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当下的剩男剩女现象普遍,甚至成了一大问题,比如今天来我家吃饭的朋友就还没有结婚,而且已经过了三十而立的年纪了。不仅仅自己焦虑,家人朋友也对此担忧不已,毕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事实上,剩男剩女的现实不仅仅是现在所拥有的普遍现象,在古代我国也有着这样的问题,而且更为严重,因为统治者可不答应是有着法规限制。当然,每个时期的标准也不同,在我看来三十左右差不多就该结婚了,甚至有点偏大了,毕竟有些人三十已经一大一小的了。当然这是个人的选择,情况不同自然也就不一样。
不管标准如何的不同,现代的十八一枝花在古代必定是不成立的,在女方还未婚的情况就可以称之为剩女了。事实上,古代的剩男剩女现象是统治初期由于多年战乱而急需要补充人口资源,因此早生多生是古代王朝的普遍策略。
不过,宋朝却还不太一样,不仅仅是初期的时候有所规定,事实上宋仁宗赵祯这样的盛世太平时期就规定了民间男子必须15学娶妻,而女子则是13岁就的嫁人,大概就是我们现在社会的初中生年纪。以我们现代人的思维来看,这可就是犯罪的事儿了,至少是十年以上才能够解决的大问题了。
宋仁宗赵祯就是那个热播剧清平乐的官家,说实话曹皇后入宫的时候就算得上是剩女了,毕竟被修仙的憨丈夫给退了一次婚。而赵祯时期既然有这项规定,自然他本人也不忌讳这些,像张美人以及曹皇后身边的婢女都是十来岁的年纪就被官家“祸害”了,是十足的大猪蹄子。
事实上,在古代剩女现象被处罚的情况可以追溯到汉惠帝时期(也就是汉高祖刘邦的儿子),在当时15岁以上的菇凉要是还没有出嫁可是要罚款的,标准是以当时的粮价来计算的。到了唐朝初年,标准有所宽松,最后的底线则是男子20岁、女子15岁以上。事实上,这种规定应当是要早于汉惠帝时期的,毕竟春秋战国时期的混战,不仅仅人才成了诸国的争夺对象,人口也同样至关重要。
也就是说,古代鼓励早生多生是为了获取更多的人口资源,毕竟不仅仅是征战的主力军,也是恢复生产的重要力量。那么,宋仁宗时期应当属于盛世,为什么也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催婚自然相对应于晚婚,宋代的人已经有了如此先进的思想了嘛。答案自然不是,有大家认为是当时重文轻武策略的另类影响(我是不大相信的)。这个说法是这样的:宋朝的重文轻武现象使得金榜题名的才子成了香饽饽,如王拱辰、欧阳修这些被榜下捉婿,女孩子自然希望自己的郎君是这类才子。而金榜题名的人数毕竟少,待婚女子多,自然就这样子剩下了。
在我看来,这种说法确实胡扯,不说宋代就说现当下还有着门当户对的影响,能够榜下捉婿的又有几家,再这么剩下就只是那么几位大家千金。在哪一个时代,社会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是这些大家大户,更多的是小农,这样的人家但凡带个脑子都不会想着榜下捉婿的荒唐事。既然不是女孩们或人家的父母不带脑子,那么不带脑子的是谁人呢?
不过,宋仁宗时期确实有这样的规定,这也是我所难以理解的。或许,这样的规定在当时是合情合理的也未可知,或许是当时西夏、辽金方面的压力所迫使的也未可知。对此,我并没有准确的答案,而且十分疑惑,有大佬能够指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