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公告显示,由于该公司研报业务存在5项违规,5月22日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太平洋证券应于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问责工作,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披露,太平洋证券的5项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三是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五是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太平洋证券在上述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相关决定,加强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