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财经 两部门: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两部门: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据住建部8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收集、使用、处理客户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泄露或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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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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