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清官穷得没路费回家,卖掉4岁女儿,你猜朱元璋怎么对待他
在我国几千年的古代史中,朱元璋这一任皇帝是“打贪官”出了名的,按照他当时所下的诏令,只要官员贪赃枉法的金额达到六十两银子,就会被坚决处死,绝不松懈。六十两银子是个什么水平,换算成如今社会的购买力,大概就是六万元人民币。
朱元璋在打贪官方面所用的刑罚也算是比较重的,还有非常残忍“剥皮实草”也在内。但当时有一位名叫曾秉正的清廉之官,并没有贪污,也被朱元璋用“宫刑”所对待,其中的原因也是非常奇葩。
当时朱元璋刚做皇帝不久,为了推崇各地官员选拔人才,就已当年发生的一次地震作为出题依据,题目是“天象有变”,号召天下的书生一起写文探讨这个事情,在古代由于科学的落后,那时对地震还不太懂,都以为是老天爷的某些行为。
后来这位曾秉正便以这个题目写得一手好文章,还在其中拍了朱元璋一手好马屁,不久就走上了官场,顺风顺水的他不但有一定才华,还碰上了好的机遇,连连被提拔,最后上任到通政使,这可是正三品的职务。
曾秉正这个人虽然不贪赃枉法,但却是个直肠子,刚正不阿的他说法从来都是直来直去,在他升职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朝廷的弊端,并一一都列明给朱元璋,这使得龙颜大怒,一气之下就曾秉正的官职给免了,让其回老家务农。为官清贫的他并没有太多的积蓄,还要养活一家子上下很多人,据说再从京城返回江西老家的途中,他的积蓄已经花光,而后他便把自己4岁大的女儿卖了出去。
此事后来传到朱元璋耳朵里,朱元璋认为卖女儿换路费这是在侮辱朝廷,再次大怒,便下令将曾秉正处以宫刑,真是令人感到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