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本是岳飞的亲儿子,为何变成了养子?其中有何玄妙?】风景秀丽的西子湖畔,苍翠葱郁的栖霞岭南麓,耸立着一座巍峨的岳王庙。庙里古柏森森的精忠园,是南宋著名民族英雄岳飞长眠的地方。在岳飞墓的左侧,是岳云的坟墓。
800多年来,英雄的业绩不时吸引着四方学子在此凭吊沉思。敬慕之余,人们难免要谈及岳云与岳飞之间的关系。对此,《辞海》的解释是:岳云,“字应祥,相洲汤阴(今属河南)人,岳飞养子。’
”其实,岳云并非岳飞的养子,而是岳飞的亲生儿子。关于这一点,在张传玺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纲》、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及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史常识》中都确说无疑。
据有关专家考证:岳飞在投身行伍之前,在家乡(河南汤阴)已经与一刘氏女子成婚,先后生了两个儿子,即岳云和岳雷。
公元1127年,岳飞跟随宋高宗赵构南下时,让刘氏留在家中,照顾母亲,扶养两子。不久,黄河以北地区全被金人占领,刘氏便脱离了她婆婆和儿子而改嫁了他人。
1130年,岳飞率领一支部队在宜兴安营扎寨,抗击金人,便派人到黄河以北去迎接他的家眷。前后十多次,才找到他的母亲和儿子,遂将他们接到江南军营。当他得知刘氏已经改嫁的情况之后,就在宜兴另娶了一位名叫李娃的女子为妻,后来又生了岳霖、岳震、岳霆三个儿子。
1138年,岳飞派遣使者王忠臣送信给韩世忠,在王返回岳家军营前夕,韩让他转告:“岳飞的结发夫人现在我的军营里,是一名押队(即小队长)的妻子。请他派人前来,把她接去。”韩世忠并说已把此事禀告朝廷了。岳飞听到这个消息,深恨这位刘氏的不忠不义,不肯再去接她,只派人给她送了500 贯钱。他怕皇帝赵构因韩世忠的奏报而发生误会,以为他无故抛弃发妻,因此上书申述理由说:“臣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臣妻两度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这件事不仅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和《建炎以来亲年要录》,而且在南宋官修的《高宗日历》当中也有记载。
公元1142年,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和岳云杀害。事隔20余年,这一冤案始得昭雪。冤狱平反后,岳云的妻子巩氏在所上的一道奏状中说:岳云有子二人、女一人,岳雷有子四人,“现在潭州(今长沙)同居,并系阿翁枢密(岳飞被害前任枢密副使)亲孙。”巩氏称岳云的子女为岳飞的亲孙,岳云自然是岳飞的亲生儿子。
既然岳云是岳飞的原配刘氏所生,是岳飞的长子,那么,后人又为何把岳云误以为是岳飞的养子呢?
这是因为,后人在写这段历史时,一般都取材于《宋史●岳飞传》,而元人所修的《宋史●岳飞传》则完全脱胎于岳飞的孙子岳珂编写的《鄂王行实纪年》。岳珂所处的时代,又非常注重于妇女的贞节。正如鲁迅先生所言:“由汉至唐,也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班‘业儒’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为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因而岳珂认为,刘氏的一嫁再嫁,不合乎当时的封建道德,是一件不可外扬的“家丑”,于是,他在编纂《鄂王行实纪年》时,就把岳飞与刘氏的这段婚姻关系给一笔勾销了,这就使后人误以为岳云是岳飞的养子了。
后来,随着戏曲、评书,以及《说岳全传》等艺术形式在民间的流行,岳云是岳飞养子的说法几乎成了主流说法。