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是贫苦出身,所以他称帝后,就出现两种想法,并为其采取对应措施。第一种就是害怕子孙再吃苦,所以他给了子孙爵位,以及丰厚的俸禄,确保他们衣食无忧。
第二种想法就是杜绝贪官污吏,他曾想了很多办法,来对付贪官,可不管杀了多少人,都无法制止他们继续贪污。为了让朝中保持一种清廉的风气,他就决定将官员的俸禄降低,这就导致有的官员,甚至比平民还要穷。
就好比明朝有个人,他是堂堂正三品官员,却因太穷将女儿卖掉。这件事怎么看,都令人觉得匪夷所思,一位三品官员,怎么会穷到这地步,竟然连女儿都卖掉了。那么朱元璋知道后,是怎么处置他的呢?
此人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出身书香门第。明朝洪武初年,朱元璋希望为国家多招揽人才,于是命令地方推荐人才,曾秉正就是这样得到推荐的。起初他任海州学正,后来因给朱元璋上书,得到嘉奖,从而被提拔为思文监丞。
曾秉正为人正直、为官清廉,朱元璋最是欣赏清官,所以对他倍加重用。没过多久,曾秉正就改任刑部主事,之后又为陕西参政。朱元璋设立通政司后,就任命曾秉正为第一任通政使,可见其多受重用。
虽然朱元璋很欣赏曾秉正的能力和为人,但后者性格太过耿直,有时说话不懂避讳,便常常得罪朱元璋。要是遇到脾气好的皇帝,偶尔顶撞几句,或许还容易被原谅。可是朱元璋脾气暴躁,喜怒无常,有的时候就很难容忍大臣顶撞他。
有一次曾秉正又出言顶撞,朱元璋龙颜大怒,便罢免了他的职务。没办法,曾秉正就只好卷铺盖准备走人,然而前面提到过,他为官清廉,加上明朝官员俸禄又低,所以曾秉正连回乡的路费都没有。
可是自己在京师已经待不下去了,这可怎么办呢?被逼无奈之下,曾秉正竟做出一个令人无法理解的决定,就是将自己四岁的女儿给卖了。史书记载:
“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虽说曾秉正的处境,也实在值得人同情,但再怎么说,也不能成为他卖女儿的理由。朱元璋是个注重亲情的人,知道有官员竟敢卖女儿,自然不能宽恕。而且他认为,曾秉正此行为,实在不配为人父。
于是朱元璋下令,即刻将曾秉正捉拿归案,并处以宫刑。史书记载:
“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其实除了曾秉正,明朝这样做的官员还有很多,只不过被处以宫刑的,还是极其罕见的。不过仔细想想,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要是曾秉正平时俸禄能够多一点,或许最后也不会被逼到这份上。
那么有些人就要怀疑了,曾秉正是明朝堂堂正三品官员,怎么可能会这么穷呢?但事实的确如此,根据明朝的制度,正三品官员的月俸是35石,正一品官员月俸也才87石。而亲王年俸万石,平均每个月也有833石,可见其差距。
更重要的是,正三品官员俸禄明面上写着这么多,但实际在发放的时候,还常常用宝钞,甚至是实物来代替。如此一来,实际到手的价值就远少于35石了。或许有人会说,宝钞不是也一样吗?
问题就出在这里,朱元璋发行大明宝钞,是觉得宝钞用起来方便。但他又不懂经济规律,总是滥发纸币,这就导致纸币贬值严重。到了明朝中后期,就渐渐没人愿意用大明宝钞了。
所以就算官员获得等值的大明宝钞,实际上很快就贬值,购买力非常低。再说,曾秉正一个三品官员,除了要养活家人,好歹家里也要有一批下人吧,以这样的俸禄,他根本就养不起。
迫于无奈,他实在没有办法,就只能想出将女儿卖掉的办法,尽管这个办法的确令人无法理解。不过这也反映出,朱元璋实行这一制度的弊端。官员们入不敷出,无法养活一家人,被逼无奈,他们就只好贪污受贿。所以不管朱元璋杀了多少贪官,始终无法真正改变明朝贪腐的风气。
(参考文献《明史》《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