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唐一朝,根据《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太平广记》、《唐国史补》等资料的记载,共发生瘟疫49次。尤其是贞观年间发生最多,从贞观元年到贞观二十二年期间,共发生瘟疫十次,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瘟疫发生后,不仅持续时间长、传播地域广,而且破坏程度十分剧烈,使人口流失,社会恐慌,对当时的经济、军事以及世俗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么,面对瘟疫造成的如此巨大的损失,一千多年前的唐朝政府是如何应对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瘟疫的流行对唐朝而言,影响是全方位地,因为它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从而使整个社会都处于不安和恐惧之中。面对如此严峻的疫情危机,最终使得唐朝不得不着力面对疫情提出的严峻挑战,从而促成了唐朝治疫机制的完善与发展。
一、政府主导下的“三教融合”的治疫理念
众所周知,所谓三教,即“儒、道、佛”。在唐代,由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与多元性,从而为治疫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相对丰富的社会因素。但是,这种治疫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托唐代儒、道、佛三教的相互融合、碰撞中所形成的。
汉代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了官方正统思想,至唐代,以政府为权威儒家思想已经凌驾于“佛道”二教之上,成为唐代“三教融合”的“教主”。但是,其又在“佛道二教的刺激下”,逐渐摆脱了魏晋以来的虚空玄学之风,开始回归到政治与社会生活的中心以及人们精神信仰的中心,进一步强调“人以君为天,君以人为本。人安则政理,本固则邦宁。”的济世需要,从而使唐代儒学所提倡的圣人之道,并不脱离人生日用。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之下,使得唐朝儒学积极参与民间生活,为治疫提供了参与的条件。
佛教虽然起源于异域,但凭借南北朝以来寺院经济的充分发展,各家各派又在唐朝开放包容的条件之下,又得到了进一步融合提升的机会,顺应着思想文化大统一的趋势,凭借医学、药学、文学等异域科技文化博采众长的有利时机,佛教积极吸纳儒、道二教的先进的思想观念,与之共同构筑忠君孝亲、普度众生等世俗观念。在这种背景之下,佛教为治疫也做出了突出贡献。
而道教则依仗“皇亲宗教”的优势,在唐朝进入了全盛发展期,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人才辈出。不仅如此,道教的炼丹、咒禁、斋蘸等内容均被政府医事、佛教仪式所借鉴,因此,其社会服务内容是极为丰富的。另一方面,伴随着政治程度的加深,以道医、道学为代表的道教服务,极大程度地丰富了唐朝统治者的社会资源,也为当时的抗疫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总之,“三教融合”这一趋势始终是贯穿唐王朝且基本不变,是治疫救灾得以开展的时代背景,也顺理成章地成为唐政府主导下治疫救灾的得力手段。一方面,在唐政府或崇佛抑道、或抑佛崇道的统治政策之下,佛、道二教为了生存发展,求得立身,而瘟疫的爆发为他们报效政府提供了这种条件。另一方面,佛道二教在唐政府的驾驭下,医学力量迅速调动起来,整合形成了强有力的医学救助力量,并借助自身优势得以系统化、规范化,从而为控制疫情提供了多元有效的医疗救助资源。
二、唐代社会医事水平的整体上升
唐代医学水平的整体提升,既得力于医学本身的专业传承,又承托于唐代社会方方面面的进步。唐代医学,很好地继承了汉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医学遗产,继续增高,整体医事水平大幅攀升。正如范家伟先生所说:“魏晋南北朝中国走进分裂局面,新的因素促使医学发展,并且有丰盛的创获,而隋唐时代继承魏晋南北朝的医学遗产,又再进行一次整合,展现新的面貌。”这是唐代医学水平提升的重要原因。
唐代医学的发展,这跟其特有的时代背景有关。首先是唐代社会生产的空前繁荣,经济处于上升阶段,大一统格局形成,民族关系融洽,中外文化多元,为汲取吸纳异邦医术、整理修编医药典籍、交流借鉴治疫经验创造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
其次,唐代印刷技术的提升、农业种植技术的进步、医者医学素养的普遍提高,为高水平医籍医典的修撰编写、医方药剂的推广普及、鉴别中草制剂的毒药性特征以及各方医者走访施药奠定了成熟的技术基础与诊疗经验,使唐代医学内容呈现标准化、规范化特质。
最后,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医学观念的跟进,医患双方认知层次得到晋升,主流医事组织把控下的面向社会的医疗活动、治疫思想得以大肆传播,科学准确的诊疫途径得到了广泛认可。
总之,唐代社会经济发展下的医事繁荣,为唐代主流治疫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基础与条件,并以此构筑了较为系统、规范、实效、合理的救疫赈灾抚
三、统治者对疫疾问题的重视
在古代,统治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皇权永固、社会安定,但政运长久所涉及的因素是方方面面的,以唐朝而言,如何保证李唐政权的繁荣昌盛,是唐朝历代统治者最为关注的问题,而频繁爆发的瘟疫却使大唐君臣如坐针毡,想法设法去消除瘟疫所带来的影响。
首先,瘟疫一旦爆发,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威胁劳动力人口的稳定,撼动社会根基,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恐慌,农业人口大量流失,老百姓或弃农经商、或依附豪强,更有甚者会沦为盗匪,成为社会秩序混乱、政局动荡的潜在隐患。因此,当疫情爆发时,为了防止上述所说情况出现,唐朝历代统治者曾多次颁布治疫安抚诏书,以求平息事态。
如代宗年间,针对“杭越间疫疾颇甚”的情况,颁布《恤民敕》,提出救灾举措;文宗时期,深感财赋来源受疫灾影响,颁布《赈恤诸道百姓德音》;宣宗年间,疫情严重,颁布《禁岭南货卖男女敕》,禁止人口买卖;凡此种种,均见当时统治阶层对于疫疾影响之看重。
其次,瘟疫爆发时,所造成的社会恐慌会导致巫风盛行,妖风肆虐,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一些歪门邪说。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民众一旦受虐于瘟疫,在主流医事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情况下,手足无措的自救必然会与传统暗涌的巫医一拍即合,致使政府公信力严重丧失。
因此,进行有效控制的最好手段莫过于在政府主导下及时开展医药诊疗,积极处置疫疾病患,如唐政府曾屡次命令地方各州誊抄药方、方剂,控制疫病传播,抵制巫医误诊,如玄宗时,下令抄写陶弘景的《神农百草经》,不久又颁布《广济方》,以示推广,后世皇帝大多效仿。这种颁行药方的做法,为后世起到了很好的垂范作用。
总结
面对如此强烈的疫情灾害,由政府所主导的对疫情的治疫机制成为了唐代整体医事水平的真实反映,是唐宋时代社会转型从“神本位”到“人本位”的真切体现。在以个体小生产农业为基础的古代社会,民众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作为专制统治国家——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能够集中有限的人力与物力,应对灾害造成的危机,而唐政府在这方面可谓是为后世提供了良好的典范。
参考资料:《新唐书》《旧唐书》《旧五代史》《资治通鉴》《唐国史补》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