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SPAC上市机制于2022年1月1日生效,至今已逾一年,根据港交所的数据显示,去年港股市场一共有14家SPAC递表申请,其中有5家成功上市,惟仍未有公司完成SPAC并购交易(de-SPAC)。
诺圻资本主席王幹文认为,SPAC上市方式要在香港取得成功,除了要有明确的上市进程,由申请到获批的时间要够短,让申请者的成本处于可控水平。但截至4月初,已有两个申请者候逾1年仍未获港交所批准上市。
此外,王幹文指港交所应允许普通投资者参与SPAC认购,这能让SPAC的流动性提升。目前港交所的规例,SPAC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合并完成后则不受此限。他认为,港交所未允许散户参与认购,是担心企业借SPAC上市来打造“壳股”,令散户蒙受损失,但不少散户比金融业人士更专业,相信即使开放散户参与,也不会引发监管问题。
王幹文又指,香港SPAC发起人的资格要求较高,在实际操作时发起人所获权证又未能现金行权,构成重大隐性成本,加上上市获批的可预见性低,影响发起人的申请意欲。此外,他又建议允许SPAC并购交易和PIPE(私募股权投资已上市公司股份)同步推进,过往便因SPAC已有并购目标公司,但由于仍然有PIPE的问题,未能作出公告,并购过程因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