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锦江水质异常、锂盐企业关停以配合检查的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12月6日晚间,宜春市人民政府就此次事件发布最新通告。根据通告,再生铅企业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为主要污染源,而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和当地另一家锂盐企业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含铊污染物,目前正在被调查。
11月24日,宜春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在对锦江干流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分析中发现铊浓度异常,相关部门即开展供水保障、溯源断源等处置工作。经持续监测,数据显示水源地水质铊浓度已稳定达标。目前,现场处置工作已结束。
锦江发源于宜春市袁州区,流经袁州、万载、上高、宜丰、高安、新建、丰城七县市之境,是上高、高安等县(市)居民生活的主要水源。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锦江水污染在当地引发了不小震动。12月初,在高安等地民众流传的一条信息中称,“最近喝水不要喝自来水,上高一个取水地水质被污染了,地下水是流动的,防止身体内重金属超标。”
宜春市人民政府在公告中表示,铊浓度异常情况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对锦江干流沿线相关水厂暂停居民供水,加大其它水厂的替代供水补给,同时对相关水厂实施应急除铊措施。11月27日13时起,受影响水厂陆续实现稳定达标供水。
在对锦江全流域开展排查后,相关部门确定主要污染源自宜丰县工业园,对园区内各涉排水企业和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实施停止排水措施。初步查明,此次事件主要污染源来自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
“在排查中还发现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目前,公安部门已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公告表示。
据了解,铊(Thallium),化学符号Tl,原子序数为81, 是元素周期表中第6周期ⅢA族元素,在自然环境中含量很低,是一种伴生元素。铊在盐酸和稀硫酸中溶解缓慢,在硝酸中溶解迅速。铊盐一般为无色、无味的结晶,溶于水后形成亚铊化物。
尽管铊元素暂未纳入到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但因其剧毒性和放射性,被纳入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附录A中,具备一定的危险特性。
而上述公告中提到的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主营再生铅、铅合金、电解铅、塑料制品、阳极泥生产及销售。在2020年4月初,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还曾对其21万吨/年再生铅及配套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过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
公告提到,该21万吨/年再生铅及配套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地点在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宜丰工业园,宜丰工业园正是此次锦江水污染事件的主要污染源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废铅酸蓄电池和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产生的废电池极板、铅渣、铅泥为原料,采用“破碎分选、废酸提纯、塑料色选+侧吹炉富氧熔炼、烟气制酸+粗铅火法精炼+粗铅电解精炼+铅合金精炼”工艺回收铅。
再生铅生产企业为什么会产生含铊污染物?上海有色网再生铅分析师夏闻鸣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污染物最根本的源头是铅精矿中伴生有铊,铅精矿生产后二次废料中也会含有铊,再生铅厂以之为生产原料,产生的废气和废水中因此也会相应含有铊。
涉案的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新能源”)则是碳酸锂生产企业。在11月29日,其母公司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便发布公告称为配合当地环保调查,永兴新能源临时停产。据了解,永兴新能源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 2021年度,公司实现碳酸锂销量11235.20吨,2022年1-9月,实现碳酸锂销量13770吨。
除了永兴新能源,此前在宜春停产的锂盐企业还包括位于上高县,由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天成锂业有限公司和协成锂业有限公司,以及由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停产的原因,也被外界认为是配合此次水污染调查。
宜春当地的锂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又为何会产生铊?这是因为,锂长石矿中含有微量铊元素,常伴生于锂云母中,在锂云母提锂过程中,铊元素被进一步富集和分离。而宜春当地的锂矿资源,正是以锂云母为主。
具体而言,在锂云母经硫酸盐高温焙烧过程中,铊元素主要进入烟气,经负压收集装置进入袋式除尘装置,其中一部分铊元素附着在粉尘上经袋式除尘器拦截,回炉重新利用;另一部分铊元素附着于烟气透过袋式除尘器后,经二级喷淋处理,随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铊污染风险早已暴露
12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的一份未公开报告则显示,实际在今年上半年,宜春锂盐企业生产中的铊污染风险已经暴露。
今年4-5月,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春市碳酸锂制造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共现场调研含锂矿山4座,锂云母选矿企业4家,碳酸锂制造企业7家,其中就包括永兴新能源、天成锂业等。
督查组发现,几家碳酸锂企业的碳酸锂制造过程中均出现了铊金属污染防治不力的情况。以永兴新能源公司为例,其擅自回用含铊污泥,铊物料流向不清,有较大环境风险。为规避高昂的固体废物处理费用,公司擅自将含铊污泥、氟化钙、硫酸钾钠盐、除杂净化渣返回混拌料,无环评手续支持,氟化钙、硫酸钾钠盐中铊含量最高达269mg/kg。铊物料流向的变化可能导致外排废气、废水、产品和固废中铊含量显著增加,环境风险不可控。
而其他的碳酸锂制造企业中,7家中有5家企业(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外排雨水或外排雨水沟中铊均超出《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以下简称“标准”)。其中天成锂业有限公司外排雨水中铊超出排放标准15.8倍。
而江西泰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12月投入生产以来,至今未建设循环水除铊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雨水排口设置不规范,雨水沟积水中铊最大超出《标准》4.1倍,环境风险巨大。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排水渠积水槽铊浓度是《标准》的1.2倍。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建设除铊工艺以来,至今未产生含铊污泥,实际去向不明;污水外排口铊最大超出《标准》的3.7倍,除铊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存疑。
在这份今年上半年出具的报告中,督查组还指出,宜春市政府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要求,指导督促碳酸锂制造行业建立铊污染风险问题台账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
具体而言,包括开展碳酸锂制造行业废水治理设施除铊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要求;构建涉铊企业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对矿石原料、主副产品和生产废物中铊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实现铊元素可核算可追踪;将含铊污泥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这份报告没有公开的原因尚不得而知。而根据宜春市政府的公告,此次锦江水污染案件还在公安部门的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