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历史,大明朝的海禁现象颇值得人玩味!
1368年(洪武元年),朱元璋坐拥天下。
三个月后,颁布海禁制度——私人不得出海贸易。
为什么朱元璋得了天下,要海禁呢?
01出台海禁制度之背景
朱元璋登基称帝后,太祖的龙椅还没捂热,浙江舟山群岛的两座小岛兰山和秀山爆发了与明廷对抗的暴乱——兰秀山之乱。领头人是张士诚和方国珍的残部,这伙人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且身经百战,曾两次打败前来镇压的明军,后来在伏击明海军时受到重创,无奈逃往海外和高丽,继续对抗明廷。
这些海上的反明势力或与日本海盗勾结,或以东南亚诸国为庇护之所,直接威胁刚建立的大明政权。
为了肃清这些残党余孽,朱元璋颁布严苛的“海禁政策”,力求清除大明王朝的隐患。
《大明律》规定:出海贸易要打100棍,货物和船只没收。如果带人和带武器出海要处以绞刑,泄露大明机密者问斩。
02海禁后,大明是否中断海外贸易
海禁政策是为了困死敌人,不是困死自己。
所以,在对外贸易政策上,明朝实行朝贡贸易,又称勘合贸易。
只有明朝政府有海外贸易的权利,私人海外贸易为非法。
朝贡贸易分三个部分:
第一,“正贡”为赔钱部分。海外使团呈献给明朝皇室的各种奇珍异宝,例如:象牙、犀牛角、玳瑁、珊瑚、琉璃制品等,也有动物:孔雀、犀牛、长颈鹿等,还有中原王朝十分珍贵的香料、调料:龙诞、檀香、苏木、胡椒等,明政府称这部分贡品为”正贡”。
明政府为显示帝国的强大和大明皇帝的慷慨大度,满足自己君主天下的虚荣心,回赐物品的价值远大于进贡物品。
第二,允许自由贸易的物品,由进贡使团成员附带的商品,明政府称为“附搭物品”。这部分商品所占比例很大,明政府购买一部分,其余部分在京城和到京城的沿途进行贸易,这些商品贸易民间是挣钱的,明政府也是挣钱的。
第三,直接遣使出海进行贸易。例如,郑和下西洋、南洋,都是伴随着商品贸易,主要是丝绸、瓷器、茶叶等。史载,郑和第五次出海将前四次的航海费用全部收回,当然郑和舰队七次出海成本巨大,肯定还是赔钱的。
03海禁后的私人海上贸易
自颁布禁海令到隆庆帝开关年间,是否还存在私人海外贸易呢?
明代《海澄县志》记载:海外贸易“博利可十倍,故民乐之”。
“赔钱的买卖没人做,掉脑袋的买卖有人做。”
海外贸易丰厚的利润,自然会吸引人以身犯险。
郑和舰队七次出海,船员掌握了大量的航海知识和地理知识,为私人出海贸易提供了出海的基础。
起初出海的是为穷所困的农民,虽然出海走私九死一生,但若成功,立即“脱贫致富”,随之吸引了大家富户的目光。
大家富户建造大船、贿赂官府,雇佣有出海经验的贫民,半公开化出海。
官员得到丰厚贿赂,大家富户博取巨额利润,贫民求得生计,三股势力形成合力,使得民间海外贸易飞速发展。
虽然海禁很严,打击也狠,但屡禁不止。
更有甚者,居然冒充使臣下海贸易。
《明实录》记载:1501年(弘治十四年),江西李招贴、李廷方与福建周程,私自到爪哇国(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一带),带领爪哇国王子回广州贸易,又把王子的堪合文书骗取到手,冒充爪哇使臣与明政府贸易,结果文书过期被识破。他们的货物被没收,但他们一口咬定是爪哇国人,明政府只好将他们移交给爪哇王子,王子仁义没有戳穿他们,三人才没被处死。
04矛盾爆发星火燎原
明廷要禁,民间要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玩到了嘉靖年间。
说到嘉靖年间,我们首先脑补到的就是倭寇,似乎倭患如火如荼遍地开花。
1521年,嘉靖刚刚登基,葡萄牙(明朝称佛郎机国)的舰队绕过大半个地球想与明朝政府建立贸易关系,由于葡萄牙不是朝贡国,明政府自然不会因葡萄牙改变朝贡制,紧接着中葡又因明朝的番国满剌加(马六甲)爆发战争。
对葡之战后,大明又经历了日本两股势力争贡的事件,嘉靖头痛不已,索性更加严厉的海禁。
上一任皇帝正德宽松的海禁制度,使得民间收益良多,民间已发展成海商集团,再行严格的海禁制必然导致民间强烈的抵抗。
民间非法出海的海商如果被明军抓到,不是问斩就是投入监牢受尽折磨,逼上梁山的海商们开始全副武装进行走私。有些倒霉的海商出海总是碰到明海军缉私,只好弃货逃跑,最终干起打劫其他海商的海盗勾当。在明廷的眼里,他们不是逆贼就是海盗,都是要清除的对象。
现实情况是江南纺织业、丝织业发展迅猛,工业化生产已崭露头角,为海外贸易提供了大量廉价商品。日本、东南亚、欧洲有需求的市场。中外贸易本应兴旺,嘉靖的海禁如逆风灭火。
05哪来的那么多倭寇?
嘉靖扫荡的倭寇究竟是什么人?
《明史日本转》: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十之七。
明代《嘉靖东南平倭通录》:盖江南海警,倭居十三而中国叛逆居十七也。
这些史载告诉我们倭寇只是少数,而绝大数是中国人。
现代的厦门教授林仁川教授研究明代倭寇后,在《明代私人海上贸易与倭寇》就指出:嘉靖时期的御倭战争是一场中国内部海禁与反海禁的斗争。
难道嘉靖皇帝脑袋坏掉了,会认为沿海地区倭患成灾?
原因有三:
第一,真倭(日本海盗和浪人)。嘉靖年间正是日本的战国时代,政府无力管控武士和浪人来中国沿海打劫,即“真倭”。也就是抗倭名将戚继光消灭的倭寇。
第二,大明朝私自出海的海商,即“伪倭”,他们为了保护自己,每当占领岛屿作为走私基地时,就放风称“倭寇”所为。
第三,明廷平倭将领为冒领军功,作战胜利时将海商或海盗当“倭寇”上报,明廷规定擒斩一名倭寇,可连升三级赏银150两。作战失利时,也将海商或海盗谎称“倭寇”上报,推卸责任。
归根结底:嘉靖年间的倭患实际上是海禁违反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总趋势,也违背了沿海各阶层人民的利益,海禁引发的剿倭只能越剿越烈。
嘉靖驾崩,明穆宗接班后,1567年(隆庆元年),开放海禁,准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海商可以合法贸易,自然无需铤而走险暴力抗法,明廷也无需武力征讨,改为向海商征税,这些税收极大的丰富了大明的国库。
至于剩下的那些“真倭寇”,虽然存在,但其“海盗”的特性注定他们没有多大的凝聚力,也无法再对明朝构成太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