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成立“4·18”火灾事故调查组,目前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将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还原事故发生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认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北京市成立“4·18”火灾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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