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古称“东瓯”,属扬州之域;名称历代沿革不一,至唐高宗时称“温州”,以“其地自温峤山以西,民多火耕;冬月地常暖少寒,故名。”
“温州”这个名称,一是来源于“温峤山”,二是来源于火耕并且冬天地暖少寒。以后虽有短时间变革,但基本沿用温州这一名称。
明代温州水灾情况
温州知府为《弘治温州府志》所作序中:“今天下十有三省而浙为首,浙十有一郡而温独远。温去浙千余里,枕闽、福,控台、括,实东南沃壤。”
温州东临大海,在浙江省最南端,而西面为山区,水系发达,河渠密布,气候温润。
至明代称温州府,据《明史·地理志》载:“温州府:洪武初,为府。领五县。西北距布政司八百九十里。”其所领五县为:永嘉,瑞安,乐清,平阳和泰顺,其中泰顺县南界为浙江和福建的分界。
温州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典型的中国东南沿海丘陵地貌,属于浙闽丘陵的东北部,背山面海,与北部长江下游平原联系不是非常紧密,地理单元相对独立。由于濒临东海,每年夏秋两季会遭遇台风,海洋灾害影响比较频繁。
加之有三条江水从西流经温州境内入海,将温州从南至北分成四块,中间溪流不计其数,极易引发水灾及地质灾害。在上述气候地理环境中,温州的自然灾害特征在频次中得到体现。
据《明史·五行志》、《明实录》、《弘治温州府志》、《嘉靖温州府志》、《万历温州府志》、《嘉靖永嘉县志》、《嘉靖瑞安县志》、《隆庆乐清县志》和《隆庆平阳县志》记载的水灾史料,在夏秋两雨季,降雨量大,并常常伴随海溢等恶劣气象,发生水灾次数多。
春季和冬季偶尔发生,春季寒潮与暖潮交锋激烈,冬季多寒潮肆虐。多是极端气候,如大雨雹一般伴随飓风等极端天气。
各次水灾造成危害与影响略有不同,然而对农作物和民众生命财产危害极大的温州自然灾害次数和频度,平均每年0.35次,每2.88年就发生一次自然灾害,其在相关史料中记载,有更多不足以引起史书和地方志编撰者注意的自然灾害漏记,或者没有保存下来。
水灾是整个自然灾害中最频繁的灾害,几乎占到三分之一(30%),每年0.1次,每9.55年一次,不足十年一次,加上其他灾害。
对于府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已经相当频繁,不足三年发生一次自然灾害,当时生产力水平和政治社会环境应对这样频度的灾害,从地方到国家,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
频次数据再次显示温州水灾的严重性,对社会经济和民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水灾的具体情况与影响
海溢是古籍中对于海啸、风暴潮、台风和暴雨等引起的海洋灾害用词。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经常出现海溢引起自然灾害,多发生在夏秋之际,呈现出极端、迅疾和危害严重等特点,对于这类灾害,其预防在古代非常困难。
洪武八年(1375年)七月初二日夜,其灾害为狂风暴雨加之海溢,潮水倒灌,整个府郡的沿海、沿江受灾严重。其中平阳县最为严重,死者二千余口,房屋被大水冲去一空。而庄稼也为潮水所浸,腐烂无法收获。
同时几处受灾地区房屋全部被毁,加上受伤民众,对于灾后救治造成了很大困难。其次是驻防军队人员物资损失,官兵溺死,船只漂没,损失严重。
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海溢虽然地方志记载简单,大风挟雨,发生海洋灾害;泰顺大风损毁树木。但从其他地方志记载中,我们发现这年夏秋两季浙江地区普遍发生不同程度的水灾。
嘉靖八年(1529年)金华、衢州、江山、武义、汤溪、遂昌、松阳、蜃水等地发生大水灾;永康大水淹城,可以行舟;丽水、天台、宣平、湖州、诸暨、新昌水灾;缙云、台州水灾淹没田地与屋舍;
嘉兴、嘉善、平湖水灾,农作物遭受损失;温州、瑞安大风雨海溢灾害。是年浙江大部分地区发生大水灾,特别是八月,五、六处水灾,不同程度损害庄稼,农业社会,民以食为天,国家百姓关心在于粮食安全。所以,史料记载大多为农业损失,粮食安全。
加之破坏屋庐,造成城市内涝。全省范围集中于夏秋两季的水灾,给灾后恢复和救治带来更大困难和可能出现大范围次生灾害。
