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公元999年-公元1062年),字希仁,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知名度很高的人物。多少年来,通过小说戏剧等文艺作品的传播,包拯成了家喻户晓的清官典范。
宋仁宗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身体一直很健康的包拯,在枢密院处理公务时突感身体不适,只好回家休息。
结果仅过了13天,包拯便去世了,享年63岁,这以后一直有传闻说,包拯是被政敌毒害而死的。
那传闻是否可信呢?包拯为官正直,办案铁面无私,被民间誉为“包青天”,仇者不少是难免的事,所以“包公之死”也由此成了一桩历史悬案。
话说包拯出生于泸州包家村(今安徽省肥东县境内),包家乃官宦世家,父亲包令仪做过宋朝虞部员外郎(分管冶金和茶、盐生产的副长官)。史书记载,包拯是包家独子,脸并不黑,额间也没有长那个月牙。也就是说,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应该是一位皮肤白皙的胡须男。
包拯从小正直,孝顺听话,是父母膝下的乖宝宝。28岁中进士,但他迟迟没去做官,只因双亲年老多病,不久相继去世,包拯就在双亲墓旁搭一茅屋为其父母守丧。守丧期满,包拯奉命到天长县(北宋时属扬州府)任知县,这时他已经是38岁的中年人了。
在电视剧《少年包青天》里,少年包拯断案如神。可是,包拯中年之前基本上宅于家中,除了赶考就没出过远门,更未做官,怎么可能去断案呢?所以电视剧的断案故事其实是小说家的杜撰,历史上根本就没那回事。
关于包拯的神探名声,确实是从他上任知县后不久便开始传扬开了。那个年代案件的侦破、检控、审判都由知县一手操办,包知县能在短时期内获得“神探”的美名,也实在是有缘由的啦。
包拯在天长县办理的案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牛舌案”了,这个事迹在《资治通鉴》和《宋史》中均有记载。
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一位刘姓村民急匆匆地跑到县衙告状,说有人把他家耕牛舌头给割了。原来老刘一早去牛棚时发现自家的牛倒在地上,嘴里流血,大口喘气。老刘把牛嘴扒开一看,发现是有人把牛舌头给割掉了。正值农忙时节没有耕牛可咋办呢?再买一头牛吧,刘家的经济状况又不允许。
包拯安慰他说,你先别哭,好好想想有没有什么仇家?老刘此刻情绪激动,想的都是一家老小的生计,他哪能提供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呢!
包拯仔细思量后,决定出狠招。他把老刘招到跟前,贴着老刘耳朵,如此这般地交代一番。老刘听完,吓得直摇头,说不行不行不行,小人不敢呀。包拯说,不怕,出了事有本官帮你兜着。老刘一听县太爷这么说,也就只好回家照办了。
第二天老刘家的牛肉就出现在集市里。又过了两天有人上衙门告状,说老刘违法宰杀自家耕牛,应该判刑。
按照北宋法律,私自宰杀耕牛会被判处脊杖二十。宋朝杖刑分为臀杖和脊杖,就是打屁股和打后背。屁股打个血肉模糊还好说,养一养还可能痊愈,可是后背上这20板子打下去,弄不好就伤了筋骨和内脏啊,不死也得终身残疾,所以老刘才会在第一时间吓得使劲摇头。
包拯笑着听完告状人的控告,突然拉下脸,拍着惊堂木,大声喝道:从实招来,你为什么割了人家耕牛的舌头?告状人这一听,一下子吓得瘫倒在地。
原来包拯断定割耕牛舌头无利可图,只可能是仇家报复。于是包拯就让老刘将计就计宰杀耕牛,引诱罪犯上钩。包拯判断割牛舌而让牛慢慢饿死,是为了使老刘一家处于困境,所以作案之后,一定会在暗中观察欣赏刘家的痛苦。再说老刘宰杀耕牛,那割牛舌的嫌犯岂能放过告发仇家违法犯罪的机会么?
一经审讯,告状人立刻供认不讳。包拯用引蛇出洞之计,诱使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初审即告捷,足见包拯思维缜密,逻辑清晰,对嫌犯的心理把握得细致入微。
但是包拯的“神探”生涯并不长,他只有短短6年的工作跟司法有关,后来他便从地方调到中央,负责全国的财政和赋税了。
包拯做官的原则从来没有变过,他绝不接受任何贿赂,也敢于直言上书,就连皇帝最宠幸的妃子都敢得罪。
当时大宋皇帝宋仁宗赵祯,其最宠幸的后宫佳丽是张贵妃。由于爱屋及乌,宋仁宗便想给张贵妃的叔叔升官,但包拯坚决反对地说:张贵妃这个叔叔的才能是完全无法委以重任的,如果您非要提升,那就只能说明陛下您偏私,吏治的风气从您这里就开始败坏了,那这个官场风气您就别指望能够端正了——这顶大帽子一压过去,宋仁宗也就只好作罢。
不过好在宋仁宗是开明君主,依然赏识包拯,因此包拯的仕途一路畅通,最后做到了枢密院副使,这职位相当于今天的三军副总参谋长。不过,包拯并不像小说戏剧所描写的那样做开封府尹,他并没有这个资格,因为在宋朝的“开封府尹”这个职位历来都是由储君亲王来兼任的。包拯确实有过“龙图阁大学士权知开封府事”(即开封知府)的头衔,但并非开封府尹,而且任职时间也很短暂。
由于包拯性格耿介,在这些职位上不免得罪很多达官贵人,因此其死因一直存在被政敌谋杀之说。直到上世纪中期,包拯及其家族的墓葬先后被发现,才给解开这一悬案带来了曙光。
合肥东郊有一大片宋代墓群。1973年春天,合肥钢铁二厂要在这里修建石灰窑。安徽省博物馆临时抽调了一批考古专家,成立一个小分队,准备对古墓进行抢救性发掘。
可惜,很多墓碑早被红卫兵砸毁,没办法鉴别墓的主人。考古人员决定从最边缘的已经看不出封土的一座小墓开始挖掘。刚一挖开,所有人都被惊呆了——原来墓穴里赫然摆放着一副金丝楠木棺材,这只能是一位大人物的墓葬啊!
