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
我国自古重视音乐的教育作用,中华音乐教育传统源远流长。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具有现代意义的音乐学科教育伴随新学制和新学堂的设置而在我国出现。“五四运动”前后,蔡元培先生主张“五育并重”,推动了全社会艺术教育及学校音乐课程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同一时期,培养音乐教师的高等音乐教育开启了建设之门。进入21世纪,基础教育领域率先启动新一轮改革。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出学校艺术课程是实施美育的主渠道,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在这一背景下,高校音乐师资培养也在深刻反思走过的道路以及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律,许多新命题有待在实践中逐步得以解答。
高校音乐师范教育的主职主责是培养能够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音乐师资,同时为在职的音乐教师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服务。但是,我国普通高校音乐师范教育发展迄今近百年来,早期更多照搬专业音乐学院培养人才的模式,导致在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诸多方面始终处于模棱两可、难辨方向的摸索状态。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影响至今,当面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时,难以及时统筹、有效协调、顺利转型,输送胜任当今学校美育工作的音乐师资。
音乐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深入理解音乐艺术的育人功能,应该把握两个基本观点:第一,音乐作为一门艺术,以特定的音响组织结构能动地概括现实世界或深刻地反映思想精神,研究者、教育者、学习者面对音乐和音乐作品,应以审美的方式认知、分析和洞察其中序列性的思维逻辑和结构化的技术体系;第二,音乐和音乐作品中传达着意义,蕴含着历史文化,反映着社会和生活,研究者、教育者、学习者分享音乐作品,就是在深刻地感悟着生活的真谛、人生的本质。音乐教育应当把握音乐艺术的两个基本点,在立足音响层面理解艺术形态的同时,透视其中的社会、文化及人文内涵,并通过不断提升音乐艺术的审美水平而充分发挥音乐学科的育人价值。
基于上述,高校的音乐师资培养应以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强化艺术育人特征为出发点,多措并举培养人才,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第一,围绕课程-教学进行顶层建构。课程是用“课”的方式规范程序、引导学生经历一个学习的过程;教学是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认知并最终达成目标的实践活动。课程方案具有结构性特征,教学探索具有个性化色彩。优质的课程建设就是建立一套专业的规范,以服务或引领课程在不同层面的发展。高校音乐学科的课程结构包含一系列代表各类专业的课程群。各类专业在谋求自身创新建设、拓深拓广的同时,也应关注横向的相互借鉴和交融,达成逻辑的协调、知识技能的整合。教学过程中,教师鼓励学生通过音乐的表演、分析、创作搭建感性与理性关系的桥梁,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会对自我学习表现出越来越强的责任感。尤其要重视开展音乐文化教育,借此培养学生运用艺术观和教育观表达个人的音乐判断与价值取向,从而将正确的思想导向和价值观念融入艺术评判与教育实施之中。
第二,建设素质全面、业务精湛、善于育人的专业教师队伍。教师要胜任工作,需要良好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本体性知识、文化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条件性知识等方面。本体性知识指教师从事的学科知识,是获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基本保证;文化性知识指教师所掌握的文化知识,各门学科的知识总是紧密联系,学生全面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文化积累的广泛性和深刻性;实践性知识指向教师教学经验的积累,有经验的教师能够针对学生的特点和特定情境,更为精准有效地实施教学;条件性知识指教师应具有教育学与心理学知识,懂得挖掘、培养、发扬不同学生自身存在的积极因素,帮助其克服消极因素,实现“扬长而补其短、长善而救其失”的教学辩证法。
第三,重视并强化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教学材料建设。长期以来,我国高校音乐学科专业教学大量使用外国教学材料,很多师生已习以为常。如果说,在中国音乐教育的起步和探索阶段,学习、借鉴外国音乐理论和教学材料是必要的,那么,已有百年历史的中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仍停留于此,就大大落后于当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更难以满足“坚定文化自信”的时代要求了。为此,扭转长期延续下来的音乐教材里中外作品比例失衡的改革实践已提上日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正在化为提炼“5000+100”的实际行动。
综上,高校处于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渠道的“上游”位置,高校音乐学科建设对中国音乐教育应该具备的人文内涵、精神品格和艺术特质负有开掘、弘扬、示范、引领之责。将国家美育政策、中外美育理论与当代美育实践进行有目标、有指向、有依据的融合,切实有效地探索育人之道,培养适应基础艺术教育需求的音乐师资,既是时代机遇也是历史责任。因此,高校音乐学科应在为国家培育美育师资的岗位上有所作为,全面融入美育战略实施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