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起草了《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暂行规定》将五部委通知规定的适龄提示、限制时间等措施上升为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等有关条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增设“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等条款,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文旅部就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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