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制度,是使用“活人殉葬”,在我国封建社会由来已久,在我们看来是一种抹灭人性的制度,应该废除,陪葬制度,实际上是到了汉唐时期,因为人口减少和地位提高,改殉葬制度为“陪葬制度”,也就是功勋大臣死后陪葬于皇陵,这也成为了一种忠臣独有的荣耀,可惜到了明朝,在朱元璋的统治下“殉葬制度”又开始抬头。
朱元璋贫苦出身他当过和尚要过饭,他知道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担心子孙的江山会如刘邦一样被外戚专权,又迷信死后会孤独,需要人伺候,他看到元朝皇帝也有殉葬,元末不能管理后宫,后宫嫔妃私通外臣,收受贿络淫乱无礼法,为了防微杜渐永绝后患,他就在弥留之际给即将登上宝座的朱允炆留下一道遗诏,其中有四个字:责殉诸妃!
毕竟,皇妃们是先皇的女人,让她们殉葬,是要继续到地底下伺候老皇帝,你搞的太惨,实在是不成体统,人家还怎么侍奉先皇啊?像是有些传言说,给妃子们的头皮刮开活生生从头部灌水银,这都没有根据,因此,殉葬的悲惨之处不在于死法,而在于殉葬这件事本身,没有哪个花容月貌的妃嫔,愿意给糟老头子陪葬,对生的渴望以及死的恐惧,才体现出殉葬这件事的野蛮。
事先,太监已在屋子里已安放好了与殉人数量同等的椅子,每把椅子的上方的梁上均悬挂着七尺白绫,太监们逼迫这些已被唬的魂飞魄丧的嫔妃彩女们一一登椅上吊,再一脚踢开椅子,待她们咽气后再装殓入棺随葬,另外还有缢死后从脑袋灌入水银(以永保青春容颜),再一一从葬之说,直到六代皇帝明英宗,死前下诏,取消了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