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时代皇权制度发展历程,实际就是君权的权威被不断加强和延伸、臣权或相权被不断弱化的过程。以明太祖朱元璋登基为开端,古代皇权的强化达到一个高峰。乞丐出身的皇帝朱元璋,对于手中得来不易的皇权,仿佛有着一种近乎狂热的痴迷。为了维护皇权,展现皇权的无限威严,朱元璋对明朝臣民的管制约束到了一个空前高度。
朱元璋对朝廷大臣控制力度,较之历朝历代都明显加强。首先他直接把沿袭千百年的丞相制度直接废除,来了个事无巨细一把抓。所以有种说法,朱元璋是活得最累的古代皇帝。对权力的贪婪,使得他宁肯累死也不肯假手于人。其次他开创臭名昭著的锦衣卫制度,对朝野臣民至于特务眼线的严密监控之下,并由此衍生出日后的东厂、西厂等机构,使得明朝形成独居“特色”的特务统治模式。
不仅对朝廷大臣像防贼一样严加监管,即使对平头百姓他也毫不放松。《日知录》记载,为了去除元朝百年统治留下的影响,朱元璋对百姓的衣服穿着、语言、姓氏都纳入管制范围,“诏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甚至连很多汉人复姓都被怀疑是胡人的姓氏,而被强制去掉一字,“如今有呼姓本呼延,乞姓本乞伏,皆明初改”,实在是吃河水长大的,管的太宽。
众所周知,封建社会历来提倡男尊女卑,女子本来就被视为男子的附属物,身处人群底层,受到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清规戒律的重重束缚,朱元璋仍然觉得女子们的言行举止不入他的法眼,又别出心裁地给明朝女人们套上很多枷锁。
比如明朝初年的开国战争中,战事激烈频繁,大量青壮年男子战死沙场,留下数以万计的孤儿寡母。对这些战死沙场的战士的妻子,朱元璋强制把她们聚集居住,不许她们回老家与家人生活在一起,防止她们再嫁,“有伤名节”。《国初事迹》记载,“出征阵亡、病故军妻数万,尽令孀妇营居住,”名义上是为了便于朝廷照顾抚恤,实际上却严加管制,“不许出营,令人巡守把门”,形同监狱。
最有意思的是,朱元璋还专门给明朝女人们制定了一条法令,禁止她们做一件事。《大明律》规定,“若有官及军民之家,纵令妻女于寺观神庙烧香者,笞四十”。简单点说就是禁止女人们进入寺庙烧香拜佛,违者重打四十棍。朱元璋制定这条法令的原因,法令中并未明说,但据分析,不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点首先是为了防止这种行为危及朝廷统治。众所周知,历朝历代农民起义,很多都是以聚众烧香、装神弄鬼的把戏为名义发起的,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元朝末年的红巾军起义,都是以此为发端。朱元璋出身红巾军,对这一套再熟悉不过,对于民间聚众烧香拜佛有着本能的警惕性。天下太平时,妇女成为进庙烧香的主流,因此为防微杜渐起见,朱元璋特意制定了这条法令,名义上是针对妇女,实际上是有针对性地防止反朝廷势力借求神拜佛为名发展壮大。
第二点则是出于维护封建伦理道德秩序。富贵人家的贵族妇人,养尊处优精神空虚,很多人迷上求神拜佛,以此作为丰富精神生活的一种手段。贫苦人家的妇女,终年辛苦衣食难继,更会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神佛“保佑”,让她们脱离苦海。因此无论贫富贵家庭的妇女,很多人都成为宗教的虔诚信徒。她们以烧香祭拜、布施求神为名,就可以名正言顺突破封建时代女子静守深闺的古训,花枝招展,招摇过市,出入于寺庙尼庵乃至道观之中。每到年节朔望大礼之时,寺庙之中更是男男女女摩肩接踵,拥挤杂糅,就封建礼俗而言,不仅有碍男女大防,也难免会有游蜂浪蝶借机苟且,做出有伤风化之事。因此这也是朱元璋制定这条律令的重要原因之一。
可笑的是,朱元璋以残暴嗜杀、严刑峻法闻名天下,唯独这条针对女人制定的法令,却成了一纸空文,妇女们根本不听他的,权当耳旁风,皇帝不让做,她们偏要做。无论明朝的正史野史,还是文学作品,都留下了大量有关妇女进庙烧香的记载。如杭州天竺寺香火旺盛,“烧香男女,弥谷被野”,福建某地,“妇女朔望群聚,入寺烧香念佛”。甚至一度达到“无论贵贱之家,老少之辈,入寺崇佛,十居七八”。这种现象已经蔚然成风,“虽有司严禁,不能革也”。四十大棍的威胁终究没起任何作用。
为何这条法令执行不下去?原因很简单,在自然科学极度落后的封建时代,民智不够开化,上至皇帝身边的太后皇后,中至朝廷文武大臣的夫人内眷,下至平头百姓荆钗布裙,入寺崇佛是她们寻求精神寄托的重要手段,上行下效遍地开花,老话说法不责众,各级官吏也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老朱挖空心思制定的这条法令,从未被落实过一次,成为历史一大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