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青塔村棚户区改造项目FT00-0601-0633、FT00-0601-0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
公告显示,将京土储挂(丰)[2023]007号、京土储挂(兴)[2023]008号《挂牌文件》中出让公告第三条“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调整为“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同一宗地;联合竞买的,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仅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同一宗地竞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与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同时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相关附件进行了调整。
同时,将京土储挂(丰)[2023]007号《挂牌文件》中出让公告第六条、京土储挂(兴)[2023]008号《挂牌文件》中出让公告第七条“竞得人违反相关自我承诺内容,或有上述任一违约行为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调整为“竞得人违反相关自我承诺内容,或有上述任一违约行为的,如已取得竞买资格,出让人可取消其竞买资格,已报价的其出价作废,如已竞得土地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指出,今年以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已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的声音,并不断完善出让规则,以更加契合市场实际。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竞买人资格调整正是对市场主体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做出的回应,调整后的竞买人资格要求,较之前更为严格,更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一方面“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再成为“对手”,但可以“合作共赢”,更加利于行业发展及集团成员企业内部间资源调配。另一方面,项目多数设置摇号环节,本次调整将更加有效的抑制通过增加关联企业参与数量从而提高摇号中签概率的情况发生,继续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将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及时采纳市场主体合理化建议,对出让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维护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公开的信息,京土储挂(丰)[2023]007号为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青塔村棚户区改造项目FT00-0601-0633、FT00-0601-0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16944.582平方米,起始价为23.9亿元,挂牌竞价起始时间为4月20日,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5月6日。
按照出让公告,该宗地设定土地合理上限价格为274850万元,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须提交《高标准住宅建设承诺书》。
京土储挂(兴)[2023]008号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DX04-0102-60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4-0102-6007地块A334托幼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41091.4平方米,起始价32.4亿元,挂牌竞价起始时间为4月20日,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5月6日。
按照地块出让公告,上述大兴区地块设定土地合理上限价格为372600万元,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的基础上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程序,起始竞报“现房销售”面积为1000平方米,同时本次出让宗地设定有“现房销售”面积上限18000平方米,当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达到设定的上限面积时,转为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须提交《高标准住宅建设承诺书》。
在此之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今年2月17日发布“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清单(2023年第一轮)”,本次清单中项目共计23宗,涉及9个区,土地面积约103公顷,拟出让时间段为2月16日至5月16日。第一轮住宅用地清单中,昌平区2宗、朝阳区4宗、海淀区2宗、丰台区3宗、石景山区2宗、大兴区2宗、顺义区3宗、亦庄2宗以及通州区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