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在2021年、2022年工作基础上,对钢铁、焦化、铁合金、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和卫生陶瓷、有色金属、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等17个行业企业,开展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以及电机、风机、空压机、泵、变压器等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原则上“十四五”前三年应对本地区上述行业企业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
工信部:对重点行业开展能效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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