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河南挖出一明朝石碑,碑文重塑历史,学者:请停止对李自成的污蔑

河南挖出一明朝石碑,碑文重塑历史,学者:请停止对李自成的污蔑

有这样一位人物,郭沫若曾评价:他是农民革命史中一位伟大的人物。

而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也曾评价过他:他始终是好的,老百姓都称赞他,因为他是代表着农民的利益而起义的,但行事却是“暴动”。

这个人就是李自成。千人千面,很多人对于他的评价都不一样。

有人说他代表着农民起义,是一代枭雄!而有的人却说他不过是一个流寇、“食人者”罢了!

在那样的乱世,说他“流寇”或许还有一点点道理,但是“食人者”这个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这是谣言还是真的发生过?

直到在河南地区挖出一块明朝的石碑,专家对碑文上的记载进行了研究,才发现原来真相是这样的!

那么,明朝末年,李自成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故事,会让后人如此评说呢?

杀官起义,一代闯王

他的故事和许多成大事的人一样,有着普通的出身、不平凡的经历!

李自成,生于1606年,出身普通,家境贫寒。十几岁时父死母亡,加上那几年陕北地区灾荒连年,二十一岁的李自成为了谋一个生路,就到银川驿站当了一名驿卒。

若是生活因此好转,也就不会有接下来的事了。可是天不遂人愿,李自成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得到改善,而接下来几年的遭遇更是一个比一个惨。

先是因为还不起豪绅的债务,被逼无奈之下杀了人;再是逃往甘肃当兵,又因军中将领克扣军饷不发,生活艰难;最后是因误失业回家、欠债、杀人、后发现妻子与人私通愤而杀妻。一下子背上了数条人命!

杀人之罪、罪无可赦,李自成自然是不想死的,无可奈何之下,就和侄子一起又去了甘肃甘州投军。

而这次的从军经历,让他彻底看透了这个世间。当权者只顾自己,从不管底层的老百姓,权贵人家享受着“太平日子”,而老百姓的生活却“苦不堪言”。

朝廷腐败、当权者不管天下,灾荒连年,但官府却毫无作为,天下饿殍遍野,百姓在痛苦的挣扎中艰难度日。

李自成也是这万千百姓中的一员,他十分的明白这种日子是多么难熬。本来李自成是没有起义的打算的,但是失业欠债、身背数条人命、从军也无法果腹的重重重压之下,他也没有办法了。

如果不反,迟早要被这“吃人的世道”给吞没,更何况,那样一个王朝,李自成对他也是没有期待了。

1629年,金兵南下、京师吃紧,朝廷急调四方军队赶赴京师护卫。可是在前往的路上,兵士们要求发军饷,但军中参将却克扣军饷不发。

顿时怨声四起,兵士们想要讨一个说法,但却遭到镇压,于是怨气更重了。其实他们也没有什么错,不过是想要军饷、吃饱肚子而已。

可是连这样简单的要求,当权者都不满足,也难怪他们会走上起义的道路,毕竟千百年来,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就这样兵士们就起义造反,杀了军中的参将和当地的县令。李自成也深知一切都回不去了,于是就彻底揭竿而起。

李自成起义之后,先是参加了王佐挂的农民起义军,然后在1630年王佐挂被招降后,又投奔了张存孟。

最后在张存孟兵败被降后,带着剩余的部下过黄河往山西去了。经历一番波折后,李自成到山西投奔了他的舅父闯王高迎祥,成为其部下的闯将。

后来在和朝廷的对战中,不慎兵败,高迎祥、李自成等人不得不逃往河南。

虽然李自成出身普通人家,但是却勇猛有识。跟随高迎祥的时候,曾多次献计,帮助起义军逃脱危险。

崇祯八年,也就是1635年,农民起义军受到围剿,退守到河南洛阳一带。为了打破这种局势,十三家七十二营的起义军决定在河南荥阳召开荥阳大会,商讨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会上,李自成根据形势判断,提出了分兵四路作战的策略,受到了各位首领的认可。

1636年,高迎祥兵败被杀,其侥幸逃出的属下去投奔了李自成,李自成接纳了这些人,自称闯王。随后李自成就一直率领起义军征战中原。

建立大顺政权、推翻明朝统治,反抗满洲贵族的铁蹄。桩桩件件,都在表明李自成是一个可以“马上打天下的人”。

但是在称帝和清军入关后却兵败如山倒,最后也不知其去向,后人便评价他:可以打天下却不能守天下。

纵观其一生,最大的功绩就是带领农民起义、反抗阶级压迫和抗击清军。尽管对于他的农民思想、打天下却守不住天下有诸多非议,但始终没有否认他的功绩。

所以,后人对于李自成的评价大多也是从这些方面出发。

然而在1641年,发生了一件事,让后人对他的评价中多了一个“食人者”的称谓。

后世记载,食人之说

1641年,也就是崇祯十四年。这一年的正月二十日,李自成攻克了洛阳。而明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的第三个孩子朱常洵,此时就在封地洛阳。