不过,当棺材揭开后,里边没有任何随葬品,只有一男一女两具破损的骨骸。既然墓葬如此简陋,怎么会用豪华贵重的金丝楠木棺材呢?
考古人员发现,在棺材底板的两边整齐地套着六个铁环,这让人感到非常蹊跷,毕竟打进铁环会破坏珍贵的金丝楠木的材质。另外,人们还在墓穴泥土中发现了几块破碎的墓志铭石碑,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刚好组成两块碑:一块碑上面依稀可见刻着一行字——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另外一块碑上刻着——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原来这便是大名鼎鼎的包拯和他妻子董氏的合葬墓。
挖掘出“包青天”的真墓,当然是重大的考古发现。但一连串疑问也随之而来——是谁打碎了包公的墓志铭碑?包公夫妇为什么被葬在这个没有封土的简陋小墓里?为什么骨骸破损而金丝楠木棺材却保持完好?棺材上的六个铁环是干什么用的?
包拯清正廉洁,家境并不宽裕,他自己肯定是买不起金丝楠木棺材的。但宋仁宗一直对他信任有加,包拯死后宋仁宗还曾亲自去包家吊唁,追封其为礼部尚书,极尽哀荣,之后包拯遗体也被送回家乡泸州安葬。所以,这个金丝楠木棺材只可能是御赐的葬品。
在考古现场来了一个老人,他叫夏广宏,本地人。他告诉考古队员,自己的祖上曾经是包公墓的守墓人,据长辈说,原来的包公墓不是你们现在挖的这一处,而是在墓地后边的油菜地里。
考古人员果然在夏广宏所指的地方发现了一座由砖石砌成的墓室,并且证实这才是原来的包公墓。但是打开墓室一看,大伙的心凉了一大截——原来早就有人光顾过这里。墓室被毁坏得一塌糊涂,连铺地的砖也全被撬走了,这很可能是盗墓人没有找到宝贝便掘地三尺造成的。
幸运的是,考古人员发现了两条很有说服力的线索。一是墓室里有12个殉葬用的墓俑。根据宋代丧葬制度,只有二品以上官员才有资格享用殉葬墓俑,包拯生前是枢密副使,死后被追赠为礼部尚书,这两个官职都是从二品,所以殉葬墓俑是符合包拯身份的。第二是墓室里有一个摆放墓志铭碑的砖台,也就是石碑的基座,砖台的形状大小都和小墓出土的包公墓志铭碑相当吻合。很显然,早先小墓里找到的墓志铭碑,就是从这里移过去的。
既然这座墓就是包公的原墓,那是谁毁坏了它呢?又是谁转移了包公夫妇的遗骸呢?
考古人员从泸州地方志中了解到一件事:在包拯去世后65年,即公元1127年,金军攻陷北宋都城开封,就是著名的“靖康之变”,今天的合肥一带也受到金军前锋的劫掠,于是包家人被迫匆忙迁徙避难。
考古人员推测,是包家后人在逃难之前把包拯夫妇的遗骨连同墓志铭碑从原来的墓室匆匆移葬到没有封土的小墓的。
这样,遗骨的破损就可以解释了——为了避免移葬地点被金兵发现,墓志铭碑有可能是故意损坏的,当然也不排除搬运过程中的无意损坏。至于棺木底部两侧打上的六枚铁环也可以得到解释了——正规的下葬和移葬都应该是用绳索抬着灵柩运行,但事出紧急,既没有时间也找不到那么多人手,不得已只得在棺木的底部扎进几排铁环,直接拎着铁环抬着灵柩搬运。
同时,也正因为没有墓碑,很不起眼,在之后的900年当中,这座合葬的小墓幸运地逃过了所有盗墓贼的觊觎而完整地保存至今。
考古专家在修复墓志铭碑文的时候,发现了一段惊人的文字,写的是:“嘉祐七年五月己未,方视事,疾作为归。上遣史赐良药,辛未,遂以不起闻。”这段碑文证实: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包拯在办公时突然生病,便请假回家。宋仁宗派人送去了药,可几天后包拯便不幸去世了。
那么,有否可能是宋仁宗与被包拯得罪的那些达官贵人达成妥协,暗中下毒害死了包拯呢?
这最后的疑团一直到1992年才彻底解开。专家们把保存的35块包公遗骨做了微量元素检测,和同步X射线荧光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包公骨骸里砷的含量其实比现代人还低,而且其他有毒元素含量也都比现代人低,所以包公只能是自然死亡。
1987年安徽省在一个公园里修建了一个新的包公墓,把35块遗骨中的20块放入金丝楠木棺里,安葬入墓园,从此这个包公墓便成为了当地的一处著名的旅游胜地。
参考资料:《资治通鉴》《宋史》等
本文作者:罗桥础 王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