万历十九年(1591年)八月,海溢也是同样状况,乐清发生海溢灾害,晚稻全部受灾,浙江沿海夏秋之际海溢施虐。万历十九年(1591年),江浙地区从南至北沿海地区集中在七、八月间连续发生海溢,造成灾害,从集中程度来看非常严重。宁海连雨数月,城墙崩塌三百多丈;明州水入郡城时有发生;宁、绍、苏、松等农作物损毁,民众被淹。给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我国东南沿海在夏秋两季经常发生海溢,海溢是海洋灾害统称,主要是剧烈的强风降雨与海潮倒灌叠相危害,对沿海经济和民生造成巨大危害。
这类灾害在古代科技不发达,无法预警的历史条件下,造成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等特点,使人们无法预防,官民多对此束手无策,就会呈现史料记载中巨大损失和百姓对这类灾害的深刻记忆。
在各种水灾中,更多水灾为高强度降雨或者持续降雨造成,伴随大风,相互为害。
这类灾害正史中称为淫雨、水潦或者大水等等,这是古代不规范归类所造成。实质就是持续大雨、暴雨、短时强降雨加上大风等形成灾害。
往往造成地区河流水系与排水系统超载,继而崩溃,水利设施损坏。城市、农田和庐舍淹没,民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夏秋温州气温比较高,农田长时间被水淹没,天气放晴后,使得稻禾腐烂在田间地头,农作物损失巨大,影响粮食安全,造成灾荒饥年。
洪武九年七月二日,这次灾害受灾情况和去年相似,飓风大雨,永嘉、瑞安、乐清沿江稻田禾苗淹没,也涉及防倭军队船只与人员。所以,浙江省军、民两衙门差遣官员抚恤和设祭安慰受灾军民,并做出相应姿态。
这时,明王朝刚刚建立,各地都刚从元末动荡中喘过一口气来;北方边疆还在对元朝残部作战;新版图正在恢复生产,相对不稳定;作为明王朝最早控制范围之一的浙江,也是王朝统一战争后方和兵粮供应地,显得极具重要性。灾害使得朝廷应对迅速,救助及时。
宣德元年五月丙辰,这次飓风大雨从早到晚下了一整天,水势突然强劲起来,冲毁各种官府建筑、仓库和庙宇,百姓房屋被毁,民众溺死与在各种建筑中压死。飓风急雨,降水量大,持续一整天,整个防洪排水系统被击垮,造成建筑毁塌波及人员伤亡。
宣德六年六月壬寅,这次受灾和宣德元年相似,两次灾害看似没有海溢危害大,在毁坏程度上更甚,地点为府治,民众和建筑密集,灾害发生时对于县府破坏,城墙被毁坏,造成建筑毁坏以及人员伤害,后续次生灾害和救治难度高于海溢,毕竟海溢主要危害沿海、沿江地区。
此次,也是连续多次大风雨,田地淹没、民众溺死。城中排水不及,可以行舟。这次永嘉和瑞安同时受灾,官方开仓赈济抚恤。两次水灾都是飓风挟雨,连续不停,造成区域性水灾。
城市建筑和田地受灾,影响农作物收成,造成饥荒。山体遭受大雨不断冲刷,造成山体塌方等次生灾害。
对于当地民众、田地和建筑造成损坏。万历二年明确记载两县同时受灾,官方振恤等救治措施。这种灾害对于城市和农业危害比较大,也是由于持续大降雨量,造成水利、排水系统超载崩溃。
城市出现严重内涝,在当时技术条件下,无法进行有效纾困和救治。建筑承受力对于灾害非常脆弱,以至于造成建筑损坏,波及民众生命安全。明代自然灾害频繁,水灾是其中最为频发灾害。
温州地处浙南,临海背山,河流密布,水系发达,夏秋两雨季,加之海洋灾害袭扰,容易发生水灾。地理环境和气候使得温州与水息息相关,水是农业的命脉,民众生活要素;水灾是农业大敌,也危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溢类海洋灾害、飓风挟雨、淫雨连日所带来的水灾,在自然方面会加剧生态环境恶化和次生灾害发生,社会方面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巨大损失,粮食歉收或者绝收,经济发展和城市建筑遭到破坏,在民众中留下深刻记忆。
灾害伴随着人类发展,也破坏着人类的发展,阻碍着人类的进步;同时,人类从灾害中学到更多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和强化发展能力,灾害的发生使得人类无法逃避,只有直面灾害,应对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