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京察原是为加强对中央官员的管理与监督,然而万历时期职能已消退

京察原是为加强对中央官员的管理与监督,然而万历时期职能已消退

明朝创立京察制度,是为有效加强对中央官员的管理与监督,为实现京察汰不职、警有位的初衷,京察的每一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京察时官员并不能严格遵守制度规定。

至万历时期,京察逐渐演变成不同政治利益集团,打击异己的工具,不仅对万历朝政局造成冲击,甚至对明末官场政治生态都有重大的消极影响。

明代前中期京察尚能起到规范京官行为、澄清官场风气的作用,但“立法虽善,而奉法者容或有不尽焉”,至万历时期,政争纷起,京察如同虚设,依权附势的官员即使赃秽狼籍仍可逃避察典。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京察,主察官员秉公执法,贪邪必汰,试图恢复京察权威,但最终主察官员相继去职,表明京察已无法正常运行。

此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三次京察,更是沦为各党派角逐的战场。

京察被别有用心的操作,其职能大大消退。如四品及以上官员自陈功过流于形式;五品及以下官员的访单和考语内容不实;制定的考察标准“八目”具有很强的随意性;京察前的准备环节和京察后的拾遗环节,不同政治利益集团相互攻击。

对四品及以上官员,令其上疏自陈功过的考察形式,皇帝信任大臣会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上疏自陈,但在实施过程中并非如此。

可以理解的是,阁臣、大小九卿及都察院,派遣到地方的巡抚等官,已身居四品以上的高位,极少会主动表白自己的过错请求罢免。

大臣自陈疏中往往避重就轻,如毛伯温自陈疏言,他已五十八岁,牙齿如今也已掉落三个,入仕有三十余年之久,但效绩靡存。

无关痛痒的自陈功过,自然不会被罢黜。再有大臣极会揣摩皇帝心思,自陈疏往往献媚讨好。

明神宗消极怠政,对朝政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明神宗也不愿当代及后世认为他是一位不作为的皇帝,大臣自陈疏中总是表明是臣子的问题,而与皇帝无关。

如首辅王锡爵考察自陈疏大意言:官先论相,可以警有位,法先论贵,可以示至公。并说他于法于官都不应当在众官之后,若皇上为他破坏成规,则庶僚必定会有因他而议法者,因此他愿以不肖之身首被斥免,如此而来,可肃政纪、重公典。

字里行间表达的是为皇帝着想,明神宗自然不允所辞。官员并不是真心求去,根据自陈疏所陈述的不职根本不足以将其罢斥,因此自陈制度仅仅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考语与访单是对五品及以下官员进行考察的主要依据,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官员的去留。

万历时期党派林立、政争纷起,不同派别出于排除异己的需要,势必会在该官员考语及访单上做文章。

考语由于是各衙门堂上官为其属官填注,相比由科道官填注的访单,考语涉及的由于党争而出现不实的因素较少。

但各堂上官在填注考语时时常掺杂个人情感。对亲近的官员填注考语多“标榜溢美之词”,而自己所不喜的官员便给出不符实际的差评。

由于若某衙门罢黜官员过多,该衙门堂上官或许也难辞其咎,需承担一定的领导职责,因此往往为逃避承担责任而填注较好的考语。

另一方面,堂上官为避免日后官员因怨恨而报复的麻烦,也往往填注好的考语,这些皆无关官员政绩。

针对考语不实的现象,明神宗曾敕谕吏部,各官的考语及弹劾官员的本章,都要核实清楚明白,不得出现雕琢文辞的现象,防止隐晦失实的弊端。在实施过程中考语不实现象显然无法避免。

访单由科道官通过咨访后,对五品及以下京官进行填注,其目的是在考语之外,通过博采众闻全面了解该官员的政绩,使京察结果更加公平合理,但万历后期利用访单中伤所恶者屡出不穷。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辛亥京察,科臣王绍徽向吏部尚书孙丕扬建议访单当列四款,即淮上之党、东林之党、顾、李之党、王元翰之党,目的是利用访单打击政敌。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时,齐、楚、浙三党盘踞言路,而访单又主要由言官填注,访单真实性可想而知。

