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十二时辰》中,谁最让人感动?是一个名不见经卷的小人物,他叫小乙。
为了从黑帮老大葛老口中得出有效信息,阻止针对长安城的恐怖袭击,张小敬必须要把他安排在葛老身边的卧底说出来,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事情!张小敬不想出卖卧底,可是不出卖卧底,长安城大量百姓会遭殃!权衡利弊后,张小敬发一声嘁:“小乙”
人群中一青年男子应声而出:“诺!”。没有丝毫的迟疑,也没有丝毫的紧张。这个叫小乙的男子才20左右,他聊天似的问张小敬:
何为赐福?就是叫张小敬杀了他,张小敬也真狠,果真一箭毙命。
这一段,这个小乙的表现,真是让人感动:主子出卖了自已,他不怪主子,因为他知道大局为重;只要一答应,他就会死,他也毫不犹豫,因为他知道大局为重。
除了小乙,还有之前主动暴露出来的一个不知名的卧底;除了这些卧底,凡是跟着张小敬一起办案的不良人,无不兢兢业业,具有感人的奉献精神。
这是为什么?长安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敬业的不良人呢?(注:不良人在唐朝专指主管侦缉逮捕的官差或者捕快。)
第一,不良人待遇差,经济地位底。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载:
所谓“吏人”,是指官府内部的无正式编制人员,当然包括捕快在内。也就是说,捕快是个没有编制,也没有固定工资的群体,工资都不固定,有何积极性?第二,不良人社会地位也低,称为“贱民”。唐朝的户籍制度把人民分为“良民”和“贱民”两种:“良民”为有田地、有产业之人;“贱民”为没田地、没产业之人。为官府做事的差役、捕快等属于“官贱民”;为大地主官僚们做仆人和奴卑的叫“私贱民”。
试想,一个职业在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都不能给他的从业者带来荣耀,敬业精神何来?以此判断,唐朝的不良人是不会敬业的,更不会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再说政治地位。虽然不良人是贱民,但贱民与良民之分在于田地和财产,如果你有了钱,去长安周边买些田地,达到一定的数额,再去申请编户,那你不就成为良民了吗?虽然难了一点儿。
正是有了这些希望,地位低贱的不良人对于唐朝并没有恨,反倒有爱,这是他们爱岗敬业的物质基础。
当然,除了这两点,应该还有家国情怀在起作用。唐朝的强大让他的每个国民都自豪,它虽然有很多不合理的制度,但都在改进之中。所以,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一方百姓安宁,一般的不良人,还是有这个社会责任感的。
参考书:《新唐史》;《梦溪笔谈》;(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