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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又有券商因基金销售活动中存在不规范而被监管点名。
5月19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称,由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西证券”,002926)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个别非营销人员参与基金销售获取奖励等问题,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深圳证监局公告表示,经查,华西证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共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营业部现场公示信息显示其具有“投资咨询资格”。二是个别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未有合理依据。三是个别非营销人员参与基金销售获取奖励。四是个别不符合期货从业人员条件的员工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获取奖励。
“上述情况反映出华西证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六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修正)第七条及第十六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6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指出。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营业部应加强合规管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切实防范风险,保障规范经营。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基金销售活动中存在不规范,已导致年内多家金融机构被监管点名。
4月18日,浙江证监局连发3条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对方正证券龙港龙港大道证券营业部(下称“龙港大道营业部”)、营业部工作人员罗小玲均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营业部时任负责人林晓锋,被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也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而言,浙江证监局指出,方正证券龙港大道营业部存在向无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和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基金销售任务的情形,并将无基金从业资格人员的基金销售关系及后续销售业绩提成,下挂至其他营销人员名下。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龙港大道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证监局称。
针对基金销售问题,近期各地证监局动作频频。除了券商,部分银行也被证监局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4月18日,山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监局表示,经查,临商银行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未制定完善的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二是未建立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三是未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监察稽核报告。
“齐商银行主要存在五方面的问题:一是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二是未对2021年1月以来新增销售基金产品进行合规审查;三是未对代销的基金产品进行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四是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五是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和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