说起这个朱常洵我们可能并不熟悉,但是他的母亲我们听到的可能就比较多了。

这个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是下一任皇帝明光宗朱常洛的异母弟弟。朱常洵是万历皇帝最喜爱的一个皇子,因为他的母亲是郑贵妃。

万历皇帝是非常宠爱郑贵妃的,因此朱常洵出生以后“子凭母贵”,深受皇帝的喜爱。

对于这个儿子喜爱达到了何种地步呢?万历皇帝甚至想要“废长立幼”,让朱常洵当太子。

但是太祖皇帝朱元璋曾留下《皇明祖训》,里面的祖训明确规定了要“立嫡以长”,在一个极其讲求宗法制度的国家,是没有人能无动于衷的看着祖制被打破的。

因此万历皇帝的这一想法遭到了大臣们的极力反对。但是皇帝他是非常坚持的啊,没有办法,两方人马就立太子的问题展开了长达十五年的争斗。

此事被后世称为“国本之争”,在这场争斗中,双方为了达成目的,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万历皇帝为了立福王朱常洵为太子,曾以不临朝做威胁,而那些多番劝阻的朝臣,则纷纷被罢官解职、发配出京。

最后没有办法,万历皇帝为了平息这场争端,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

一个皇帝为了让自己喜爱的皇子当上太子,不惜和一众大臣争斗了十五年,可见万历皇帝对于朱常洵的喜爱。

然而册立福王后,万历皇帝并没有立刻让朱常洵前往藩地,而是替他在藩地修建宫殿、给他大批财宝、留他在京中久住。

年复一年,最后大臣们看不过去了,心想“都是儿子,太子朱常洛什么东西都没有,福王朱常洵东西多的倒是都快放不下了”、“这福王都已经封王了,还不前往藩地,一直在这京中住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在一众大臣看来,福王一日不前往藩地,这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稳。的确,直到朱常洵前往藩地后,朱常洛才算坐稳了太子之位。

大臣们担心万历皇帝又搞出什么事来,就上奏要求福王前往藩地。郑贵妃因不舍的儿子曾阻拦过一次,但次数多了,大臣们逼急了,皇帝也没有办法了,最后只好下旨,让朱常洵前往藩地。

朱常洵1601年被册立为福王,1614年才前往了就藩地河南洛阳。据说,福王在洛阳有庄田二万顷、盐引千计。

而这个福王在史料的记载中也不算什么为民的好王爷,又因着先前的“国本之争”,他的名声就更加不好了。

据说,到达洛阳后,朱常洵住着万历皇帝斥巨资建造的府邸,又有着临走前皇帝给自己的良田、金银,可谓是快活极了。

崇祯年间的时候,流寇四起、河南遭遇大旱,连年的灾荒导致人们连肚子都填不饱,甚至互相残食,民间大乱。

可是朱常洵身为河南地区的藩王,却只顾自己享乐,不闻天下百姓疾苦。终日里闭门不出,在豪华的府邸里饮美酒、赏歌舞。

这一切无不昭示着明朝的末路即将到来,而1629年李自成的起义更为明朝的终结添了一把火!

1641年,此时距离李成起义已经过去近十年了。他带领着起义军一路攻打,直到这一年到了洛阳地区。

时人都说万历皇帝极其宠爱福王,“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福王府的财宝更是比皇宫的还要多。

那个时代,百姓之所以起义,无非就是想能有钱、不饿肚子,面对这样的说法和“金银财宝”,又有谁能不动心呢?

更何况,当时的福王名声可不太好,在百姓的眼里,只是个只懂享乐、不顾百姓的“权贵”。所以,李自成攻进了洛阳后,又怎么会放过他呢?

“崇祯十四年,闯王李自成攻陷洛阳,杀朱常洵,享年55岁。”就这样,福王在1641年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后世对于福王之死的记载也是各种说法都有,最令人惊讶的就是被李自成“分而食之”。

“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这一段话是《明季北略、卷十七、李自成陷河南府》中所记载的。

这里说的“王”就是明朝福王朱常洵。根据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知道这个福王身体肥胖,重三百斤,在被抓后,和鹿肉一起煮了,最后被人吃了,后人称其为福禄酒。

而这个把福王和鹿肉一起煮了吃的人就是闯王李自成。因为这样的记载,所以后人才会说李自成是个“食人者”。

同样对于福王之死,在清朝的一本《绥寇记略》中也有记载。同样是说福王朱常洵死状极惨,被李自成和鹿肉一起煮熟,制成了“福禄汤”,然后和众人分食,说是以此来激励起义军奋勇抗击明朝。

就这样在一些史籍资料的记载和民间传说中,李自成吃了福王。

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所谓“福禄酒”不过是谣言,那么这背后真相到底如何呢?1986年出土的一块石碑将真相“告诉”了世人。