如王之寀在梃击案中得罪三党,在丁巳京察时三党攒造虚单,王之寀访单内容则是赃私狼籍。

官员填注访单往往匿名肆意行私,贤否混淆,是非倒置,最终出现“虽开列秽状满纸,莫知出于谁氏”的局面。

针对匿名填写的不实访单,造成的“铨曹误听而黜陟,因以欠当”的后果,明廷明令禁止,规定见到匿名访单的出现便烧毁,并且不追究被言者的过错,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京察时考察有过官员,按照“八目”、“四科”进行分别处分。所谓“八目”,即是对官员考察所依据的标准,“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

所谓“四科”,即是针对被察官员所犯“八目”何项而进行的处分,贪、酷,为民;不谨、罢软,冠带闲住;老、疾,致仕;才力不及、浮躁浅露,降调外任。

堂审结束后,吏部上呈的考察疏需注明该官所犯“八目”何款,以待上裁。

被察官员中,若有被皇帝了解的官员,皇帝或给出处分,一般情况下,官员降黜便会如例。

考察标准虽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运行中易受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万历后期,党派林立,更是使得“八目”在实际运行中与制度规范相背离。

“八目”各项规定细密,但在确定官员所犯何款时具有很强的模糊性。在运行过程中行事者往往“不体朝廷之意,而皆袭为含糊暧昧不明之说”,徒列其名,而不指其实,稍加操作便会出现名实不符的情况。

“老”,即年龄老迈,“疾”,即疾病之意,在实际考察中,老、疾者并不一定被罢黜,要看其行政能力是否受到影响,甚至讲求年老者资历深,如郑继之年已八十有余,仍命他任吏部尚书主持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

“老”、“疾”是四品以上官员自陈疏中自陈不职的常规理由,通常情况下,皇帝不允所辞。

“贪”,即贪污受贿,“酷”,即残暴苛刻,贪污受贿、残暴苛刻向来是为官者的大忌,对贪、酷者处罚结果直接贬斥为民。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时,三党欲驱除王之寀,对其访单填注便是赃私狼藉等语。“浮躁”,即性情不定、为政冲动,“不及”,即才力不及;“罢软”,即能力薄弱、态度怠惰,“不谨”,即言行不合官体、礼法。

对于考察标注,各款可解释的空间较大。浮躁、不及者降调外任;罢软、不谨者冠带闲住,而“不及”与“罢软”、“浮躁”与“不谨”,两款之间对官员处分不同,但界定较为模糊,在万历时期政争中,便成为打压异己势力的有效手段。

京察本应是一件严肃而公正的大事,拾遗的目的是纠拾漏网之官。

而科道拾遗不少来自于匿名弹劾,其中有挟私报复的弹劾也没有出处以供查证,“迹类匿名,事属用计,中间即挟私报复者,孰从而辨之”。

匿名弹劾为徇私舞弊行为提供了便利,拾遗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拾遗是科道官分内之事,但科道官也并非总是公正。

万历前中期,阁臣往往借助科道官拾遗打击所恶之人,而万历后期,齐楚浙三党盘踞言路,拾遗完全成为三党驱除异己的工具。

如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齐楚浙三党一时鼎盛,王图因在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辛亥京察时刚正不阿得罪他们,在丁巳京察中王图被拾遗纠劾,冠带闲住。

王之寀因首发梃击案得罪邪党,在丁巳京察中也难逃拾遗被论,被列贪酷,王之寀被革职。

明朝之所以开创京察制度,目的是规范官员行为、澄清官场风气。至万历时期,京察已沦为党争的工具,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京察制度失效,随之而来的是官员更加腐败。

臣工贪墨成风,依权附势,“今之士人,以官爵为性命,以钻刺为风俗,以贿赂为交际,以嘱托为当然,以狥情为盛德,以请教为谦厚”。

科臣王元翰曾就当时状况,直言不讳地向明神宗言:近来有两大变,群臣百官志期得官,唯利是图,此是一变;皇帝不恤人言,甚至天象异常以示告谴也不为所动,又是一变。

因为君心之变才有庶僚之变,如今挽救洪水、流寇之变容易,而挽救君心和庶僚之变难。

万历时期特殊的政治环境,言论逐渐开放,而言官具有的弹劾之权和京察中拾遗之权,是党派之争中清除政敌的有效手段。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辛亥京察后,言路成为官场上极具影响的政治力量,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各言官把自身“风闻”特权发挥得淋漓尽致。

