,在黄初三年颁布都督制度。文帝除了设置都督诸州军事,还添加了四征、四镇将军可以用来册封称号,以及大将军职位即都督中外诸军。曹家军队分外军和中军。外军是留屯在京师外的军队,中军是直属中央管辖驻于京师的军队。诸营将校领中军,都督诸州军事领外军,都督中外诸军领外军、中军。大将军是曹魏时期的最高军事长官。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曾任曹魏大将军。

西晋升级都督制度

从曹魏的都督制度中可以看出,地方权力的逐步扩大是每个朝代必经之路。建国需要扶持地方,守国需要制约地方。晋国虽然是在司马炎手中创立的,但司马炎应该更像是一位守国国君。他基于曹魏政权失败的原因设想出了一套都督制度的升级版:减少都督领州、都督权转至宗亲。

1、实行三级行政地区重构都督区域

首先是对于行政地区的划分,司马炎将大一统的晋朝进行了州、郡、县的三级划分,统分十九个州,一百七十三郡。各州由刺史统辖,各郡由太守统辖,大县由县令统辖,小县由县长统辖。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其目的是削弱地方世族的力量,便于从中央下达命令。除此以外还有震慑旧曹魏时期地方势力的意思,毕竟新年号新气象。武帝在行政区域的基础上进行都督区域的划分。曹魏时期领土有限,一都督可以管理多个行政区,武帝在这方面进行了缩减,使得都督只领一二州。

2、分封制并行封国制,赋子孙军权

司马家族夺权的经过晋武帝历历在目,他刚刚坐上帝位,世家大族一旦有筹备起来,对晋国而言是严重的威胁。于是司马炎学习西周建制,将西周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扩大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他降封曹家宗王,着手三次分封司马宗亲。第一次封同宗族稳政权,第二次封皇子固政权,第三次封皇子皇孙保政权。

分封的诸王得到的封地叫国,和郡一个等级。诸王在封地获得人口和租税。而公和侯得到的封地和县一个等级。诸王的郡国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大国可得上中下三军,领兵五千人,人口两万户;第二档次国得上下二军,领兵三千人,人口一万户;第三档小国一军,领兵一千五百人,人口五千户。

公元280年,东吴的最后一年,司马炎太康之治的第一年。统一中原的武帝开始细细品尝至高无上的权力美味,首创“羊车望幸”。弘农郡的华阴望族杨氏将女儿送到武帝身边做皇后,外戚杨氏的权势借此在朝中逐渐稳固。司马炎执政晚期考虑到自己身后立储之事,深忧司马炎一脉的未来。因此第三次分封达到之前没有过的高度。成都王司马颖是司马炎的十六子,在第三次分封中食邑十万户,拥有一个“超级大国”。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属于自己的军事部队,这些大诸侯王成为新的政治集团。

为使司马家族的势力凌驾地方世族,威慑州郡,司马炎给予诸侯王的权力越来越高,任命王室宗亲为都督诸州军事和州刺史。表面上看是将外姓都督转移到内姓宗族手里,而实际内里并未将地方军事权力切给中央。此举可以称之为无效操作。同曹魏时期的都督制度上并无本质区别。司马炎的嫡长子司马衷不慧,继位后对中央毫无把控权。外戚后宫干政,地方诸王夺权,形成“八王之乱”。

西晋的兵制和军制

发展地方军事的危害显而易见,武帝在灭掉吴国之后立马告知各州刺史遣散州兵。最多只配给一百武吏给各郡维护治安。除都督这种军事领导制度外,西晋其他军制也照搬曹魏。

1、加以完善的兵役制度

曹魏时期的世兵制度是一种强制的民兵制度。在世兵制度下,一日为士兵终身为士兵,户籍从民改军,其家人户籍也会变成军籍,世代子孙都要为兵,且不能与平民通婚。世兵制度使兵户与民户完全隔离。其社会地位上甚至低于平民,因为士兵不仅要当兵还要务农。西晋沿用了这种制度,以保证兵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但在服役年龄上做了划分,士兵年龄控制在了年十七至年六十。当然,特殊情况可以忽略年龄限制。“八王之乱”期间士兵不足也出现过募兵,但为偶发现象。

2、中外军队架构

与曹魏建制相同,西晋中军的主要任务是守备中央。中军分有两部,在京城内部守卫宫廷和城中心的部队叫宿卫军,在京郊的叫牙门军。宿卫军分领,护,左、右卫、骁骑、游击六军守宫殿内外,前后左右四军守城东南西北四面,设置左右前后中卫率守备东宫,以及六校二营守护城门和负责皇帝出行。牙门军是机动部队,“空校牙门,无益宿卫”,可能牙门的设置有些繁冗。到永嘉之乱时,长安城内的不足百户,宫门无人守备。

外军方面,由各地的都督府所统领的军队和各封地国所领的军队组成,从制度上讲,这两类军队都是中央军。司马炎的分封让各封地国王的军事权力直线攀升,获得地方军事的最高指挥权。参与八王之乱的琅玡王司马伷是都督徐州诸军事,成都王司马颖是大将军。十六年的西晋内乱,诸侯王你争我夺同根相残,而州郡县内并无守备的士兵,盗贼四起民不聊生。

总结

西晋王朝在军事制度上并无创新,完美地承袭了曹魏时期遗留下的弊病,并且通过分封扩大了影响。名门巨族的权势旺盛是历史遗留问题。从汉代开始,地方豪望就在进行资本累积。曹魏败于河南温县的司马世族,司马一族最终也败于司马一族。本意是要制衡地方的司马炎错将拥有封地的嫡系诸侯王视为中央。司马炎死后,中央势微,地方立马反扑,试图瓜分权力。西晋没有完成思考并尝试解决阶级固化的历史使命,将中原地区送入百年战乱。五十年的错误用一个世纪来修复,这值得我们警惕。

参考资料《晋书》《历代兵制》《两晋南北史(第一册)》《三国志》《傅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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