石碑现世,道明真相

1986年4月,河南孟津县的文管委在民间征集到一方圹志,这方圹志出土于1942年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

所谓圹志,也就是墓志铭。这块墓志铭上记载的就是福王朱常洵,写这块墓志铭的是他的儿子朱由崧。

对于碑文上的记载经过研究后,专家还原了一个真相,就是有关“福禄酒”的真相。

碑文上描述了当李自成攻进洛阳后,福王挺身而出,指着李自成大骂贼人,随后就以死殉城了。

还说,当时福王曾重金招募勇士抵御反贼,和洛阳一起共进退,充满着虽死犹生的气节。

面对这样的描述,我们不知真假,福王究竟是“挺身抗节”,还是弃城而逃、苦苦哀求,都不得而知了。

但是“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以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这句道明了福王死后尸身的去处。

这也说明了李自成杀福王后“分而食之”是谣言。福王的尸身明显还在,又怎么会葬身“贼腹”呢?

其实,在这块墓志铭出现以前,也有部分的史料记载了福王最后的“去向”。

“福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一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齑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这段话记载于《明史》中,意思已经很明了了。

福王死后,他身边的两个太监伏尸大哭,对着李自成的人说道:“王爷死了,我们也不愿再活着了,让我们给福王收殓一下尸体吧。”

而李自成看到这两个人这么忠心耿耿,也不愿再为难他们,便答应了他们的请求,让他们准备了棺材收敛了福王的尸体,简单举办了葬礼,葬在了邙山之原。

即是如此,这也说明了福王根本就没有被李自成等人吃了。那么又为何会传出“分而食之”的说法呢?

明末清初学者彭孙贻曾写过一本《流寇志》,在这本书中写到,李自成抓住福王后,福王非常害怕,苦苦乞求李自成不要杀了自己。

李自成对于福王这个样子是十分看不上的,后来办了一场庆功酒宴,李自成在酒宴上割了福王一块肉,和鹿肉一起拌了拌,然后和属下一起分食了。

如果非要说“福禄酒”之事并非是空穴来风,而是有迹可循,那么这个说法或许还能为人所接受。

毕竟李自成也不是一个穷凶极恶之人,和福王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顶多是阶级不同、立场不同而已。

至于割一小块肉这件事,也许和古时的歃血为盟有着异曲同工之意,李自成或许只是想借着这个来鼓舞士气罢了。

还有就是民间曾有“杀牛羊,备酒浆,闯王来了不纳粮。”的说法。如果李自成真的是一个食人的恶徒,那么百姓们为何还会流传这样的说法呢?

百姓们对于李自成是极其欢迎和崇拜的,而不是说他是恶魔、是流寇、是匪徒?

其实这一切稍微想想就有许多不合理之处,如果福王真的被吃了,按照他那个体型,再加上几头鹿,这得是多大的一口锅啊?

难不成李自成攻陷了洛阳以后,还专门让人花时间造了一口锅,就为了分食福王?这明显不太对呀。

但最后为何会传出福王葬身贼腹这一说法?清朝的雍正帝曾经编写了一本书,名叫《大义觉迷录》,这本书或许就是后世许多人认为李自成食福王的原因之一。

雍正帝时期曾经出现“反清”之事,这引起了雍正帝的注意,认为虽然没有成事,但也威胁到了清朝的统治。

于是就编撰了《大义觉迷录》一书,告诉世人,大清取代大明是因为明末民不聊生、大明气数已尽,而政治清明的清朝才是人心所向,这是历史的必然。

并且还想到了用李自成转移注意,对其多加诋毁,以此来颂扬清朝代表着天下的民心,是天下正统!

由此看来,这背后或许是因为某些夸大成分的存在,也或许是因为一些修撰野史的人因立场不同、或是某些政治原因而故意为之。

虽然对于他们的想法,我们是无从考证了,但是根据墓志铭和史料的记载,我们可以确定,福王并没有被人给吃了,他的尸身是还在的,至于完不完整,这也无从考证了。

石碑出世,道出了一个真相!唯一可以让我们确定的就是,对于李自成“食人者”的说法不过是无稽之谈罢了!

结语

石碑的出土,在几百年后道出了历史的真相,也为李自成洗刷了“冤情”。“福禄酒”一事既是谣言,那么后人也就不必再以此来诬蔑李自成了。

不管怎么,在农民革命史中,李自成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十余年革命最终推翻了明朝的统治,虽然最后也没能建立一个更好的王朝,而是被清兵所打败。

但是他对于阶级压迫的反抗、让那些备受欺凌的农民们挺起了腰。他所代表的就是底层人民对于上层阶级、对于压迫者的反抗!

“名山掩英骨,九宫千古,闯王千古;隽水添胜景,浩气长存,业绩长存。”我们不可否认,李自成代表的反抗精神,将永远受到后世人们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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