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风光,万里雪飘,在古时多为游牧民族聚集地,畜牧业发达,成年男子多善于骑射,曹宁作为北国长大的男儿,猿臂善射,力大无穷,善使一杆乌樱三叉条纹枪,有碗口儿粗细。
按《说岳全传》的描述:那曹宁乃北国一员猛将,比陆文龙更狠。这里的“狠”可以解释为厉害的意思,也就是说,曹宁比陆文龙还有更厉害一点,从他一枪速杀徐庆,回马枪再杀金彪的经典揭幕战就可以看出。要知道陆文龙枪杀呼天宝、呼天庆时,可没有这么轻松写意。
之后曹宁受到“苦人儿”王佐启发,感怀身世,不耻其父卖主求荣,献出黄河投顺金邦的卖国行径,想了一夜,到了次日清晨,便投靠岳元帅帐下而来,其父闻讯过来,要求曹宁出来见面,岳元帅嘱咐曹宁:须要见机行事,劝你父亲早早归宋,决有恩封。
曹宁得令,上马提枪,望见其父,苦劝其降,谁知曹荣冥顽不灵,不知悔改,率先举刀来砍曹宁,惹得曹宁恼发,只一枪将其父挑落马下,命丧当场。曹宁令军士抬了尸首,进账缴令,岳飞深责曹宁不该弑父,曹宁羞愧难当,拔剑自刎,一代将星,就此陨落,令人扼腕叹息。
对于曹宁之死,很多读者耿耿于怀,认为他不应该死,其父卖主求荣,曹宁大义灭亲,从民族大义上来讲,曹宁没有错,有错的是他的父亲,但是从人伦角度来讲,儿子杀父亲,大逆不道也。这就是岳元帅不能收录曹宁的原因,如果岳元帅不计较这个,而大胆录用曹宁的话,必将会遭到金兀术的耻笑,而岳飞是极重视脸面和人伦之人,弃用曹宁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从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曹宁弑父,实属无奈之举,其情可悯,如果曹宁不还手,任由其父这一刀砍下去,那么死的就是曹宁了。
抛开伦理道德观念,重新审视曹宁之举,曹宁的所作所为,属于正当防卫,至于失手杀了人,可能跟他当时反应过激有关。
用现代法律定义曹宁弑父行径,此举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再明细一些,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中的特殊防卫。
现代法律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及引申义如下认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很显然,曹荣刀劈曹宁在先,曹宁枪挑其父在后,这种顺序关系非常重要,曹宁一枪就挑死了父亲,不能说他防卫过当,应该怪他武力太高,力气太大,那杆乌黑的枪,有碗口儿粗细,随便打着人,都会吃上人命官司,何况又是在如此紧急的关头,曹宁出手狠了一点,其实完全可以理解。
这也是正如上文所述,曹宁比陆文龙更狠,更加心狠手辣,就武力而言,曹宁也在陆文龙之上。曹宁弑父,大义灭亲,从民族大义角度来讲,其情可悯,不失英雄,从现代法律来讲,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唯独从人伦角度来讲,以子弑父,大逆不道,这也是曹宁必死的原因。
那么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