明神宗心厌言官,倦于党争,最直接的表现便是科道和各衙门缺官不补。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后,缺官现象更加严重,朝堂局势更加混乱。

自万历二十年代之后已出现科道官久虚不补的情况,至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后,科臣仅有八九员,道臣仅有六七员。

六科之中无堂上官,无署印之官,各省按差无人。方从哲曾说他每次经过各科门前,只见一副冷清惨淡的景象,见到六科旷废至此,便可知十三道的情况了,科道衙门设立是祖宗以贻后世的,如今沦落到此等景象。

根据制度规定,六科中每科设有都给事中一员,左右给事中各一员,给事中共设有三十二员,十三道共设御史一百一十员。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十月,“六科止于四人,而五科之印皆无所属。十三道止于五人,而人兼数事”。南京六科规定设给事中七员,南京十三道设御史三十员。

至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十一月,南京科臣仅剩一员,共缺六员;南京十三道御史仅剩四员,共缺二十余员。

科道缺官不补,严重影响到朝政的正常运行。“六科之设,原与六部相表里,而每科之有都给事中,尤所以重印务而专责成,不可一日缺者也”,至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六科之中皆无都给事中,无人掌印,甚至刑科空无一人。

六科相应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各部以事体相关,因抄发无人,诸务寝阁”,正如吏科给事中张孔教所言“六科无人则六部事废”。

礼科无人,不仅废礼科及礼部之事,亦废王府名封、婚丧及大臣忧恤之事。并且言路无人弹劾,百官贪墨成风,法纪废弛。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宋仕也曾提到南京都察院状况,即使一人身兼数差也日益不足用。

不仅科道秩序混乱,阁臣、廷臣同样缺官严重。万历中期以来,内阁时常一人独相,或出现阁中无人的情况,但最终明神宗也会推补阁臣。

至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后,吴道南求去,阁中仅方从哲一人,方从哲屡疏请会推阁臣,但明神宗皆置之不理,他感叹道:“国朝二百余年,从未有推补阁臣如此之难者也。”

方从哲说,我朝阁臣虽没有宰相之名,但有辅助皇帝之责,上到国家大礼大政,下到民生休戚,天下之政务,事无巨细,有哪一项不来问阁臣的?“故必得其人而后辅理可资,亦必多其人而后协恭有赖”,阁臣非六七人即有四五人,而如今仅他一人,责任重大而独力实在难以胜任,但明神宗仍不为所动。

至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从大学士方从哲疏中所言,我们可以得知九卿衙门处境同样惨淡。如今九卿衙门,只有户部和通政司堂上官在位,二衙门有正官掌印,刑部和工部堂上官空缺,由其他衙门官员兼署掌事掌印。

都察院和大理寺无人掌事无人掌印,大理寺堂上官久缺,一切大小狱讼,没有经过大理寺评定,刑部则无法结案。

吏部自吏部尚书赵焕故去无人掌事无人掌印,如今缺官严重,用人为第一紧要之事,而吏部尚书为用人之人,以往吏部尚书不得空缺,有空缺即任命,且不得令人代掌,如今代掌之人都没有。

礼部自礼部尚书何宗彦去职后,礼部无人掌事无人掌印,礼部之事壅塞废弛,礼部侍郎孙如游因诸事荒废而不安于位,连疏乞休,乞休不得,最终冒罪出城。

兵部尚书黄嘉善杜门搁职而兵部之印尘封,兵部尚书执掌兵戎,对于国家安全尤为重大,当时辽东虏势纵横,边疆危机,京师之危只在旦夕。

各衙门本就缺官严重,不少官员或受人弹劾或不安于位相继求去,明神宗发出圣谕质问大臣,如今国家边事等多事之时,正需要各官在其位谋其政,以君命为重,各衙门堂上官不以国事为重,反而相继求去,是何法纪?臣子之义何在?

至万历末年,言路无人,各衙门缺官,朝政多壅,人心怨愤,夷虏之祸,近在眼前,时人认为“国家有危乱之形,世道无太平之望”。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明神宗颁下遗诏,遗诏中安排任命内阁辅臣、推补大僚、授职言官、起用因建言而被罢黜诸臣等项,但这些为时已晚,难以挽回明朝走向衰亡的局势,因此清人首论“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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